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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赫索格是美国作家索尔·贝娄代表作《赫索格》中的主人公,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的他,却无法摆脱精神困惑。本文从内外两方面着手,分析了导致其精神困惑的缘由。
关键词:赫索格;精神困惑
《赫索格》是美国著名作家索尔·贝娄的代表作,该小说很好地体现了贝娄一贯的写作主题,那就是现代人,尤其是知识分子的精神困境。
小说主人公赫索格本是学识渊博的哲学博士,大学历史教授,专长思想史,发表过颇具水平的学术论著;他一向尊崇理性,关心人道和文明。然而在个人生活上,他却屡遭打击,两次婚姻均以离婚收场,尤其是第二任妻子马德琳竟然和他最要好的朋友格斯贝奇私通,还把他赶出了家门,让他失去了心爱的女儿。生存困境使得赫索格精神极度焦虑,濒临疯狂边缘,于是,他整天紧张思考,记笔记,给各种活人死人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写信,甚至写给上帝和他自己,写了却并不寄出。与此同时,他通过联想和回忆,叙述了家庭、父母、兄姐、妻儿、情妇、朋友的情况以及自己大半輩子的经历和遭遇。小说最终,经历了车祸、因携带没有执照的实弹手枪被拘留的赫索格由哥哥保释出狱,拒绝了哥哥的邀请,独自一人回到了乡村,准备休息一段时间。至此,一切看上去都恢复了平静。但在那风雨飘摇的世界里,这种平静能维持多久,没有人能做出回答。
赫索格是值得同情的,我们不妨看看其精神困惑的缘由。
一、内部原因
1、身份认同危机
赫索格出身犹太家庭,从小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对犹太教生活习俗非常熟悉。然而,自移民芝加哥后,他就很美国化了,距离传统的犹太文化和生活方式越来越远。但身处美国的赫索格又常常觉得没有归属感,感觉自己是社会的局外人,不被他人认可。在军队服役时,伙伴们把他看成外国人,不时带着怀疑的眼光考查他对芝加哥的熟悉程度;甚至连情人雷蒙娜也常常说赫索格“不是一个真正的清教徒式的美国人”,这意味着他与其他美国人有着天然区别。雷蒙娜的这句话或许是无心之谈,但却令赫索格烦恼不已,他无法确认自己在美国社会的真实身份。犹太学者David Biale曾说:“犹太人在历史上被称为最招人鄙视和边缘的人。”因此,自然而然的,作为犹太人,赫索格也无法摆脱被边缘化的境遇。在学术上,身为历史学教授,他感到自己只是个学术界的边缘人物,必须“在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这班高等白人控制的美国争得一席之地”。在社会生活中,他受到犹太道德的影响,远离了那些推崇物质利益的朋友,但同时也就被周围人边缘化了。生活中的种种遭遇使赫索格对自己的现存身份感到疑惑。既非真正的美国人又非一个完全的犹太人的处境使他变成了一个徘徊于两种文化之间的边缘人物,他无法在新的世界中找到生存立足点。他看不清自我,也不能清醒地认识自我,身份认同危机让他陷入了精神困境。
2、与马德琳观念上的偏差
大卫·盖勒维指出:“赫索格是一个犹太人,他的许多价值观直接来自其犹太移民背景,而并非来自他作为自由知识分子的成年经验。”在传统的犹太家庭中,丈夫具有绝对的权威,是家庭的中心,妻子服从丈夫的意志,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出生犹太家庭的赫索格潜意识中也不免带有“男权至上”的观念,希望女性服从男性,在家庭中扮演贤妻良母或是在社会上扮演被拯救者的角色。基于这样的观念,赫索格一开始就认为是他“拯救”了出生特殊家庭并且童年不幸的马德琳,然后他理所当然地将马德琳完全滞留在生育活动和封闭的家庭中。赫索格理想的生活是由“丈夫(一个心灵优美的男人)、妻子(一个出类拔萃的女人),天使般的孩子所构成的家庭,以及一些肝胆相照的朋友,一起住在伯克夏。而自己则埋首于研究之中…”。而同样出身犹太家庭,作为现代女性的马德琳却是一个叛逆者,很有自己的想法。在认识赫索格之前,为了在社会上往上爬和出风头,她就皈依了天主教,彻底抛弃了她的犹太家庭。