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肾上腺皮质激素在眼科应用广泛,长时间大剂量治疗也给病人带来了程度不同的眼部或全身不良反应,现简述其不良反应并总结防护措施。
眼科方面
①激素性青光眼。②激素性白内障:晶状体混浊多见于后囊部皮质,呈颗粒状,有闪烁感,严重者完全混浊。多见于类风湿病服用激素者。③激素使全身或局部抵抗力降低:易诱发角膜发生真菌及病毒感染,严重者发生角膜穿孔。易诱发已静止的眼弓形体病、眼结核病灶等复发或病情加重。激素还可以引起黄斑部色素上皮层屏障功能破坏,导致原中心性视网膜炎病情加重,甚至发生泡沫视网膜脱离。④激素影响成纤维细胞的的再生:导致伤口愈合减慢,局部用药还会引起上睑下垂、瞳孔散大、调节力减弱,部分还发生近视,长期大剂量用药还会引起视乳头及黄斑水肿等。
皮肤病方面
应用皮质激素可使皮肤易受损伤,变薄变脆,轻度多毛,多汗,皮下出血,面部疮疡和伤口难以愈合。
运动系统方面
骨质疏松:长期应用皮质激素的人,骨质疏松和骨折的发病率有增高趋势。用药6个月内骨丢失的比率最大,累积用药量也与骨密度有明显的关系。所以尽可能使用最低有效剂量非常重要,隔日用药对不良反应并无益处。皮质激素诱发骨质疏松的机理是多方面的;①降低成骨细胞活性,减少骨形成;②增强破骨细胞活性,增加骨吸收;③降低小肠内钙磷吸收;④降低肾脏内钙的再吸收;⑤降低性激素分泌量。应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骨折率为10%~20%,主要危险人群有:①15岁以下或者50岁以上人群:②闭经后妇女;③瘦弱体质者;④很少参加体育活动者。预防措施:①忌烟酒;②加强体育锻炼;③补充钙和维生素D。
骨坏死:是应用皮质激素治疗的一个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约5%~25%。发生骨坏死的危险性与药物剂量和使用时间有关。治疗方法有限制体重、物理疗法、应用非甾体抗炎药,这些方法能缓解症状和稳定病情。
肌病:应用皮质激素能降低肌肉蛋白质合成及分解代谢,因此可出现肌无力,激素性肌病。应查电解质并考虑减量和应用其他非甾体消炎药。肌无力也可能由低血钾引起,应检查电解质水平。
消化系统方面
大剂量应用皮质激素可引起肠道念珠菌病或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等。因此,对有上消化道溃疡危险因素的病人,如吸烟、酗酒、上消化道溃疡史、服用其他致溃疡药物等,可给予肠溶性皮质激素,可预防性给予雷尼替丁治疗。
血液方面
应用皮质激素后,可使全血细胞计数升高,但各类白细胞的变化不一致。多形核白细胞增高,淋巴细胞数目降低,单核细肥降低,嗜酸性白细胞降低。皮质激素能促进血液凝固,且能改变病人对抗凝剂的反应,所以应定期检查病人的凝血状态,特别是调整皮质激素剂量的时候。
电解质和体液方面
应用皮质激素可造成水钠潴留,所以应低盐饮食。还可造成低钾,故应食用钾元素的食物,如鱼、瘦肉、水果、蔬菜,必要时补充钾剂。病人应定期检查血压变化,血压高者应给予降压药。
内分泌和体液方面
应用皮质激素,可引起度兴体征,表现为向心性肥胖、满月脸、水牛背等。应用皮质激素可引起糖耐量降低,导致血糖增高。性激素能调节骨代谢,性腺功能减退可导致骨质疏松,还可引起血脂升高、负氮钙平衡。
生长发育方面
应用皮质激素可抑制生长发育,可能与减少性激素分泌量或直接抑制结缔组织有关。权衡利弊后隔日给药可明显减轻不良反应。
妊娠和哺乳方面
皮质激素可引起唇裂、腭裂等先天畸形,妊娠后期应用激素可造成胎儿肾上腺抑制。因有少量激素从母乳中排出,故哺乳期婴幼儿有发生肾上腺抑制的危险性。
免疫系统方面
皮质激素可从多方面抑制机体免疫系统,导致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并使得感染的临床表现和严重程度变得不典型且难以诊断。易感微生物有细菌、病毒、真菌等。
行为改变
应用皮质激素可引起情绪波动、精神欣快、抑郁,或者出现自杀倾向,还可出现睡眠障碍、失眠、多梦,所以提倡采用早晨一次给药。大剂量给药2周内就可诱发精神病发作,渐渐减量后病情即可逐渐好转。大剂量应用皮质激素会使患者的思维判断能力有改变。
药物相互作用
利福平眼药水、苯巴比妥可降低皮质激素的疗效。皮质激素可降低降高血压药、降血糖药,利尿剂,肝素等的疗效,可加重乙酰唑胺、利尿剂的致低血钾作用。
