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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警察创办初期,各地规制不一。清末新政后期,清廷实行官制改革,划一警制,于各省添设巡警道,由此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省级警察机构。辛亥鼎革中,光复各省在革命浪潮下,摈弃前清固有官僚体制,裁撤巡警道,设内务部或民政部、民政司等机构掌理该省警务。而清廷控制的北方各省巡警道仍旧存在。南北和谈,民国建立,北京国民政府在政局稳固后,重新划一警制,各省警务统归内务司掌理。辛亥前后,省级警务机构屡有变迁,反映出近代警察制度移植中国后不断调适,但警察取代旧有治安体系已渐成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