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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是“服装加工(涉及行政许可,凭许可证经营)”一般就是A公司提供材料,我公司把材料做成服装,赚的是加工费。现在我公司可不可以不用员工加工服装,而让B公司加工,我公司再从B公司买来做成的服装,再卖给A公司,这种情况可以么?属于经营范围内的吧?开发票时,B公司给我方开加工费的发票,我方给A公司开加工费的发票可以吧?如果不开加工费而开服装的名称可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