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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秋战国这个社会大转型时期,儒家主张“以礼治国”,而法家鲜明提出了“以法治国”思想,蕴含着法与道德的分离、法区别于道德这个法实证主义的基本命题。法家思想的现代价值主要包括法的公开性、普遍性、客观性、适时性、稳定性以及法的平等性与权威性。与法的君主本位相映成趣的是,法家之“法”具有公法本位的工具主义特征,以实现富国强兵的功利目标。法家形式法治思想虽有明显的局限,但亦具现代性,是应予珍视和挖掘的古典法治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