她也不愿意效仿其母亲丹妮,牺牲自己,成全丈夫。马德琳明确告诉赫索格:“你要的那种环境,你一辈子也别想有。那种环境十二世纪有过。你一天到晚嚷着要你的那种老家,说什么厨房的桌子上盖着油布,还放着拉丁文书…!”此外,马德琳有着相当的学术野心,她决定读完她的斯拉夫语研究生课程,不惜以牺牲家庭和睦为代价。赫索格的中学室友夏皮罗来访,马德琳热情接待,与他聊得热火朝天,身为丈夫的赫索格则光着脚,穿着破旧的耐洗裤,在旁边注视着自己的妻子,完全成了“局外人”。种种迹象表明,马德琳与赫索格希望的贤妻相差甚远,二者在观念上截然不同,他们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马德琳渐渐在格斯贝奇那里找到了寄托。被马德琳抛弃之后,赫索格心中所固有的那种女性逻辑完全被颠覆,直至困于精神危机中,恍恍惚惚,不能自主。
3、性格因素
小说中,赫索格时常是充满自信的,甚至有些自恋。他总认为自己个性独特,魅力十足。他对自己的智力、体力、肌肉以及光滑的皮肤十分得意,总感觉信心百倍,轻松愉快,身强力壮,而且自以为慧眼超群。他甚至自恋到认为“整个人类文明的进步——甚至可以说,整个人类文明的延续——都要看摩西·赫索格的成败了”。赫索格的自恋情结可与希腊神话中第一美男子那喀索斯相媲美。不错,他的确有着自信的资本,身为大学教授,他学识渊博,有影响,有地位,有学术成就,长相也过得去。但过于自恋恐怕就有些不合时宜了。这种性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的第二次婚姻并导致其社会交往的失败。
自恋的赫索格也是孤僻的。在他看来,现代社会冷酷无情,混乱,物欲横流,金钱至上,怜悯、同情、真心都是稀罕的事情。他不甘心屈服于这个荒诞的世界,也不愿放弃他对“伟大理想”的追求。因此,赫索格总感觉自己无法适应这个世界,甚至想要去逃离。他不仅与这个世界和人们孤立开来,也与那些真正想帮助他的朋友甚至想要照顾他的情人雷蒙娜隔离开来。与马德琳的婚姻破裂后,赫索格思绪杂乱、盲无目标、精神无所依托,他只能不停地写信、记笔记来发泄内心的烦闷和痛苦,诉说自己对社会的疑惑与不满。事实上,他只不过是在向想象中的人说话而已,那些话也只有他自己听到,不过是一种心声的自我表述而已。 另外,赫索格还是个思想的强者,行动的弱者,这或许跟他专长思想史有关,也和他出身犹太家庭不无关系。《美国成长小说研究》一书曾这样描写犹太人独特的文化个性:他们(犹太人)可以把对物质财富的依赖降到最低限度,而努力追求道德的完善;他们崇尚精神和学问,绝不放弃对生命的意义和宇宙本质的追问;他们长于思想,却疏于行动;他们流浪到哪里,就在那里自成社区,自给自足。赫索格性格内向,经常进行紧张激烈的内心思索,不断地追忆、联想、分析、归纳,找依据,下结论,但缺乏执行和实施的能力。实际上,仅凭单纯的思考根本无法解释复杂的生活和人性。不得不说,这位哈姆雷特式的悲剧英雄思考的越多,在现实生活中的无奈也就越多。他的这种思想远大于行动、自恋抑郁的性格导致其无法与现实社会融合,不被他人理解,也不被他人接受,无法与人沟通,痛苦地孤独着。在极度的痛苦中,他把自己紧锁在思想王国里来逃避现实,这似乎是暂时满足了他自恋的性格,又回避了痛苦。小说结尾处,赫索格聲称自己要停止这种没完没了的思考,但恐怕只有改变他这种思多行少自恋抑郁的性格才能真正投身到现实生活中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他去正确地认识社会,了解自己。
二、外部原因——美国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
小说的背景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当时正值二战后的冷轧时期,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对峙,美苏争霸。当时的美国社会科技与经济发展迅速,科技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物质产品不断丰富,但与此同时,拜金主义、实利主义等价值观横行于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淡漠,金钱成了唯一的衡量标准。