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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爱有多深,伤就有多重。一旦伤口无法填平,有人就会用怨恨来代替,如果报复的行为过当——突破了法律的底线,那么其不仅仅是害人,自己也难逃法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就有这么一个男子,在女友向其提出分手之后,耿耿于怀,并伺机报复,在1天内,不仅将女友的父亲杀害并分尸,还殃及一位无辜女子……
2016年7月10日晚9时许,位于柳州市柳北区潭中中路某大楼突然传出一声巨响,一栋居民楼一楼的房屋玻璃被震碎。一名个头不高、头发稀疏的男子从一楼房屋踉踉跄跄地跑了出来,不久便栽倒在地。现场的几名居民见状,连忙拨打120、119电话求助。
几分钟后,消防员赶到现场开始灭火,倒地昏迷的男子被120急救人员送往医院。火灾被控制后,赶到的民警进入房屋内勘察。一个震惊的场景出现在他们面前:房屋中有一男一女没有逃出来,其中那个年长男子的尸体已被肢解;年轻的女子则因一氧化碳中毒不幸殒命。种种迹象让现场的民警感觉这绝非一起自然灾祸,而是人为的刑事案件!
由于目睹现场的居民在煤气爆炸后除了见到那个逃出来倒在地上的男子外,没有发现其他人员进出案发房间。因而,民警把目光锁定在那名被送救治的男子身上,该男子叫谭明正。
警方很快确认了殒命男子的身份。死者覃建强,59岁,是案发房屋的主人,受伤倒地的谭明正是死者覃建强之女覃桂香的男朋友。同月19日,谭明正经医院救治后,民警依法对其监视居住,并于9月对其刑事拘留。随后他向民警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的前因后果。
原来,这个生于1983年的谭明正,蹲过几年监狱,因个头矮小,相貌平平,故对爱情的期望值几乎为零。但2013年他从牢房出来后,居然走了桃花运认识了一位比他年轻几岁的女子覃桂香,并同意跟他处对象!然而,就在谭明正憧憬与女朋友结婚时,却遭到覃桂香父亲的强烈反对!理由是,覃桂香跟谭明正恋爱之后染上了毒品,应该是被他带坏的!如此臆断与埋怨让谭明正深感委屈,因为覃桂香认识他之前就有吸毒行为。
考虑到自身条件,谭明正不愿放弃这段感情。但覃桂香听从了父亲的旨意,决定分手! 为了挽回这段感情,谭明正于7月9日上午到覃建强家找覃桂香,但未见着覃桂香,还被覃建强臭骂了一顿,轰了出来!谭明正恨从心生,当天下午便带上尖刀和绳子,再次去到覃建强家,打算通过绑架的方式逼迫覃桂香回来面谈。可覃建强拒绝与女儿通电话!顿时,谭明正失去理智,他手持尖刀砍击覃建强的头部!覃建强不甘示弱,奋起反抗。在搏斗中,处于劣势的覃建强,被谭明正连续捅刺到腰腹部……直至倒地身亡,谭明正仍不解恨,对覃明正的尸体进行肢解。
为了报复覃桂香,谭明正决定不再对她忠贞,于是便外出带了个名叫阿燕的失足女回到覃建强家过夜。
那么,阿燕为什么没能逃出案发房间呢?原来,已外出躲避谭明正的覃桂香,因一天都未联系上父亲,于是打电话给亲戚,请他们帮去父亲家里看看。10日晚7时许,亲戚来到覃建强家发现房门紧闭,感觉情况不妙,遂报警求助。此时,谭明正见事情即将败露,决定自行了断。自杀前,他将阿燕捆绑在屋内,并告诫她,等我死了之后你再报警。为了尽快结束自己的性命,他打开了液化气罐的阀门,并点燃,导致案发现场起火爆炸!被谭明正捆绑无法逃离现场的阿燕因吸入大量的一氧化碳而中毒身亡,殁年27岁。
2017年7月27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认为,谭明正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起意报复,持刀致一人死亡,并采取殘忍手段分离尸体,还点燃液化气……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谭明正只认可故意杀人罪,但对放火罪有异议。其表示,自己没有故意放火,也没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当时自己只是一心求死,不应构成放火罪。此外,谭明正称自己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曾到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进行过治疗,并开具相关证明。但经公诉人出具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结果,载明谭明正有人格障碍,但具有受审能力,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此,谭明正向法庭提出要求重新鉴定。
庭审中,阿燕的亲属和覃桂香均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谭明正赔偿两受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等费用共计100多万元。其中,覃桂香索赔4万余元;阿燕的丈夫阿彭及女儿、岳父岳母等4人则索赔94.9万余元。远道而来的阿燕家人痛心地说:“阿燕去世时,她的孩子不足两岁。谭明正的行为让我们感到无比愤慨,希望法律严惩凶手。”
庭审进入最后陈述阶段,自知罪孽深重的谭明正表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他同时也为自己作了开脱。他说,之所以走上今天这一步,不单单是我个人的原因,与覃建强和覃桂香之间的矛盾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对于阿燕的不幸去世,谭明正表示自己从未想到要害死阿燕,这一点他对不起阿燕,应该道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就有这么一个男子,在女友向其提出分手之后,耿耿于怀,并伺机报复,在1天内,不仅将女友的父亲杀害并分尸,还殃及一位无辜女子……
民宅楼里发生爆炸,现场惊现两具尸体
2016年7月10日晚9时许,位于柳州市柳北区潭中中路某大楼突然传出一声巨响,一栋居民楼一楼的房屋玻璃被震碎。一名个头不高、头发稀疏的男子从一楼房屋踉踉跄跄地跑了出来,不久便栽倒在地。现场的几名居民见状,连忙拨打120、119电话求助。
几分钟后,消防员赶到现场开始灭火,倒地昏迷的男子被120急救人员送往医院。火灾被控制后,赶到的民警进入房屋内勘察。一个震惊的场景出现在他们面前:房屋中有一男一女没有逃出来,其中那个年长男子的尸体已被肢解;年轻的女子则因一氧化碳中毒不幸殒命。种种迹象让现场的民警感觉这绝非一起自然灾祸,而是人为的刑事案件!
