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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中最富的是谁?如果按《福布斯》排名,无疑是吴志剑——《福布斯》2000年统计,吴的个人资产为1.15亿美元,位居中国内地富豪榜第26名。然而,这位“湖南首富”4月18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从捡垃圾者到亿万富翁
1960年出生的吴志剑是常德人,15岁时初中未毕业即“上山下乡”到慈利乡下,后来入伍到广东省梅州军分区当兵。由于当兵期间发表过一些“豆腐块”, 吴志剑退伍后被分配到常德市公安局宣教科。在公安局期间,他写出了《黑影》、《白金杯》两部电视剧,成为当地的“名人”。
按理说,一个初中毕业的退伍兵,在公安部门谋得一份“公差”,这已让人羡慕了。但吴志剑对此似乎并不满足。1985年2月,吴志剑向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后下海了。
下海之初,吴志剑的“海上航行”并不顺利。他先后办过养鸡场,开办过广播开发公司、水泥预制板厂、歌舞厅,均以失败告终。同年秋天,吴志剑带领7位知青伙伴闯入深圳。当时,他身上只有800元人民币,他捡过易拉罐,睡过厕所。一个偶然的机会,吴志剑承包经营原深圳物资公司所属华东商场。那时,华东商场负债累累,但吴志剑仅3个月就还清华东商场的欠债,半年获利17万元。
1986年,吴志剑与常德市政物资公司联营,组成深圳政华贸易公司,被任命为总经理。1987年,吴志剑以300万元买下当时深圳最具商业象征意义的国贸大厦第三层。
1988年7月,深圳市首次拍卖出租车营运牌照,吴即拍得28张,随后又几次在拍卖中拿到了不少营运牌照,组建了“国润”、“奥润”、“运华”和“安润”多家小汽车公司。
不久,吴志剑组建政华集团。自成立之日起,政华集团就遵循“多元化发展”原则,涉足的领域从所谓的高科技产业、商业、金融、贸易、房地产到交通、轻工、食品等,几乎无所不包。
1995年,政华集团在所谓的发展顶峰时期,号称拥有100多家下属公司,员工1.5万人,资产28亿元,在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以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地拥有数十家实业公司。
《福布斯》2000年统计吴剑华的个人资产为1.15亿美元,位居中国内地富豪榜第26名,吴志剑的现代致富神话使他成为各大媒体的热点人物。
家乡投资“镜中花、水中月”
吴曾以政华集团的名义在家乡常德开发“政华广场”、银座大酒店,在长沙成立“政华计程车有限公司”,在衡阳投资改造湘南酒厂,每一项目投资少则500万元,多则上亿元……
然而,事后看,支撑政华大厦的真正力量却既非实业,也非投资,而是来自银行源源不断的贷款资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资料显示,从1988年到1997年间,政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取重复抵押、重复担保等手段,分别向深圳市城市合作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数亿元。1994年后,各金融机构因政华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纷纷到法院起诉。
据一位曾供职于政华集团的人士透露,4家小汽车公司和其最多时拥有的478张出租车营运牌照才是政华集团“最实际的资产”,所涉足的大部分产业“没有实际产出,有的干脆就是一个概念而已”。于是,这几乎是政华惟一的实际资产被吴志剑进行了最充分的“利用”。据不完全统计,自1992年12月至1997年5月,国润等4家小汽车公司自身共贷款11笔,总计本金4025万元人民币、320万美元和400万元港币。在这些贷款过程中,4家公司以所拥有的205张牌照作了抵押。此外,自1988年9月至1995年3月,4家小汽车公司还分别为政华等9家关联企业的贷款提供了信用担保和实物抵押,担保总金额为9070万元人民币、150万美元和2500万元港币。而其中进行抵押的实物中绝大多数是出租车牌照,数字竟然达到580个。4家公司前后用于抵押的牌照总数达到785张,远远超出了其实际拥有的全部。显然,政华集团的所有牌照不仅抵押干净,而且进行了重复抵押。
潜逃两年后在北京落网
从1995年开始,政华集团便官司缠身。其中,4家小汽车公司陆续接到深圳各级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共29份,判决4家公司还款1.31亿元人民币、470万美元和2900万元港币,作为抵押物的车牌照也被法院全部扣押。
