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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大力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扶持,金融支农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我国农村多层次的金融机构、多元化的金融工具与利率市场化的改革、逐步完善的信用机制促进了农村的发展。然而,农村市场出现了金融主体乏力、资金外流、信贷管理机制不全、风险保障机制缺失、农村金融创新滞后等现象,为此,我们提出从转变金融机构的商业化观念,出台政策与推广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探索有效的信贷支农模式、重塑金融生态圈等途径支持金融惠农。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金融支农 效果 评价
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长保持平稳增长,农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多次出台相关文件缩小城乡差距。农村经济的核心是农村金融,各个国家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农村金融体系,如美国的政府需求导向型体系、法国的“4+1”模式、日本的“2+1”合作依托支农模式等。商业银行、农信社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构成了我国的多层次金融体系,2015年农发行贷款余额增加了3460亿元,同比增长10.1%。可农村的资金量太大,现有的融资路径难以支撑整个“三农”的资金需求。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干预是制约农村金融市场的因素之一,Cole(2004)研究发现印度借款者在政府选举年份像金融机构借款的概率高和还款率降低。且过分干预容易导致农业信贷的扭曲。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农业发展所面临的状况致使大家对金融支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当前中国金融服务“三农”的深度较浅,覆盖面不广,中国的金融支农目前处于瓶颈位置。如何摆脱支农的瓶颈提高农村的经济效率,这个问题亟需解决。我们将对金融支农现状进行分析,阐述其支农的效果,探究制约金融支农的根源,得到相对应的解决策略,从而改善金融支农的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进程中的金融支农效率分析
农村金融体系直接关系到农村金融支农的效率,我们将从农村金融机构与工具的规模结构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机制与信用环境等方面分析支农效率的现状。
(一)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
2015年金融新风波不断,新政新局导致2016年金融新改革,“三农”一直是政府支持和研究的永恒话题。农村金融机构因互联网金融新模式打破了原有体系的平衡。2006年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增加了农村的融资渠道。截至2015年,3676家的全国农村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比例是2:1。政府的规范性政策与民营银行政策的放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村镇银行的增速放缓。互联网金融的P2P网贷、阿里小贷遵循“二八定律”,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与农户等。而农村金融机构与当前农村市场需求不匹配,金融机构的城市化与信贷权限的集中化以致机构服务的覆盖面呈下降趋势。虽说网络借贷可解决部分资金,但互联网不是所有人群会用。多样化的农村市场主体决定了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济效益与成本制约下,现有金融机构亟需有效提升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
(二)农村金融工具的规模与结构
经济的快速增长以至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2014年末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长8.5%。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1442万人,农村存款与贷款规模也不断增长。农信社的改革、邮政储蓄银行的扩张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建立,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越来越激烈。尽管农村存、贷款都增长迅速,但是高成本或是利益的趋势,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比整体下降。众多机构出现严重的目标偏离现象,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各家机构不再单一的使用存款与贷款赚取利润以保持机构的发展,纷纷采用多元化金融工具。如打包理财产品、购买债券、协议存款等,或是与其他银行合作。如2006年邮政储蓄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合作签订了“协议存款合作协议”,通过协议存款形式将资金输送给农业发展银行,以实现资金回流农村。然而这些新型工具对现有的农村机构而言,发展难度较大,效果不是很明显。
(三)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机制