由于目睹现场的居民在煤气爆炸后除了见到那个逃出来倒在地上的男子外,没有发现其他人员进出案发房间。因而,民警把目光锁定在那名被送救治的男子身上,该男子叫谭明正。
警方很快确认了殒命男子的身份。死者覃建强,59岁,是案发房屋的主人,受伤倒地的谭明正是死者覃建强之女覃桂香的男朋友。同月19日,谭明正经医院救治后,民警依法对其监视居住,并于9月对其刑事拘留。随后他向民警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的前因后果。
原来,这个生于1983年的谭明正,蹲过几年监狱,因个头矮小,相貌平平,故对爱情的期望值几乎为零。但2013年他从牢房出来后,居然走了桃花运认识了一位比他年轻几岁的女子覃桂香,并同意跟他处对象!然而,就在谭明正憧憬与女朋友结婚时,却遭到覃桂香父亲的强烈反对!理由是,覃桂香跟谭明正恋爱之后染上了毒品,应该是被他带坏的!如此臆断与埋怨让谭明正深感委屈,因为覃桂香认识他之前就有吸毒行为。
考虑到自身条件,谭明正不愿放弃这段感情。但覃桂香听从了父亲的旨意,决定分手! 为了挽回这段感情,谭明正于7月9日上午到覃建强家找覃桂香,但未见着覃桂香,还被覃建强臭骂了一顿,轰了出来!谭明正恨从心生,当天下午便带上尖刀和绳子,再次去到覃建强家,打算通过绑架的方式逼迫覃桂香回来面谈。可覃建强拒绝与女儿通电话!顿时,谭明正失去理智,他手持尖刀砍击覃建强的头部!覃建强不甘示弱,奋起反抗。在搏斗中,处于劣势的覃建强,被谭明正连续捅刺到腰腹部……直至倒地身亡,谭明正仍不解恨,对覃明正的尸体进行肢解。
为了报复覃桂香,谭明正决定不再对她忠贞,于是便外出带了个名叫阿燕的失足女回到覃建强家过夜。
那么,阿燕为什么没能逃出案发房间呢?原来,已外出躲避谭明正的覃桂香,因一天都未联系上父亲,于是打电话给亲戚,请他们帮去父亲家里看看。10日晚7时许,亲戚来到覃建强家发现房门紧闭,感觉情况不妙,遂报警求助。此时,谭明正见事情即将败露,决定自行了断。自杀前,他将阿燕捆绑在屋内,并告诫她,等我死了之后你再报警。为了尽快结束自己的性命,他打开了液化气罐的阀门,并点燃,导致案发现场起火爆炸!被谭明正捆绑无法逃离现场的阿燕因吸入大量的一氧化碳而中毒身亡,殁年27岁。
疑犯被公诉 现场百般狡辩
2017年7月27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认为,谭明正不能正确处理感情纠纷,起意报复,持刀致一人死亡,并采取殘忍手段分离尸体,还点燃液化气……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人的指控,谭明正只认可故意杀人罪,但对放火罪有异议。其表示,自己没有故意放火,也没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当时自己只是一心求死,不应构成放火罪。此外,谭明正称自己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曾到柳州市社会福利医院进行过治疗,并开具相关证明。但经公诉人出具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结果,载明谭明正有人格障碍,但具有受审能力,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此,谭明正向法庭提出要求重新鉴定。
庭审中,阿燕的亲属和覃桂香均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谭明正赔偿两受害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等费用共计100多万元。其中,覃桂香索赔4万余元;阿燕的丈夫阿彭及女儿、岳父岳母等4人则索赔94.9万余元。远道而来的阿燕家人痛心地说:“阿燕去世时,她的孩子不足两岁。谭明正的行为让我们感到无比愤慨,希望法律严惩凶手。”
庭审进入最后陈述阶段,自知罪孽深重的谭明正表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他同时也为自己作了开脱。他说,之所以走上今天这一步,不单单是我个人的原因,与覃建强和覃桂香之间的矛盾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对于阿燕的不幸去世,谭明正表示自己从未想到要害死阿燕,这一点他对不起阿燕,应该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