1999年7月12日,《深圳特区报》刊登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公告。公告称:“因执行案件需要,本院拟对深圳国润小汽车服务公司、深圳安润小汽车服务公司、深圳奥润小汽车服务公司三家公司378块营运车牌依法处理。”7月30日,深圳市中院再发公告,责令上述3家公司的司机将“应交纳的承包费、管理费等”自8月1日起一律交付法院。据悉,这笔费用每月总计200多万元。在国润等4家小汽车公司收到的总计29份《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中,有4份在1995年已生效,11份在1996年已生效,9份在1997年生效。
就在此时,吴志剑却“蒸发”了。有人说他去了美国,有的说他回到了老家常德。不久,公安部门对吴志剑发出全国通缉令。2002年10月9日,潜逃两年的吴志剑在北京落网,随后被移交深圳警方。
“转轨富豪”为何落马
转轨时期,中国民营经济的财富尚处在一片灰色地带。财富的分配和归属还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
仔细分析这些富豪们的发展脉络,可以说,他们的发迹与衰败都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因此对于他们的思考,不能仅仅停留在其个人的主观因素的层面,相反,更应该注意制度层面的思考:民营企业由于运作、财务和一些遗留的问题,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常常体现为缺乏约束力、缺乏企业风险控制等。
中国改革的策略是,先易后难,摸着石头过河。仔细回想一下,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国确实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而且多数先富起来的人正在为社会发展尽力。民众并不是要强求富人们一定要做些什么,也无意于蛊惑大家产生所谓的“仇富心理”。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正在形成一个富人阶层,这个阶层从诞生之日起就被赋予了某种社会的、历史的责任,只不过他们没有意识到或者已经忘记。
如何看待富豪们的财富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正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日益迫切的课题。一方面,社会还不能完全合理、公平地对待富豪们创造的财富;另一方面,少数富豪的财富神话被人为地扭曲或夸大,变成窃取社会其他财富的道具。
从捡垃圾者到亿万富翁
1960年出生的吴志剑是常德人,15岁时初中未毕业即“上山下乡”到慈利乡下,后来入伍到广东省梅州军分区当兵。由于当兵期间发表过一些“豆腐块”, 吴志剑退伍后被分配到常德市公安局宣教科。在公安局期间,他写出了《黑影》、《白金杯》两部电视剧,成为当地的“名人”。
按理说,一个初中毕业的退伍兵,在公安部门谋得一份“公差”,这已让人羡慕了。但吴志剑对此似乎并不满足。1985年2月,吴志剑向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后下海了。
下海之初,吴志剑的“海上航行”并不顺利。他先后办过养鸡场,开办过广播开发公司、水泥预制板厂、歌舞厅,均以失败告终。同年秋天,吴志剑带领7位知青伙伴闯入深圳。当时,他身上只有800元人民币,他捡过易拉罐,睡过厕所。一个偶然的机会,吴志剑承包经营原深圳物资公司所属华东商场。那时,华东商场负债累累,但吴志剑仅3个月就还清华东商场的欠债,半年获利17万元。
1986年,吴志剑与常德市政物资公司联营,组成深圳政华贸易公司,被任命为总经理。1987年,吴志剑以300万元买下当时深圳最具商业象征意义的国贸大厦第三层。
1988年7月,深圳市首次拍卖出租车营运牌照,吴即拍得28张,随后又几次在拍卖中拿到了不少营运牌照,组建了“国润”、“奥润”、“运华”和“安润”多家小汽车公司。
不久,吴志剑组建政华集团。自成立之日起,政华集团就遵循“多元化发展”原则,涉足的领域从所谓的高科技产业、商业、金融、贸易、房地产到交通、轻工、食品等,几乎无所不包。
1995年,政华集团在所谓的发展顶峰时期,号称拥有100多家下属公司,员工1.5万人,资产28亿元,在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以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地拥有数十家实业公司。
《福布斯》2000年统计吴剑华的个人资产为1.15亿美元,位居中国内地富豪榜第26名,吴志剑的现代致富神话使他成为各大媒体的热点人物。
家乡投资“镜中花、水中月”
吴曾以政华集团的名义在家乡常德开发“政华广场”、银座大酒店,在长沙成立“政华计程车有限公司”,在衡阳投资改造湘南酒厂,每一项目投资少则500万元,多则上亿元……
