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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过失审查模式中,风险制造与风险实现被置换成了行为、因果关系和结果三个独立要素的拼接式思考,各要素之间的规范关联被忽视,对于行为不法的打磨并不能补足其在结果不法层次判断的不足,同时“定位判断资料+经验性标准”的组合式思路致使行为不法和因果关系两个阶段的组合判断根本属于重复的无效审查.在风险实现阶段进行规范性归责标准的引入,才是完善既有理论的重点.客观归责理论作为一种集合性概念,完全可以提炼出风险实现阶段的标准对于传统过失理论进行补足.注意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在现有理论体系内具有不可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