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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Rodgers & Rodgers(1993)的研究构建了一个新方法,可以加总家庭在一定时间段内的总贫困,并将其分解为暂时性贫困和慢性贫困成分。将该方法运用于中国5个省份1995—2005年的农户面板数据后发现:农户的总贫困的下降主要来自于暂时性贫困成分而非慢性贫困成分的下降;慢性贫困成分在总贫困中的比重远远高于暂时性贫困成分的比重;家庭成员数量会显著增加总贫困、暂时性贫困成分和慢性贫困成分;人力资本、政治资本和金融资本都能显著降低总贫困和慢性贫困成分,但低水平的人力资本(拥有初中教育水平的劳动力数量)和金融资本并不能降低暂时性贫困成分;特别地,更多地经营耕地会显著增加暂时性贫困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