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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刑诉法》与新修订施行的《律师法》在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问题上规定不一,我国律师调查取证权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导致我国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体现。本文针对我国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立法缺陷,论述了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依据和理由,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健全完善我国律师调查取证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