“每个公民的生命正在变成一笔生意”。就连见多识广,看惯丑恶,成天与恶棍打交道的赫索格的律师辛金也忍不住抱怨世道越来越堕落,比他想象的要糟得多。身为大学教授的赫索格,继承的是古老犹太文化的精髓,接受的是美国现代教育,受过欧洲传统文化的熏陶,生活在喧嚣纷乱的现代都市中。人道主义理想在他那个时代早就过时了,现实主义才是人们行动的准则,但赫索格仍然固执地将人道主义理想看做是自己的基本准则,是他存活于世间的基准,并按照这种基准生活和交往。但现实世界是咄咄逼人的,赫索格的那种崇高的理想、高尚的情操以及真诚的善意,在这个世界里显得格格不入,他行事的价值标准一次次地受到威胁,最后被强大的社会行为准则碾得粉碎,以至于其精神都有些失常了。小说中,赫索格与马德琳因为激烈的争吵而产生了感情危机,但他仍然向埃德维医生保证要好好照顾她。这种保证是真诚而善良的,但没有得到医生的哪怕半句赞许。因为,正如赫索格所领悟的那样:“在这种现实主义价值观横行的年头,要是仿佛不会给自己招来麻烦似地对人行善,一定会被人疑作是脑子有毛病了——患了受虐狂或者是任性症什么的。人类所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往往会被人怀疑为一种欺骗手段。”当马德琳以极其高超的手段向他提出离婚时,为了表示他的爱情,赫索格继续装好了防风窗,在支付了房租、燃料费、电话费、保险费,让孩子有足够的经济保障之后,才收拾行李离开家。可是他刚离开,马德琳立即把他的照片送到警察局,要求警方的保护,防止赫索格的“骚扰”,即使赫索格后来想看女儿,也得通过中间人把孩子带过来、送回去。赫索格的好朋友莉比的丈夫西斯勒曾说过这样一句:“真麻烦,良心这鬼东西,要甩都甩不掉。”在给夏皮罗的信中,赫索格无情地揭示了现代人的堕落:道德沦丧,良心泯灭,对自由、法律、公德心等等的尊重,都沦为懦夫、颓废、流血。凡此种种,让赫索格在那风雨飘摇的世界里,找不到任何赖以生存的立足之地,成了流浪之人。他的两难处境正反映了面对社会转型时仍然怀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尴尬处境:既不愿随波逐流,又无法脱离社会,独善其身,坚持自己的信念。人道主义理想是那么的微弱和没有力量,甚至让人感到绝望。因此,赫索格的思想发生了混乱,不知该怎样来认识周围的现实,怎样来对待和安排自己的生活,甚至弄不清自己的生命到底在哪里,怀疑自己究竟还是不是一个人。
综上所述,赫索格的精神困惑纵然与其自身关系密切,有不容忽视的主观因素,如他对自身身份的难以确定,行动力差,思想大于行动,自恋而不够自信等均是导致其困惑的缘由,但客观因素,他所处的大环境对他的影响也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说,赫索格的悲剧不仅仅属于他个人,更是以人道主义为核心的西方文明的危机的缩影,反映了以赫索格为代表的现代知识分子,乃至西方社会所有人共同的苦闷和彷徨。正如马拉默德所说:“所有的人都是犹太人,只是他们不知道而已。”在当时那样一个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社会里,赫索格却仍坚持信奉人道主义的价值观,依然执着地打算继续其伟大的事业——“做一个好人”,并想“创造一种全新的人类生活”,其结局必然是可悲的。他四处碰壁,不被人理解,被当成“异类”,他渴望的宁静被意外的生活磨难所破坏,他的“与人为善”受到人们的奚落,他对精神自由的无限追求却被认为应该去看精神病医生了,他的理想被现实击得粉碎,社会价值观的车轮在他的价值观上碾过,其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也受到彻底的破坏,最终,他的心理失去了平衡,不得不回归到大自然中,借助自然的力量与现实达成暂时的妥协。
参考文献:
[1]索尔·贝娄:《赫索格》。宋兆霖译,桂林,漓江出版社,1985年。
[2]爱默生:《美国的文明》。孙宜学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年。
[3]程美:《价值观的扭曲——论〈赫索格〉中主人公悲剧境遇的主观因素》。载《大众文艺》,2009年22期。
[4]刘兮颖:《〈赫索格〉中的精神受难与道德困境》。载《外国文学研究》,2009年第6期。
