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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针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和新实践,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辩证关系作了新的探索和深刻论述。一是坚持“两点”论。把非公有制与公有制一起共同确立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二是创新“统一”观。论述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两者共存共荣,相互促进,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之中的重要观点。三是把准“主体”位。提出了把握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四个方面,为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发挥好各自的应有作用指明了方向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