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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是一个新兴的课题,当前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工作还处于试验阶段,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如将“非物质文化生态保护区”变成“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多部门的联动变成单一部门的努力,文化生态保护变成文化产业开发,缺乏理论研究支撑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去进一步探讨,认清楚问题,才能更好地前行。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生态保护 问题
早在十余年前,国家便提出要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200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确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逐步设立了一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010年,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定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意见》指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要对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统筹规划,开展整体性保护。鉴于当前该保护项目仍处于试验性阶段,所以各保护区被暂定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创新性举措,有着积极的时代意义。
自2007年至今,国家陆续设立了21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和旅游部针对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策划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活动,如2015年发布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春节文化活动,其中包括土家族的摆手迎新年活动、苗族的山歌会、藏族的羌姆表演等,地方政府也配合举办了不少非遗活动。这些都有效激发了文化生态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活力,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注入了新的动力。
总体来说,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概念,主要意义有两点:一是将一个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从宏观上进行统筹规划,这有利于激活整個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力,鼓励当地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传承、发展活动,通过营造整体形势,带动具体非遗项目的发展。而具体非遗项目的发展,又与整体环境形成联动态势,最终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整体优势。这种从整体到局部、统筹发展、共享共建的理念,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视野扩大到整个社会乃至自然存在的层面,将当地的政治、经济、风俗等不同方面都纳入整体考虑,试图将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嫁接到现代社会的根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找到长久生存发展之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放在一个更广阔的平台和视野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正是试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发展留下扎根的土壤。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对于提高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信,推动民族团结与发展等都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文化生态保护是我国提高整个国民文化素质和实现文化强国的一步战略要棋,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和带领之下,各地区、各部门都肩负起了文化兴国的责任,各取所长,团结一致,充分结合各地区的文化特点,结合市场发展态势,有力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传承工作。
2010年3月,河南省启动了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共有洛阳河洛文化、温县太极文化、登封少林文化、滑县木版年画、浚县民俗文化、陕县地坑院和濮阳传统戏剧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但一直没有成功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直至2017年1月,河南宝丰县最终获文化部正式批准设立国家说唱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此为河南省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宝丰马街书会作为民间曲艺盛会,以其鲜明的地域和文化特色吸引着全国说唱艺人汇聚于此。保护实验区的揭牌,对于促进书会发展,展示保护成果,发挥河南文化资源优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大力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
其一,将“非物质文化生态保护区”变成“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顾名思义,“非物质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重点在于“区”,在于对整个区域环境的引导塑造,在于通过协调不同的因素促成整体的繁荣面貌,它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区”作为一个空间概念,将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放在了一个更具时空意义的层面上来,我们不能再仅仅从固态的“点”和“线”去着手,而应当将非遗文化放在整个社会和历史的大发展角度去权衡,这里面包含着更为丰富的内容。但当前的生态保护区工作,往往只是集中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变成了针对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把全部精力都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上面,单纯地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忘记了整体的协调统筹,忘记了培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土壤,使得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意义大打折扣。生态保护绝不是简单地加大某一项或某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投入,而是要有全局思维、生态思维、系统思维,将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多方面的问题统筹考虑。
其二,多部门的联动变成单一部门的努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一种政府行为,是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作为,通过有关政策的调整,通过具体活动的策划,通过社会资源的安排调配,来促进当地文化生态的改善、优化,为非遗文化的存续发展创造出更适宜的土壤。文化生态区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是多元化的,是一项“综合性工程”,不能仅仅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环境保护、林业保护、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也同样肩负着举足轻重的责任。然而当前许多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陷入孤军奋战的状态,自身条件十分有限,又协调不动其他部门,处境颇为尴尬。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该成为各地政府主导的工作,要将其纳入整个城市规划中,与整个城市规划结合起来统筹考虑,这样才能发挥更加积极的意义。 其三,文化生态保护变成文化产业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确实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一个重要手段,但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上,更重要的是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的天然社会生态与自然生态,因此,在引入产业开发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合理的产业开发固然可以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生存发展上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但过度的产业开发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破坏也是十分可怕的。稍有不慎,保护可能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消亡,这与我们的目的南辕北辙。现在一些地方为了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生命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遗余力地进行产业改造与商业改造,我们要呼喊,请慢一点,再慢一点,慎重一点,再慎重一点。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为的东西少一点,直接的东西少一点,尤其对于生态保护区而言,更多的是要通过间接的效应促进其发展,而不是直接野蛮地进行改造。
其四,缺乏理论研究支撑。目前国家层面的文化生态保护区还处于实验阶段,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比较缺乏,对于文化生态保护的理论体系还不完善。甚至有人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是一个伪命题。所谓的生态保护,无非是政治、经济、社会的简单叠加,其他的因素往往起不到具体作用,在实际操作中仍是被忽略,根本无法做到整体性的统筹推进。具体到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来说,研究关注的人更少。就河南省来说,目前关于河南省生态实验保护区建设的研究还未跟上,在中国知网上只能找到寥寥几篇文章,理论研究没有跟上实践的发展,这为实践的展开带来了许多困难。目前,河南省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都处于摸索阶段,在为整体工作积累经验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风险。所以,我们还是要强调,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可以慢一点,再慢一点,请慎重一点,再慎重一点。
参考文献:
[1]高大伟.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问题与应对策略[J].文化學刊,2019(06).
[2]宋俊华,王明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现状与问题分析[J].文化遗产,2015(06).
[3]卫才华.山西省古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问题[J].民间文化论坛,2014(05).
