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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根本问题是对其本体--人民的论证.在宪政民主观的视域内,人民的地位和作用是隐晦、消极、被动的.在宪政制度建构中,人民实际上被"虚置"了.在多元复杂的现代社会里,宪政与人民这两种话语之间的相互需要程度与日俱增.哈贝马斯基于现代社会的合法性危机,提出一种程序主义的商谈民主理论,通过沟通理性,把"人民"建构化于既有的宪政秩序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