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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紧缩性货币政策的背景下,资金流动性回笼正在拷问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特别是进出口企业,整体出现资金链紧张、融资难等问题。
针对目前进出口企业面临的困境,在最新的《中国银行业公司业务创新与营销专题研究报告》中推荐了福费廷业务,认为福费廷是在目前背景下银行给贸易企业提供的一项金融创新。它可以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升值风险,快速拿到现金和退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出口创汇能力。
从报告的介绍和分析情况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开展较好的银行有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9家。
福费廷,是指包买商(银行)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买断由开证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或确定的远期债权,或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或保付的由出口商出具的远期汇票,或由进口商出具的远期本票的一种贸易融资方式。
案例1
国内某公司出口印度工程机械办理福费廷
2006年国内某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下称A公司)向印度某工程公司出口小型道路挖掘机,合同总价值为581250美元,付款条件为180天远期信用证。A公司收到印度某银行(下称B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后备货,在货物发运后取得该批出口货物项下全套单据。此时A公司作为一家外贸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拟向银行卖断该远期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即办理远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以增加资金流动性,同时规避汇率风险并提前获得出口退税。于是A公司向其主办银行C银行(也是原信用证通知行)提出此要求,C银行仔细审核单据后认为该笔业务贸易背景真实、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可以受理。时隔一周后,C银行通知A公司,由于其总行系统对印度B银行的授信额度已满,该笔业务将无法办理。
为此,A公司遂将此笔业务向当地国内某D银行和外资某E银行咨询,3天后,D银行和E银行均表示同意办理,但报价不同。除均收取0.15%单据处理费外,D银行融资价格为同期LIBOR加120BP,而E银行融资价格为同期LIBOR加100BP。于是A公司处于节约成本考虑,选择E银行办理此笔业务。A公司在与E银行签署协议后,向其提交出口远期信用证和全套出口单据,E银行审核单据后向印度B银行寄送单据,9天后B银行发回承兑电,于是E银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和单据处理费后将余额支付给A公司,停止向A公司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至此该笔福费廷业务办理完毕。
分析
(1)远期信用证通常是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项下福费廷业务最主要的结算工具,操作也最为简便。当出口企业在货物出口后有加速资金周转、规避汇率风险和提前办理出口退税需求时,可选择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
(2)银行为企业办理远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时,除将收到开证行承兑电作为必须的前提条件外,还有要该银行系统对开证行是否有足够的授信额度。
(3)企业办理福费廷业务时,通常会选择2家以上银行进行询价,对各银行报价进行综合成本核算后,再选择服务好、价格优的银行办理。
案例2
某公司委托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转卖福费廷
2005年国内某公司(下称A公司)向孟加拉国出口一批纺织品,金额为286000美元,采用90天延期付款信用证结算方式,开证行为孟加拉国内排名第4的银行(下称B银行)。A公司发货后向其当地主办银行C银行交单,C银行审核单据后向孟加拉国B银行寄送单据,B银行收到单据后来电确认了到期付款日。此时,A公司出于规避远期收汇风险的考虑,拟向银行申请卖断该笔应收账款,于是向其主办银行C银行提出需求。因C银行对孟加拉国开证行B银行无授信额度,在征得A公司许可的情况下,C银行与其代理行洽商该笔应收账款转卖事宜。经询价比较后确定由外资银行D银行来购买该笔应收账款,即办理应收账款转卖福费廷业务。
于是C银行在收到A公司的书面委托后,与D银行就该笔应收账款转卖达成协议。应D银行要求,C银行向其提交了如下材料:(1)原信用证及修改复印件;(2)有关发票、运输单据复印件;(3)开证行付款电函;(4)受益人致C银行、C银行致D银行的款项让度书和款项让度通知书。D银行收妥相关材料后向C银行支付了扣除贴现利息后余额,C银行收到该款项后向A公司支付,同时向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至此该笔应收账款转卖福费廷业务办理结束。