20世纪90年代人民银行开始对利率进行改革,放宽对其的直接管制,不断扩大利率的浮动区间以让金融机构有更大自主权。2012年进入加速阶段,调整存款的上限,取消金融机构贷款下限。2015年存款利率上限全面放开,5年期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利差由1993年的9.5%缩小到2016年的2.2%,利差的减少增加了收入,变相增加消费。政府对扶贫贴息贷款的大力支持,为在全国开展的农信社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高资本充足率。利率化改革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益与可持续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使农村金融机构在可持续发展下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然而农村市场利率有一定的扭曲程度。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业务难以开展。据测算,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最低贷款利率在沿海8.8%,農业主产区为11.5%,而贫困地区高达16%,网络借贷的利率也高达近11%。且富人的觊觎、发贷机构的违规或是政绩的蛋糕致使扶贫贴息贷款难以到达农户手中。
(四)农村金融的信用环境
農村金融市场带有浓厚的政府色彩,部分地方政府为利益而强制要求金融部门放贷,企业的欠贷、逃债行为被纵容保护,还贷率较低。金融机构利用漏洞违规在农村乱设代办网点,高额收费,强行拦截农村资金的正常回流,扰乱农村金融市场,削弱了农村信贷资金的力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导致农信社发放的众多农业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建设贷款形成呆账。且领导班子的频繁调整,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的严重现象。且借贷企业利用改制之际直接或变相逃废债务,认账不认还的现象频发。此外,农户的信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用立法和执法的忽视,缺失的信用法律体系、职责的互推、执行力不强的金融部门等是造成农村金融信用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二、互联网金融进程中的金融支农问题
(一)萎缩的农村金融主体与乏力的服务竞争
商业金融信贷追求的高利益与农业的高风险性和弱质性之间的矛盾导致当前农信社大量撤并农村乡镇网点,网点数整体收缩。且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增加了很多的融资渠道。传统银行纷纷弃农,开辟新业务抗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地位不明确,农村信用社成为承担农村金融服务使命和垄断农村金融资源的主干力量,“一农”服务“三农”的局面难以被打破。而包袱沉重、基础薄弱、资金实力不强、经营困难的农信社以当地经济与客户需求创新新产品,可过高的成本极大地制约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缺乏有效担保的农户大多开始选择网络理财渠道,可政府在加强网络借贷的监管,农村金融主体萎缩现象严重。 (二)过分的资金外流
少而见效慢的投资项目大量减少居民收入,大多人资金开始转向。而农村的多元化資金需求与供给难以匹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严格限制,邮储的只存难贷,农信社的多存社员贷,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只贷不存,网络借贷的高成本高利率等造成农村金融资金大量外流或是流入网络渠道,农村资金供求严重失衡。如2014年某县联社年底存款余额4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亿元,99.7%的富余资金全投入县外,而省外更是占据78.6%。
(三)困阻的信贷管理机制
困阻的农村信贷管理机制以致农村贷款存在一定的缺陷,农村金融机构难以开展工作,加剧农村资金的供需矛盾。国家大力对金融机构进行管制,机构出现收缩、人员精减等现象。各家商业银行上收的审批权限与套用政策的一浮到顶贷款利率造就高风险低盈利的农户贷款更难以被审批,资金更难以进入农村。农产品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同时农户的贷款需求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转变,不再是原本的“春放秋收冬不贷”。小额农贷联保贷款还是原来的设计,还贷机制比较死,跨年度的还贷几乎不可能,当年借当年还的机制可能会使部分农户损失很大一笔收入。而高成本运营,或是责、权、利得不对等,或是风控与“联富不联穷”的矛盾,或是农户的道德风险等导致金融机构“慎贷”和“惧贷”。此外,民间借贷可对农村市场填补一定的市场空白,可地位不合法。P2P网络借贷小额、快速,可频频暴露问题。
(四)缺失的农村保障机制
全国近9000家融资担保机构,每家担保机构平均在保余额3.14亿,未能有效发挥乘数效应。“散、小、弱”的担保机构无法满足农村中小企业的正常融资担保需要,且过高的抵押担保条件将众多农业或是小规模的农户拒之门外。虽政府部门大力支持农业保险,更是提出很多完善农业保险的制度,但因赔付率高与回报率低,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业务逐渐缩水。保险对农村经济的风险补偿作用几乎丧失殆尽。自身承担农业风险的农户难以保证得到固定收益,也无法获得优惠的农业贷款。
三、金融支农发展的对策建议
弱质性与规模化发展的农业、商业化追求的金融机构、新型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决定了有必要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中,配合行政主导机制,通过一揽子制度设计或政策安排,破解金融支持“三农”的瓶颈制约。
