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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是中国自北宋到清代一种重要的高等教育组织形式,它以私人创办和组织为主,办学方式灵活,弥补了封建官学的不足。集贤殿书院的前身丽正书院虽然被认为是中国最早使用“书院”一名的机构,但它并不是后来意义上的那种以聚徒讲学为主的场所,而是由中央政府直接办理的、用于藏书和修书并具有举荐人才功能的机构,因此在中国书院史上独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