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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并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等重大决定,要求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等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纪检监察监督更多体现的是“政治体检”,审计监督更多聚焦于“经济体检”。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融合贯通形成合力,既是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又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反腐倡廉、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路径。
加强立体机制共建,拓宽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的维度。在不影响两者相互独立性的前提下,立足各自优势,建立“五共”机制,做到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纪检和审计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计划共商。审计机关确定年度审计计划、纪检监察机关安排年度工作任务或重点问题整治计划时,相互沟通,努力做到同向同力。信息共通。建立固定的例会联系制度,双方就各自需要对方支持、配合的相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对接会,通报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发现的普遍问题和重要情况,部署安排重点任务。力量共助。审计机关可派出审计干部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培养查处大案要案的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机关派出干部参与审计工作,提升揭示问题、查处经济案件的能力。监督共进。共同推进相互体检常态化,加强相互监督。差错互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之间容错纠错沟通协调,共同建立容错纠错清单,共同支持改革发展。
加强业务深度融合,提升纪檢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的精度。立足“靶向更准”,发挥审计“探照灯”作用。积极探索实行先行进驻审计机制,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好“前哨”,以便更好靶向定位,确保有的放矢。立足“拳头更硬”,建立查案“直通车”机制。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内容和方式上相互渗透,主动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 助力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打出监督组合拳。立足“效果更好”,切实发挥“防护墙”作用。对日常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通过问责利器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实行动态化管理,全过程跟踪,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与审计监督形成专长互补、互相借力的良好局面。
加强成果共享共用,增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的深度。将成果运用于规范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同时要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监督等意见,推动源头整改和整体规范管理。将成果运用于干部管理。推动监督结果与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有机衔接、深度融合,为干部管理、提任、任用提供全面、客观的依据。将成果运用于追责问责。在信息共享过程中,将审计常规经济体检与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相结合,发挥“双刃剑”作用。对于一些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防微杜渐。针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尤其是对涉及“踩红线”“越底线”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手软,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强烈震慑。
(作者系驻荆门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与荆门市审计局联合调研组成员)
加强立体机制共建,拓宽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的维度。在不影响两者相互独立性的前提下,立足各自优势,建立“五共”机制,做到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纪检和审计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计划共商。审计机关确定年度审计计划、纪检监察机关安排年度工作任务或重点问题整治计划时,相互沟通,努力做到同向同力。信息共通。建立固定的例会联系制度,双方就各自需要对方支持、配合的相关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对接会,通报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发现的普遍问题和重要情况,部署安排重点任务。力量共助。审计机关可派出审计干部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培养查处大案要案的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机关派出干部参与审计工作,提升揭示问题、查处经济案件的能力。监督共进。共同推进相互体检常态化,加强相互监督。差错互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之间容错纠错沟通协调,共同建立容错纠错清单,共同支持改革发展。
加强业务深度融合,提升纪檢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的精度。立足“靶向更准”,发挥审计“探照灯”作用。积极探索实行先行进驻审计机制,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当好“前哨”,以便更好靶向定位,确保有的放矢。立足“拳头更硬”,建立查案“直通车”机制。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内容和方式上相互渗透,主动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提供给纪检监察机关, 助力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打出监督组合拳。立足“效果更好”,切实发挥“防护墙”作用。对日常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通过问责利器来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实行动态化管理,全过程跟踪,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与审计监督形成专长互补、互相借力的良好局面。
加强成果共享共用,增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的深度。将成果运用于规范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同时要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监督等意见,推动源头整改和整体规范管理。将成果运用于干部管理。推动监督结果与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有机衔接、深度融合,为干部管理、提任、任用提供全面、客观的依据。将成果运用于追责问责。在信息共享过程中,将审计常规经济体检与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相结合,发挥“双刃剑”作用。对于一些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防微杜渐。针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尤其是对涉及“踩红线”“越底线”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手软,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强烈震慑。
(作者系驻荆门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与荆门市审计局联合调研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