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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法律所规定的婚姻登记已成为现代社会中一道具有仪式感与庄重感的婚姻“见证”程序,在实际登记中却存在着诸多的瑕疵问题,进而对婚姻关系的效力造成一定影响.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也对该问题的处理方式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在实务中仍然面临法条适用不明确、与行政诉讼时效结合难等困境.因而需要对婚姻登记瑕疵的效力认定相关问题进一步的研究,以保护婚姻当事人及第三人的利益及增进我国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