分析
(1)企业向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即卖断应收账款时,在当地银行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时,可向其他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转卖福费廷业务。
(2)银行在自身无法买断应收账款福费廷业务而办理应收账款转卖福费廷业务时,通常需要企业提出书面委托后,再向有关境内外代理行进行转卖询价,经比较转卖综合成本后,确定服务好、价格优的代理行进行转卖。银行在与代理行进行转卖联系时,通常先打电话达成意向后,再使用SWIFT进行确认。
(3)有时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应收账款买断福费廷业务后,也可根据自身外汇头寸情况和开证行风险变化情况,自行决定对该笔已买入的应收账款是否进行适时转卖,此时无需企业配合,企业也无需知晓。
案例3
国内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建巴基斯坦某电信项目办理福费廷
2005年国内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H公司)为争揽巴基斯坦某电信运营商(下称T公司)移动通讯升级改造近5亿美元的项目,H公司在竞标过程中通过采用向T公司提供收货后3年延期付款的便利赢得合同,合同约定T公司除支付15%的预付款外,其余85%采取收货后起算3年的延期付款方式,款项结算采用远期信用证。
H公司为规避远期收汇商业风险、国别风险、汇率风险和将应收账款变为现金收入以改善财务报表,便在收到信用证后,即合同执行前与多家银行洽谈期限为3年的远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鉴于金额巨大、期限较长、开证行资信一般,各银行都不愿办理,为此H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
H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又因出口信用保险最高赔付额为未来收汇金额的90%,余下10%部分国内各银行对开证行均无授信额度.在此情况下,H公司所在地两家具有丰富福费廷业务经验的银行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联手为H公司办理了全部信用证承兑金额的福费廷业务。
分析
(1)对于远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在开证行资信一般的情况下,福费廷融资银行可以要求出口商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方式来增加应收账款的安全性。
(2)对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福费廷业务,多个福费廷融资商可采用联合融资、风险参与等方式来共同为出口商办理。
针对目前进出口企业面临的困境,在最新的《中国银行业公司业务创新与营销专题研究报告》中推荐了福费廷业务,认为福费廷是在目前背景下银行给贸易企业提供的一项金融创新。它可以帮助企业有效规避升值风险,快速拿到现金和退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出口创汇能力。
从报告的介绍和分析情况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福费廷业务开展较好的银行有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9家。
福费廷,是指包买商(银行)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买断由开证行承兑的远期汇票,或确定的远期债权,或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或保付的由出口商出具的远期汇票,或由进口商出具的远期本票的一种贸易融资方式。
案例1
国内某公司出口印度工程机械办理福费廷
2006年国内某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下称A公司)向印度某工程公司出口小型道路挖掘机,合同总价值为581250美元,付款条件为180天远期信用证。A公司收到印度某银行(下称B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后备货,在货物发运后取得该批出口货物项下全套单据。此时A公司作为一家外贸公司,为加速资金周转,拟向银行卖断该远期信用证项下全套单据,即办理远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以增加资金流动性,同时规避汇率风险并提前获得出口退税。于是A公司向其主办银行C银行(也是原信用证通知行)提出此要求,C银行仔细审核单据后认为该笔业务贸易背景真实、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可以受理。时隔一周后,C银行通知A公司,由于其总行系统对印度B银行的授信额度已满,该笔业务将无法办理。