(一)转变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商业化观念
政府引导重点引导各类资本到金融服务空白和竞争不充分地区设立机构、开办业务,给予此类机构更多的政策、利率优惠支持,构建适度竞争机制,完善竞争格局。转变农村金融组织商业化思想,尽可能避免目标偏离现象出现。确立民间借貸的法律地位,发展非正式金融,为“三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主体。与此同时,对网络借贷平台加强监管,对有专门针对农户发放贷款的平台给予部分奖励。
(二)再造农村资金供给和回流机制
农业的高投入、低产出的特征决定了其资金运营成本高、风险高,效益低的特点,金融资本的逐利性和农业较低的产出特征形成天然矛盾,资金逃离农村是资金逐利性的理性和必然选择。因此,应制定财政(支农贷款财政贴息或贷款风险补偿)、税收(涉农贷款税收减免和优惠)、货币政策(央行对涉农金融机构实行利率优惠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在内的一揽子经济政策,引导资金回流农村。
(三)推广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各地方政府大力宣传互联网金融模式,因地自宜地推动手机支付、网上银行、以支付宝为首的第三方支付方式应用。同时依据不同的需求研发适宜的支付产品。开设相关教育培训,了解最新的P2P与阿里小贷网络理财渠道,增强信用观念与提高信用意识,有选择性的选择不同的融资渠道融资。同时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农户网络销售,提高资金回笼效率。
(四)探索有效的信贷支农模式
我们可借鉴法国的“4+1”、日本的“2+1”合作依托支农与苏丹国民伊斯兰银行“公司+农户”模式,通过改进授权授信方式、强化信贷激励机制、建立信贷免责机制、下放审批权限等方式,在现有的担保形势下积极探索新型的信贷支农模式,如“公司+基地+农户+担保”和“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模式等。人人贷平台采用的实地、机构或信用担保标的对借款人审核,也是可借鉴的支农模式之一。创新信用模式,提高小额农贷覆盖面,打通供给与需求的连接渠道,实现现实的信贷需求愿望,将滞留于金融机构的闲置资金转变为现实的信贷投放。
参考文献
[1]古学彬.国外农村金融支农模式评述与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6).
[2]赵峦,孙文凯,农信社改革对改善金融支农的政策效应评估[J].金融研究,2010(3).
[3]张振海,茹少峰.陕西省金融支农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1(7).
[4]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调整的绩效:金融需求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5]巴曙松,赵茂等.欠发达地区农户信贷参与及规模的影响因素——基于云南地区的调查数据分析[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
[6]古洁.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策略研究——以海南省为例[J].金融理论与教学,2016(4).
作者简介:李姣(1988-),女,汉族,湖南衡阳人,任职于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国际金融专业教师,研究方向:小额信贷、互联网金融。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金融支农 效果 评价
近几年,我国经济增长保持平稳增长,农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多次出台相关文件缩小城乡差距。农村经济的核心是农村金融,各个国家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农村金融体系,如美国的政府需求导向型体系、法国的“4+1”模式、日本的“2+1”合作依托支农模式等。商业银行、农信社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构成了我国的多层次金融体系,2015年农发行贷款余额增加了3460亿元,同比增长10.1%。可农村的资金量太大,现有的融资路径难以支撑整个“三农”的资金需求。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干预是制约农村金融市场的因素之一,Cole(2004)研究发现印度借款者在政府选举年份像金融机构借款的概率高和还款率降低。且过分干预容易导致农业信贷的扭曲。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农业发展所面临的状况致使大家对金融支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当前中国金融服务“三农”的深度较浅,覆盖面不广,中国的金融支农目前处于瓶颈位置。如何摆脱支农的瓶颈提高农村的经济效率,这个问题亟需解决。我们将对金融支农现状进行分析,阐述其支农的效果,探究制约金融支农的根源,得到相对应的解决策略,从而改善金融支农的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进程中的金融支农效率分析
农村金融体系直接关系到农村金融支农的效率,我们将从农村金融机构与工具的规模结构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机制与信用环境等方面分析支农效率的现状。
(一)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机构
