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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潜在着较大的风险。宏观经济环境尚未完全向好,资本市场仍不成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债转股企业的产权约束不力以及自身性质的不确定性,其职能、组织机构、资产处理方式的欠缺等是债转股的外部风险。债转股的两个层次目标在实践中面临矛盾,债转股以AMC作为金融风险“隔火墙”的做法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较多局限性,AMC退出通道未必通畅,及其内部人能力及道德风险等是债转股的内部风险。参与者各方均以债转股为契机,彻底改革现行的制度,促进结构调整或职能转换,方能化解债转股的风险,真正达到债转股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