为此,A公司遂将此笔业务向当地国内某D银行和外资某E银行咨询,3天后,D银行和E银行均表示同意办理,但报价不同。除均收取0.15%单据处理费外,D银行融资价格为同期LIBOR加120BP,而E银行融资价格为同期LIBOR加100BP。于是A公司处于节约成本考虑,选择E银行办理此笔业务。A公司在与E银行签署协议后,向其提交出口远期信用证和全套出口单据,E银行审核单据后向印度B银行寄送单据,9天后B银行发回承兑电,于是E银行在扣除贴现利息和单据处理费后将余额支付给A公司,停止向A公司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至此该笔福费廷业务办理完毕。
分析
(1)远期信用证通常是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项下福费廷业务最主要的结算工具,操作也最为简便。当出口企业在货物出口后有加速资金周转、规避汇率风险和提前办理出口退税需求时,可选择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
(2)银行为企业办理远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时,除将收到开证行承兑电作为必须的前提条件外,还有要该银行系统对开证行是否有足够的授信额度。
(3)企业办理福费廷业务时,通常会选择2家以上银行进行询价,对各银行报价进行综合成本核算后,再选择服务好、价格优的银行办理。
案例2
某公司委托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转卖福费廷
2005年国内某公司(下称A公司)向孟加拉国出口一批纺织品,金额为286000美元,采用90天延期付款信用证结算方式,开证行为孟加拉国内排名第4的银行(下称B银行)。A公司发货后向其当地主办银行C银行交单,C银行审核单据后向孟加拉国B银行寄送单据,B银行收到单据后来电确认了到期付款日。此时,A公司出于规避远期收汇风险的考虑,拟向银行申请卖断该笔应收账款,于是向其主办银行C银行提出需求。因C银行对孟加拉国开证行B银行无授信额度,在征得A公司许可的情况下,C银行与其代理行洽商该笔应收账款转卖事宜。经询价比较后确定由外资银行D银行来购买该笔应收账款,即办理应收账款转卖福费廷业务。
于是C银行在收到A公司的书面委托后,与D银行就该笔应收账款转卖达成协议。应D银行要求,C银行向其提交了如下材料:(1)原信用证及修改复印件;(2)有关发票、运输单据复印件;(3)开证行付款电函;(4)受益人致C银行、C银行致D银行的款项让度书和款项让度通知书。D银行收妥相关材料后向C银行支付了扣除贴现利息后余额,C银行收到该款项后向A公司支付,同时向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至此该笔应收账款转卖福费廷业务办理结束。
分析
(1)企业向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福费廷业务,即卖断应收账款时,在当地银行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时,可向其他银行办理应收账款转卖福费廷业务。
(2)银行在自身无法买断应收账款福费廷业务而办理应收账款转卖福费廷业务时,通常需要企业提出书面委托后,再向有关境内外代理行进行转卖询价,经比较转卖综合成本后,确定服务好、价格优的代理行进行转卖。银行在与代理行进行转卖联系时,通常先打电话达成意向后,再使用SWIFT进行确认。
(3)有时银行在为企业办理应收账款买断福费廷业务后,也可根据自身外汇头寸情况和开证行风险变化情况,自行决定对该笔已买入的应收账款是否进行适时转卖,此时无需企业配合,企业也无需知晓。
案例3
国内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建巴基斯坦某电信项目办理福费廷
2005年国内某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H公司)为争揽巴基斯坦某电信运营商(下称T公司)移动通讯升级改造近5亿美元的项目,H公司在竞标过程中通过采用向T公司提供收货后3年延期付款的便利赢得合同,合同约定T公司除支付15%的预付款外,其余85%采取收货后起算3年的延期付款方式,款项结算采用远期信用证。
H公司为规避远期收汇商业风险、国别风险、汇率风险和将应收账款变为现金收入以改善财务报表,便在收到信用证后,即合同执行前与多家银行洽谈期限为3年的远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鉴于金额巨大、期限较长、开证行资信一般,各银行都不愿办理,为此H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
H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又因出口信用保险最高赔付额为未来收汇金额的90%,余下10%部分国内各银行对开证行均无授信额度.在此情况下,H公司所在地两家具有丰富福费廷业务经验的银行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联手为H公司办理了全部信用证承兑金额的福费廷业务。
分析
(1)对于远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业务,在开证行资信一般的情况下,福费廷融资银行可以要求出口商通过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方式来增加应收账款的安全性。
(2)对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福费廷业务,多个福费廷融资商可采用联合融资、风险参与等方式来共同为出口商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