[5]陈亚斐,刘桂文:《迷惘中的无奈挣扎——赫索格悲剧探源》。载《文史博览(理论)》,2011年9月。
作者简介:吴非(1980—),女,重庆荣昌人,助教,从事英语教学及文学研究。
关键词:赫索格;精神困惑
《赫索格》是美国著名作家索尔·贝娄的代表作,该小说很好地体现了贝娄一贯的写作主题,那就是现代人,尤其是知识分子的精神困境。
小说主人公赫索格本是学识渊博的哲学博士,大学历史教授,专长思想史,发表过颇具水平的学术论著;他一向尊崇理性,关心人道和文明。然而在个人生活上,他却屡遭打击,两次婚姻均以离婚收场,尤其是第二任妻子马德琳竟然和他最要好的朋友格斯贝奇私通,还把他赶出了家门,让他失去了心爱的女儿。生存困境使得赫索格精神极度焦虑,濒临疯狂边缘,于是,他整天紧张思考,记笔记,给各种活人死人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写信,甚至写给上帝和他自己,写了却并不寄出。与此同时,他通过联想和回忆,叙述了家庭、父母、兄姐、妻儿、情妇、朋友的情况以及自己大半輩子的经历和遭遇。小说最终,经历了车祸、因携带没有执照的实弹手枪被拘留的赫索格由哥哥保释出狱,拒绝了哥哥的邀请,独自一人回到了乡村,准备休息一段时间。至此,一切看上去都恢复了平静。但在那风雨飘摇的世界里,这种平静能维持多久,没有人能做出回答。
赫索格是值得同情的,我们不妨看看其精神困惑的缘由。
一、内部原因
1、身份认同危机
赫索格出身犹太家庭,从小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对犹太教生活习俗非常熟悉。然而,自移民芝加哥后,他就很美国化了,距离传统的犹太文化和生活方式越来越远。但身处美国的赫索格又常常觉得没有归属感,感觉自己是社会的局外人,不被他人认可。在军队服役时,伙伴们把他看成外国人,不时带着怀疑的眼光考查他对芝加哥的熟悉程度;甚至连情人雷蒙娜也常常说赫索格“不是一个真正的清教徒式的美国人”,这意味着他与其他美国人有着天然区别。雷蒙娜的这句话或许是无心之谈,但却令赫索格烦恼不已,他无法确认自己在美国社会的真实身份。犹太学者David Biale曾说:“犹太人在历史上被称为最招人鄙视和边缘的人。”因此,自然而然的,作为犹太人,赫索格也无法摆脱被边缘化的境遇。在学术上,身为历史学教授,他感到自己只是个学术界的边缘人物,必须“在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这班高等白人控制的美国争得一席之地”。在社会生活中,他受到犹太道德的影响,远离了那些推崇物质利益的朋友,但同时也就被周围人边缘化了。生活中的种种遭遇使赫索格对自己的现存身份感到疑惑。既非真正的美国人又非一个完全的犹太人的处境使他变成了一个徘徊于两种文化之间的边缘人物,他无法在新的世界中找到生存立足点。他看不清自我,也不能清醒地认识自我,身份认同危机让他陷入了精神困境。
2、与马德琳观念上的偏差
大卫·盖勒维指出:“赫索格是一个犹太人,他的许多价值观直接来自其犹太移民背景,而并非来自他作为自由知识分子的成年经验。”在传统的犹太家庭中,丈夫具有绝对的权威,是家庭的中心,妻子服从丈夫的意志,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出生犹太家庭的赫索格潜意识中也不免带有“男权至上”的观念,希望女性服从男性,在家庭中扮演贤妻良母或是在社会上扮演被拯救者的角色。基于这样的观念,赫索格一开始就认为是他“拯救”了出生特殊家庭并且童年不幸的马德琳,然后他理所当然地将马德琳完全滞留在生育活动和封闭的家庭中。赫索格理想的生活是由“丈夫(一个心灵优美的男人)、妻子(一个出类拔萃的女人),天使般的孩子所构成的家庭,以及一些肝胆相照的朋友,一起住在伯克夏。而自己则埋首于研究之中…”。而同样出身犹太家庭,作为现代女性的马德琳却是一个叛逆者,很有自己的想法。在认识赫索格之前,为了在社会上往上爬和出风头,她就皈依了天主教,彻底抛弃了她的犹太家庭。她也不愿意效仿其母亲丹妮,牺牲自己,成全丈夫。马德琳明确告诉赫索格:“你要的那种环境,你一辈子也别想有。那种环境十二世纪有过。你一天到晚嚷着要你的那种老家,说什么厨房的桌子上盖着油布,还放着拉丁文书…!”此外,马德琳有着相当的学术野心,她决定读完她的斯拉夫语研究生课程,不惜以牺牲家庭和睦为代价。赫索格的中学室友夏皮罗来访,马德琳热情接待,与他聊得热火朝天,身为丈夫的赫索格则光着脚,穿着破旧的耐洗裤,在旁边注视着自己的妻子,完全成了“局外人”。种种迹象表明,马德琳与赫索格希望的贤妻相差甚远,二者在观念上截然不同,他们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马德琳渐渐在格斯贝奇那里找到了寄托。被马德琳抛弃之后,赫索格心中所固有的那种女性逻辑完全被颠覆,直至困于精神危机中,恍恍惚惚,不能自主。