2015年金融新风波不断,新政新局导致2016年金融新改革,“三农”一直是政府支持和研究的永恒话题。农村金融机构因互联网金融新模式打破了原有体系的平衡。2006年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增加了农村的融资渠道。截至2015年,3676家的全国农村金融机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比例是2:1。政府的规范性政策与民营银行政策的放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与村镇银行的增速放缓。互联网金融的P2P网贷、阿里小贷遵循“二八定律”,主要服务对象是中小企业与农户等。而农村金融机构与当前农村市场需求不匹配,金融机构的城市化与信贷权限的集中化以致机构服务的覆盖面呈下降趋势。虽说网络借贷可解决部分资金,但互联网不是所有人群会用。多样化的农村市场主体决定了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济效益与成本制约下,现有金融机构亟需有效提升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
(二)农村金融工具的规模与结构
经济的快速增长以至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2014年末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长8.5%。农村贫困人口减少了1442万人,农村存款与贷款规模也不断增长。农信社的改革、邮政储蓄银行的扩张与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建立,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越来越激烈。尽管农村存、贷款都增长迅速,但是高成本或是利益的趋势,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比整体下降。众多机构出现严重的目标偏离现象,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各家机构不再单一的使用存款与贷款赚取利润以保持机构的发展,纷纷采用多元化金融工具。如打包理财产品、购买债券、协议存款等,或是与其他银行合作。如2006年邮政储蓄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合作签订了“协议存款合作协议”,通过协议存款形式将资金输送给农业发展银行,以实现资金回流农村。然而这些新型工具对现有的农村机构而言,发展难度较大,效果不是很明显。
(三)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机制
20世纪90年代人民银行开始对利率进行改革,放宽对其的直接管制,不断扩大利率的浮动区间以让金融机构有更大自主权。2012年进入加速阶段,调整存款的上限,取消金融机构贷款下限。2015年存款利率上限全面放开,5年期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利差由1993年的9.5%缩小到2016年的2.2%,利差的减少增加了收入,变相增加消费。政府对扶贫贴息贷款的大力支持,为在全国开展的农信社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高资本充足率。利率化改革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益与可持续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使农村金融机构在可持续发展下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然而农村市场利率有一定的扭曲程度。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业务难以开展。据测算,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最低贷款利率在沿海8.8%,農业主产区为11.5%,而贫困地区高达16%,网络借贷的利率也高达近11%。且富人的觊觎、发贷机构的违规或是政绩的蛋糕致使扶贫贴息贷款难以到达农户手中。
(四)农村金融的信用环境
農村金融市场带有浓厚的政府色彩,部分地方政府为利益而强制要求金融部门放贷,企业的欠贷、逃债行为被纵容保护,还贷率较低。金融机构利用漏洞违规在农村乱设代办网点,高额收费,强行拦截农村资金的正常回流,扰乱农村金融市场,削弱了农村信贷资金的力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导致农信社发放的众多农业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建设贷款形成呆账。且领导班子的频繁调整,出现新官不理旧账的严重现象。且借贷企业利用改制之际直接或变相逃废债务,认账不认还的现象频发。此外,农户的信用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用立法和执法的忽视,缺失的信用法律体系、职责的互推、执行力不强的金融部门等是造成农村金融信用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二、互联网金融进程中的金融支农问题
(一)萎缩的农村金融主体与乏力的服务竞争
商业金融信贷追求的高利益与农业的高风险性和弱质性之间的矛盾导致当前农信社大量撤并农村乡镇网点,网点数整体收缩。且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出现,增加了很多的融资渠道。传统银行纷纷弃农,开辟新业务抗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地位不明确,农村信用社成为承担农村金融服务使命和垄断农村金融资源的主干力量,“一农”服务“三农”的局面难以被打破。而包袱沉重、基础薄弱、资金实力不强、经营困难的农信社以当地经济与客户需求创新新产品,可过高的成本极大地制约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缺乏有效担保的农户大多开始选择网络理财渠道,可政府在加强网络借贷的监管,农村金融主体萎缩现象严重。 (二)过分的资金外流