(作者简介:刘成恩,男,本科,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研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编辑 葛星星)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生态保护 问题
早在十余年前,国家便提出要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200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确定10个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确立,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逐步设立了一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010年,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定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意见》指出,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要对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统筹规划,开展整体性保护。鉴于当前该保护项目仍处于试验性阶段,所以各保护区被暂定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创新性举措,有着积极的时代意义。
自2007年至今,国家陆续设立了21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和旅游部针对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策划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活动,如2015年发布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春节文化活动,其中包括土家族的摆手迎新年活动、苗族的山歌会、藏族的羌姆表演等,地方政府也配合举办了不少非遗活动。这些都有效激发了文化生态保护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活力,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注入了新的动力。
总体来说,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概念,主要意义有两点:一是将一个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从宏观上进行统筹规划,这有利于激活整個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力,鼓励当地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传承、发展活动,通过营造整体形势,带动具体非遗项目的发展。而具体非遗项目的发展,又与整体环境形成联动态势,最终化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整体优势。这种从整体到局部、统筹发展、共享共建的理念,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视野扩大到整个社会乃至自然存在的层面,将当地的政治、经济、风俗等不同方面都纳入整体考虑,试图将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嫁接到现代社会的根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找到长久生存发展之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放在一个更广阔的平台和视野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正是试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发展留下扎根的土壤。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对于提高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自信,推动民族团结与发展等都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文化生态保护是我国提高整个国民文化素质和实现文化强国的一步战略要棋,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和带领之下,各地区、各部门都肩负起了文化兴国的责任,各取所长,团结一致,充分结合各地区的文化特点,结合市场发展态势,有力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传承工作。
2010年3月,河南省启动了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工作,共有洛阳河洛文化、温县太极文化、登封少林文化、滑县木版年画、浚县民俗文化、陕县地坑院和濮阳传统戏剧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但一直没有成功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直至2017年1月,河南宝丰县最终获文化部正式批准设立国家说唱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此为河南省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宝丰马街书会作为民间曲艺盛会,以其鲜明的地域和文化特色吸引着全国说唱艺人汇聚于此。保护实验区的揭牌,对于促进书会发展,展示保护成果,发挥河南文化资源优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大力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过程中,一些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
其一,将“非物质文化生态保护区”变成“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顾名思义,“非物质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重点在于“区”,在于对整个区域环境的引导塑造,在于通过协调不同的因素促成整体的繁荣面貌,它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区”作为一个空间概念,将非遗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放在了一个更具时空意义的层面上来,我们不能再仅仅从固态的“点”和“线”去着手,而应当将非遗文化放在整个社会和历史的大发展角度去权衡,这里面包含着更为丰富的内容。但当前的生态保护区工作,往往只是集中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变成了针对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把全部精力都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上面,单纯地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而忘记了整体的协调统筹,忘记了培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土壤,使得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意义大打折扣。生态保护绝不是简单地加大某一项或某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投入,而是要有全局思维、生态思维、系统思维,将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多方面的问题统筹考虑。
其二,多部门的联动变成单一部门的努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一种政府行为,是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作为,通过有关政策的调整,通过具体活动的策划,通过社会资源的安排调配,来促进当地文化生态的改善、优化,为非遗文化的存续发展创造出更适宜的土壤。文化生态区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涉及的问题是多元化的,是一项“综合性工程”,不能仅仅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环境保护、林业保护、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也同样肩负着举足轻重的责任。然而当前许多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陷入孤军奋战的状态,自身条件十分有限,又协调不动其他部门,处境颇为尴尬。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该成为各地政府主导的工作,要将其纳入整个城市规划中,与整个城市规划结合起来统筹考虑,这样才能发挥更加积极的意义。 其三,文化生态保护变成文化产业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开发,确实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一个重要手段,但在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上,更重要的是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环境,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的天然社会生态与自然生态,因此,在引入产业开发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合理的产业开发固然可以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生存发展上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但过度的产业开发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破坏也是十分可怕的。稍有不慎,保护可能加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消亡,这与我们的目的南辕北辙。现在一些地方为了激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的生命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遗余力地进行产业改造与商业改造,我们要呼喊,请慢一点,再慢一点,慎重一点,再慎重一点。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为的东西少一点,直接的东西少一点,尤其对于生态保护区而言,更多的是要通过间接的效应促进其发展,而不是直接野蛮地进行改造。
其四,缺乏理论研究支撑。目前国家层面的文化生态保护区还处于实验阶段,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比较缺乏,对于文化生态保护的理论体系还不完善。甚至有人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是一个伪命题。所谓的生态保护,无非是政治、经济、社会的简单叠加,其他的因素往往起不到具体作用,在实际操作中仍是被忽略,根本无法做到整体性的统筹推进。具体到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来说,研究关注的人更少。就河南省来说,目前关于河南省生态实验保护区建设的研究还未跟上,在中国知网上只能找到寥寥几篇文章,理论研究没有跟上实践的发展,这为实践的展开带来了许多困难。目前,河南省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大都处于摸索阶段,在为整体工作积累经验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风险。所以,我们还是要强调,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可以慢一点,再慢一点,请慎重一点,再慎重一点。
参考文献:
[1]高大伟.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问题与应对策略[J].文化學刊,2019(06).
[2]宋俊华,王明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现状与问题分析[J].文化遗产,2015(06).
[3]卫才华.山西省古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问题[J].民间文化论坛,2014(05).
(作者简介:刘成恩,男,本科,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研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编辑 葛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