3、性格因素
小说中,赫索格时常是充满自信的,甚至有些自恋。他总认为自己个性独特,魅力十足。他对自己的智力、体力、肌肉以及光滑的皮肤十分得意,总感觉信心百倍,轻松愉快,身强力壮,而且自以为慧眼超群。他甚至自恋到认为“整个人类文明的进步——甚至可以说,整个人类文明的延续——都要看摩西·赫索格的成败了”。赫索格的自恋情结可与希腊神话中第一美男子那喀索斯相媲美。不错,他的确有着自信的资本,身为大学教授,他学识渊博,有影响,有地位,有学术成就,长相也过得去。但过于自恋恐怕就有些不合时宜了。这种性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的第二次婚姻并导致其社会交往的失败。
自恋的赫索格也是孤僻的。在他看来,现代社会冷酷无情,混乱,物欲横流,金钱至上,怜悯、同情、真心都是稀罕的事情。他不甘心屈服于这个荒诞的世界,也不愿放弃他对“伟大理想”的追求。因此,赫索格总感觉自己无法适应这个世界,甚至想要去逃离。他不仅与这个世界和人们孤立开来,也与那些真正想帮助他的朋友甚至想要照顾他的情人雷蒙娜隔离开来。与马德琳的婚姻破裂后,赫索格思绪杂乱、盲无目标、精神无所依托,他只能不停地写信、记笔记来发泄内心的烦闷和痛苦,诉说自己对社会的疑惑与不满。事实上,他只不过是在向想象中的人说话而已,那些话也只有他自己听到,不过是一种心声的自我表述而已。 另外,赫索格还是个思想的强者,行动的弱者,这或许跟他专长思想史有关,也和他出身犹太家庭不无关系。《美国成长小说研究》一书曾这样描写犹太人独特的文化个性:他们(犹太人)可以把对物质财富的依赖降到最低限度,而努力追求道德的完善;他们崇尚精神和学问,绝不放弃对生命的意义和宇宙本质的追问;他们长于思想,却疏于行动;他们流浪到哪里,就在那里自成社区,自给自足。赫索格性格内向,经常进行紧张激烈的内心思索,不断地追忆、联想、分析、归纳,找依据,下结论,但缺乏执行和实施的能力。实际上,仅凭单纯的思考根本无法解释复杂的生活和人性。不得不说,这位哈姆雷特式的悲剧英雄思考的越多,在现实生活中的无奈也就越多。他的这种思想远大于行动、自恋抑郁的性格导致其无法与现实社会融合,不被他人理解,也不被他人接受,无法与人沟通,痛苦地孤独着。在极度的痛苦中,他把自己紧锁在思想王国里来逃避现实,这似乎是暂时满足了他自恋的性格,又回避了痛苦。小说结尾处,赫索格聲称自己要停止这种没完没了的思考,但恐怕只有改变他这种思多行少自恋抑郁的性格才能真正投身到现实生活中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他去正确地认识社会,了解自己。
二、外部原因——美国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
小说的背景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当时正值二战后的冷轧时期,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对峙,美苏争霸。当时的美国社会科技与经济发展迅速,科技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物质产品不断丰富,但与此同时,拜金主义、实利主义等价值观横行于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淡漠,金钱成了唯一的衡量标准。“每个公民的生命正在变成一笔生意”。就连见多识广,看惯丑恶,成天与恶棍打交道的赫索格的律师辛金也忍不住抱怨世道越来越堕落,比他想象的要糟得多。身为大学教授的赫索格,继承的是古老犹太文化的精髓,接受的是美国现代教育,受过欧洲传统文化的熏陶,生活在喧嚣纷乱的现代都市中。