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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改革与发展应遵循的“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和“重点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及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特别是防疫保健工作的客观要求,在国家保证编制、人员、经费的前提下,拟对原有的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即县(市)组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中心制),变多中心为一个中心;乡(镇)卫和 防保组从卫生院剥离出来,组建新的防保(派出)所(简称派出制),隶属“中心”管理,村卫生所在乡(镇)防保所的领导下,指定专人负责防疫保健工作(简称专职制),从而保证防保工作政令畅通,防保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