总之,全身应用皮质激素会引起眼部及全身不良反应,发生几率与使用时间和剂量有关。因此要注意不可突然停药,如有不适就立即就诊。为减轻不良反应可尽量局部用药,尽量早晨一次给药,并且早期给予低热量、低盐、高钾。在应用皮质激素时应密切观察病人对药物的疗效及不良反应,并随时调整到最低有效剂量。
眼科方面
①激素性青光眼。②激素性白内障:晶状体混浊多见于后囊部皮质,呈颗粒状,有闪烁感,严重者完全混浊。多见于类风湿病服用激素者。③激素使全身或局部抵抗力降低:易诱发角膜发生真菌及病毒感染,严重者发生角膜穿孔。易诱发已静止的眼弓形体病、眼结核病灶等复发或病情加重。激素还可以引起黄斑部色素上皮层屏障功能破坏,导致原中心性视网膜炎病情加重,甚至发生泡沫视网膜脱离。④激素影响成纤维细胞的的再生:导致伤口愈合减慢,局部用药还会引起上睑下垂、瞳孔散大、调节力减弱,部分还发生近视,长期大剂量用药还会引起视乳头及黄斑水肿等。
皮肤病方面
应用皮质激素可使皮肤易受损伤,变薄变脆,轻度多毛,多汗,皮下出血,面部疮疡和伤口难以愈合。
运动系统方面
骨质疏松:长期应用皮质激素的人,骨质疏松和骨折的发病率有增高趋势。用药6个月内骨丢失的比率最大,累积用药量也与骨密度有明显的关系。所以尽可能使用最低有效剂量非常重要,隔日用药对不良反应并无益处。皮质激素诱发骨质疏松的机理是多方面的;①降低成骨细胞活性,减少骨形成;②增强破骨细胞活性,增加骨吸收;③降低小肠内钙磷吸收;④降低肾脏内钙的再吸收;⑤降低性激素分泌量。应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骨折率为10%~20%,主要危险人群有:①15岁以下或者50岁以上人群:②闭经后妇女;③瘦弱体质者;④很少参加体育活动者。预防措施:①忌烟酒;②加强体育锻炼;③补充钙和维生素D。
骨坏死:是应用皮质激素治疗的一个严重并发症,发生率约5%~25%。发生骨坏死的危险性与药物剂量和使用时间有关。治疗方法有限制体重、物理疗法、应用非甾体抗炎药,这些方法能缓解症状和稳定病情。
肌病:应用皮质激素能降低肌肉蛋白质合成及分解代谢,因此可出现肌无力,激素性肌病。应查电解质并考虑减量和应用其他非甾体消炎药。肌无力也可能由低血钾引起,应检查电解质水平。
消化系统方面
大剂量应用皮质激素可引起肠道念珠菌病或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等。因此,对有上消化道溃疡危险因素的病人,如吸烟、酗酒、上消化道溃疡史、服用其他致溃疡药物等,可给予肠溶性皮质激素,可预防性给予雷尼替丁治疗。
血液方面
应用皮质激素后,可使全血细胞计数升高,但各类白细胞的变化不一致。多形核白细胞增高,淋巴细胞数目降低,单核细肥降低,嗜酸性白细胞降低。皮质激素能促进血液凝固,且能改变病人对抗凝剂的反应,所以应定期检查病人的凝血状态,特别是调整皮质激素剂量的时候。
电解质和体液方面
应用皮质激素可造成水钠潴留,所以应低盐饮食。还可造成低钾,故应食用钾元素的食物,如鱼、瘦肉、水果、蔬菜,必要时补充钾剂。病人应定期检查血压变化,血压高者应给予降压药。
内分泌和体液方面
应用皮质激素,可引起度兴体征,表现为向心性肥胖、满月脸、水牛背等。应用皮质激素可引起糖耐量降低,导致血糖增高。性激素能调节骨代谢,性腺功能减退可导致骨质疏松,还可引起血脂升高、负氮钙平衡。
生长发育方面
应用皮质激素可抑制生长发育,可能与减少性激素分泌量或直接抑制结缔组织有关。权衡利弊后隔日给药可明显减轻不良反应。
妊娠和哺乳方面
皮质激素可引起唇裂、腭裂等先天畸形,妊娠后期应用激素可造成胎儿肾上腺抑制。因有少量激素从母乳中排出,故哺乳期婴幼儿有发生肾上腺抑制的危险性。
免疫系统方面
皮质激素可从多方面抑制机体免疫系统,导致对感染的易感性增加,并使得感染的临床表现和严重程度变得不典型且难以诊断。易感微生物有细菌、病毒、真菌等。
行为改变
应用皮质激素可引起情绪波动、精神欣快、抑郁,或者出现自杀倾向,还可出现睡眠障碍、失眠、多梦,所以提倡采用早晨一次给药。大剂量给药2周内就可诱发精神病发作,渐渐减量后病情即可逐渐好转。大剂量应用皮质激素会使患者的思维判断能力有改变。
药物相互作用
利福平眼药水、苯巴比妥可降低皮质激素的疗效。皮质激素可降低降高血压药、降血糖药,利尿剂,肝素等的疗效,可加重乙酰唑胺、利尿剂的致低血钾作用。
总之,全身应用皮质激素会引起眼部及全身不良反应,发生几率与使用时间和剂量有关。因此要注意不可突然停药,如有不适就立即就诊。为减轻不良反应可尽量局部用药,尽量早晨一次给药,并且早期给予低热量、低盐、高钾。在应用皮质激素时应密切观察病人对药物的疗效及不良反应,并随时调整到最低有效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