少而见效慢的投资项目大量减少居民收入,大多人资金开始转向。而农村的多元化資金需求与供给难以匹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严格限制,邮储的只存难贷,农信社的多存社员贷,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的只贷不存,网络借贷的高成本高利率等造成农村金融资金大量外流或是流入网络渠道,农村资金供求严重失衡。如2014年某县联社年底存款余额4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5亿元,99.7%的富余资金全投入县外,而省外更是占据78.6%。
(三)困阻的信贷管理机制
困阻的农村信贷管理机制以致农村贷款存在一定的缺陷,农村金融机构难以开展工作,加剧农村资金的供需矛盾。国家大力对金融机构进行管制,机构出现收缩、人员精减等现象。各家商业银行上收的审批权限与套用政策的一浮到顶贷款利率造就高风险低盈利的农户贷款更难以被审批,资金更难以进入农村。农产品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同时农户的贷款需求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转变,不再是原本的“春放秋收冬不贷”。小额农贷联保贷款还是原来的设计,还贷机制比较死,跨年度的还贷几乎不可能,当年借当年还的机制可能会使部分农户损失很大一笔收入。而高成本运营,或是责、权、利得不对等,或是风控与“联富不联穷”的矛盾,或是农户的道德风险等导致金融机构“慎贷”和“惧贷”。此外,民间借贷可对农村市场填补一定的市场空白,可地位不合法。P2P网络借贷小额、快速,可频频暴露问题。
(四)缺失的农村保障机制
全国近9000家融资担保机构,每家担保机构平均在保余额3.14亿,未能有效发挥乘数效应。“散、小、弱”的担保机构无法满足农村中小企业的正常融资担保需要,且过高的抵押担保条件将众多农业或是小规模的农户拒之门外。虽政府部门大力支持农业保险,更是提出很多完善农业保险的制度,但因赔付率高与回报率低,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业务逐渐缩水。保险对农村经济的风险补偿作用几乎丧失殆尽。自身承担农业风险的农户难以保证得到固定收益,也无法获得优惠的农业贷款。
三、金融支农发展的对策建议
弱质性与规模化发展的农业、商业化追求的金融机构、新型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决定了有必要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中,配合行政主导机制,通过一揽子制度设计或政策安排,破解金融支持“三农”的瓶颈制约。
(一)转变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商业化观念
政府引导重点引导各类资本到金融服务空白和竞争不充分地区设立机构、开办业务,给予此类机构更多的政策、利率优惠支持,构建适度竞争机制,完善竞争格局。转变农村金融组织商业化思想,尽可能避免目标偏离现象出现。确立民间借貸的法律地位,发展非正式金融,为“三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主体。与此同时,对网络借贷平台加强监管,对有专门针对农户发放贷款的平台给予部分奖励。
(二)再造农村资金供给和回流机制
农业的高投入、低产出的特征决定了其资金运营成本高、风险高,效益低的特点,金融资本的逐利性和农业较低的产出特征形成天然矛盾,资金逃离农村是资金逐利性的理性和必然选择。因此,应制定财政(支农贷款财政贴息或贷款风险补偿)、税收(涉农贷款税收减免和优惠)、货币政策(央行对涉农金融机构实行利率优惠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在内的一揽子经济政策,引导资金回流农村。
(三)推广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各地方政府大力宣传互联网金融模式,因地自宜地推动手机支付、网上银行、以支付宝为首的第三方支付方式应用。同时依据不同的需求研发适宜的支付产品。开设相关教育培训,了解最新的P2P与阿里小贷网络理财渠道,增强信用观念与提高信用意识,有选择性的选择不同的融资渠道融资。同时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农户网络销售,提高资金回笼效率。
(四)探索有效的信贷支农模式
我们可借鉴法国的“4+1”、日本的“2+1”合作依托支农与苏丹国民伊斯兰银行“公司+农户”模式,通过改进授权授信方式、强化信贷激励机制、建立信贷免责机制、下放审批权限等方式,在现有的担保形势下积极探索新型的信贷支农模式,如“公司+基地+农户+担保”和“行业协会+联保基金+银行信贷”模式等。人人贷平台采用的实地、机构或信用担保标的对借款人审核,也是可借鉴的支农模式之一。创新信用模式,提高小额农贷覆盖面,打通供给与需求的连接渠道,实现现实的信贷需求愿望,将滞留于金融机构的闲置资金转变为现实的信贷投放。
参考文献
[1]古学彬.国外农村金融支农模式评述与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6).
[2]赵峦,孙文凯,农信社改革对改善金融支农的政策效应评估[J].金融研究,2010(3).
[3]张振海,茹少峰.陕西省金融支农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1(7).
[4]张杰.中国农村金融制度调整的绩效:金融需求视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5]巴曙松,赵茂等.欠发达地区农户信贷参与及规模的影响因素——基于云南地区的调查数据分析[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
[6]古洁.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策略研究——以海南省为例[J].金融理论与教学,2016(4).
作者简介:李姣(1988-),女,汉族,湖南衡阳人,任职于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国际金融专业教师,研究方向:小额信贷、互联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