人道主义理想在他那个时代早就过时了,现实主义才是人们行动的准则,但赫索格仍然固执地将人道主义理想看做是自己的基本准则,是他存活于世间的基准,并按照这种基准生活和交往。但现实世界是咄咄逼人的,赫索格的那种崇高的理想、高尚的情操以及真诚的善意,在这个世界里显得格格不入,他行事的价值标准一次次地受到威胁,最后被强大的社会行为准则碾得粉碎,以至于其精神都有些失常了。小说中,赫索格与马德琳因为激烈的争吵而产生了感情危机,但他仍然向埃德维医生保证要好好照顾她。这种保证是真诚而善良的,但没有得到医生的哪怕半句赞许。因为,正如赫索格所领悟的那样:“在这种现实主义价值观横行的年头,要是仿佛不会给自己招来麻烦似地对人行善,一定会被人疑作是脑子有毛病了——患了受虐狂或者是任性症什么的。人类所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往往会被人怀疑为一种欺骗手段。”当马德琳以极其高超的手段向他提出离婚时,为了表示他的爱情,赫索格继续装好了防风窗,在支付了房租、燃料费、电话费、保险费,让孩子有足够的经济保障之后,才收拾行李离开家。可是他刚离开,马德琳立即把他的照片送到警察局,要求警方的保护,防止赫索格的“骚扰”,即使赫索格后来想看女儿,也得通过中间人把孩子带过来、送回去。赫索格的好朋友莉比的丈夫西斯勒曾说过这样一句:“真麻烦,良心这鬼东西,要甩都甩不掉。”在给夏皮罗的信中,赫索格无情地揭示了现代人的堕落:道德沦丧,良心泯灭,对自由、法律、公德心等等的尊重,都沦为懦夫、颓废、流血。凡此种种,让赫索格在那风雨飘摇的世界里,找不到任何赖以生存的立足之地,成了流浪之人。他的两难处境正反映了面对社会转型时仍然怀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尴尬处境:既不愿随波逐流,又无法脱离社会,独善其身,坚持自己的信念。人道主义理想是那么的微弱和没有力量,甚至让人感到绝望。因此,赫索格的思想发生了混乱,不知该怎样来认识周围的现实,怎样来对待和安排自己的生活,甚至弄不清自己的生命到底在哪里,怀疑自己究竟还是不是一个人。
综上所述,赫索格的精神困惑纵然与其自身关系密切,有不容忽视的主观因素,如他对自身身份的难以确定,行动力差,思想大于行动,自恋而不够自信等均是导致其困惑的缘由,但客观因素,他所处的大环境对他的影响也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说,赫索格的悲剧不仅仅属于他个人,更是以人道主义为核心的西方文明的危机的缩影,反映了以赫索格为代表的现代知识分子,乃至西方社会所有人共同的苦闷和彷徨。正如马拉默德所说:“所有的人都是犹太人,只是他们不知道而已。”在当时那样一个物欲横流、道德沦丧的社会里,赫索格却仍坚持信奉人道主义的价值观,依然执着地打算继续其伟大的事业——“做一个好人”,并想“创造一种全新的人类生活”,其结局必然是可悲的。他四处碰壁,不被人理解,被当成“异类”,他渴望的宁静被意外的生活磨难所破坏,他的“与人为善”受到人们的奚落,他对精神自由的无限追求却被认为应该去看精神病医生了,他的理想被现实击得粉碎,社会价值观的车轮在他的价值观上碾过,其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也受到彻底的破坏,最终,他的心理失去了平衡,不得不回归到大自然中,借助自然的力量与现实达成暂时的妥协。
参考文献:
[1]索尔·贝娄:《赫索格》。宋兆霖译,桂林,漓江出版社,1985年。
[2]爱默生:《美国的文明》。孙宜学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年。
[3]程美:《价值观的扭曲——论〈赫索格〉中主人公悲剧境遇的主观因素》。载《大众文艺》,2009年22期。
[4]刘兮颖:《〈赫索格〉中的精神受难与道德困境》。载《外国文学研究》,2009年第6期。
[5]陈亚斐,刘桂文:《迷惘中的无奈挣扎——赫索格悲剧探源》。载《文史博览(理论)》,2011年9月。
作者简介:吴非(1980—),女,重庆荣昌人,助教,从事英语教学及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