然而,事后看,支撑政华大厦的真正力量却既非实业,也非投资,而是来自银行源源不断的贷款资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资料显示,从1988年到1997年间,政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采取重复抵押、重复担保等手段,分别向深圳市城市合作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数亿元。1994年后,各金融机构因政华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纷纷到法院起诉。
据一位曾供职于政华集团的人士透露,4家小汽车公司和其最多时拥有的478张出租车营运牌照才是政华集团“最实际的资产”,所涉足的大部分产业“没有实际产出,有的干脆就是一个概念而已”。于是,这几乎是政华惟一的实际资产被吴志剑进行了最充分的“利用”。据不完全统计,自1992年12月至1997年5月,国润等4家小汽车公司自身共贷款11笔,总计本金4025万元人民币、320万美元和400万元港币。在这些贷款过程中,4家公司以所拥有的205张牌照作了抵押。此外,自1988年9月至1995年3月,4家小汽车公司还分别为政华等9家关联企业的贷款提供了信用担保和实物抵押,担保总金额为9070万元人民币、150万美元和2500万元港币。而其中进行抵押的实物中绝大多数是出租车牌照,数字竟然达到580个。4家公司前后用于抵押的牌照总数达到785张,远远超出了其实际拥有的全部。显然,政华集团的所有牌照不仅抵押干净,而且进行了重复抵押。
潜逃两年后在北京落网
从1995年开始,政华集团便官司缠身。其中,4家小汽车公司陆续接到深圳各级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共29份,判决4家公司还款1.31亿元人民币、470万美元和2900万元港币,作为抵押物的车牌照也被法院全部扣押。
1999年7月12日,《深圳特区报》刊登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则公告。公告称:“因执行案件需要,本院拟对深圳国润小汽车服务公司、深圳安润小汽车服务公司、深圳奥润小汽车服务公司三家公司378块营运车牌依法处理。”7月30日,深圳市中院再发公告,责令上述3家公司的司机将“应交纳的承包费、管理费等”自8月1日起一律交付法院。据悉,这笔费用每月总计200多万元。在国润等4家小汽车公司收到的总计29份《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中,有4份在1995年已生效,11份在1996年已生效,9份在1997年生效。
就在此时,吴志剑却“蒸发”了。有人说他去了美国,有的说他回到了老家常德。不久,公安部门对吴志剑发出全国通缉令。2002年10月9日,潜逃两年的吴志剑在北京落网,随后被移交深圳警方。
“转轨富豪”为何落马
转轨时期,中国民营经济的财富尚处在一片灰色地带。财富的分配和归属还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
仔细分析这些富豪们的发展脉络,可以说,他们的发迹与衰败都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因此对于他们的思考,不能仅仅停留在其个人的主观因素的层面,相反,更应该注意制度层面的思考:民营企业由于运作、财务和一些遗留的问题,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常常体现为缺乏约束力、缺乏企业风险控制等。
中国改革的策略是,先易后难,摸着石头过河。仔细回想一下,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国确实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而且多数先富起来的人正在为社会发展尽力。民众并不是要强求富人们一定要做些什么,也无意于蛊惑大家产生所谓的“仇富心理”。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正在形成一个富人阶层,这个阶层从诞生之日起就被赋予了某种社会的、历史的责任,只不过他们没有意识到或者已经忘记。
如何看待富豪们的财富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正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日益迫切的课题。一方面,社会还不能完全合理、公平地对待富豪们创造的财富;另一方面,少数富豪的财富神话被人为地扭曲或夸大,变成窃取社会其他财富的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