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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盲目投资、目光短视、融资困难以及守法意识不强,是当前民企投资非洲容易碰到的瓶颈。
《支点》记者 杨萍
在非的华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非洲市场是水深、浪大、有鱼。投资非洲的中国民企,个个都有故事。伴随着新一轮投资非洲的热潮,中国民企如何在神秘而陌生的非洲实现新一轮“淘金梦”?非洲还能不能投资?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副会长、非洲投资俱乐部执行主席周德文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提出了诸多意见给民企支招。
“窝里斗”严重
《支点》:据说,某些在非华商出现恶性竞争现象,这是不是增加了赴非投资的风险?
周德文 :是的,“扎堆”和“窝里斗”的现象很严重。一些民企,看到或听到某人在非洲赚钱了,便一窝蜂“扎堆”投资,导致中国企业之间无序竞争、竞相压价,甚至出现相互诋毁等令人痛心的现象。如加纳采金、莫桑比克砍伐红木等,“扎堆”现象严重;又如少数企业在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时,自相压价,拼来拼去。最终,拼掉的是应有的丰厚利润,甚至由于中标价太低,出现了要么只能偷工减料压低成本施工,要么在工程进行了一半就无法继续履约的现象,这种不重视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形象。
《支点》:在非投资过程中,民企最容易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周德文:入非民企自身局限性大,持续发展空间受限,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种问题。一是投资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缺乏清晰的投资策略。很多民企对非洲国家投资并没建立风控模型,在不了解政治、法律、外汇管理制度、汇率、税负、物流等各种风险的情况下,就贸然决定投资,导致项目实施困难重重,企业蒙受损失甚至完全“打水漂”。
二是缺少懂得国际规则和语言相通的人才。目前在非洲投资的民企很多实现了员工本地化,只有少数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员由国内派出,但双方的交流只能依靠翻译,沟通不便。
三是守法意识不强,短视倾向严重。不少投资非洲民企臆断非洲法律,习惯于其在国内的不良做法,如在非法用工方面,无视当地法律,不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劳工,工资标准甚至低于所在国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不注重保护员工基本权益,既影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了中国企业在当地的形象。还有少数企业存在“捞一把就走”的短视观点。
《支点》:制约民营资本投资非洲的因素有哪些?
周德文:因素有很多,最显而易见的瓶颈是融资难题和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血液,缺资金是民企非洲拓展的最大瓶颈。目前,国字号政策性金融机构,无论开发银行,还是进出口银行,更多地服务于央企,而规模不大、实力相对薄弱的民企求贷无门。面向民企开放的中非发展基金,除自身规模小外,立项手续相对繁琐,审查周期长。
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在非网点覆盖面窄,融资服务品种更是少之又少,根本满足不了前赴后继走进非洲民企的融资需求。
政策落实难
《支点》:在投资非洲的民企面临的挑战中,有哪些是需要政府给予支持和解决的?
周德文:首先,扶持政策落实难、操作难。为推动企业“走出去”,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些鼓励政策,既有资金方面的,也有投资便利化、境外投资保障等方面的,如《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但在实际操作中,民企普遍反映这些政策落实困难。一方面确有民企对非投资中有不规范的地方,也有些是地方主管部门执行政策出现了偏差,或审批复杂,或时效性严重滞后,根本难解企业燃眉之急。
其次,对非投资协议有待完善和缺乏有效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已经和32个非洲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条约(以下简称为BIT),并与45个国家建立经贸联委会机制,还与东非共同体、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签署了《经贸合作框架协议》。但是中非BIT的条约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如在不少中非投资协议中都能发现许多定义含糊的词句,使得缔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处于一种待定的状态,可以进行多种解释,不利于处理投资纠纷。政府应是企业海外投资宏观环境信息提供者,但目前我国尚缺乏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对非投资合作指南。尽管商务部曾发布非洲各国指南,外交部驻非各网站、驻非各经商机构网站都对非洲投资情况有所介绍,但这些信息多数不及时、不全面,难以对特定国家宏观投资环境及时跟踪和整体评估,对民企投资非洲参考作用有限。
此外,对走进非洲民企培训欠缺和对非出口产品监管不力。民企走进非洲,尽管是企业自身行为,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不管。目前,为数不少的在非民企,由于对当地法律法规、外交礼仪、文化宗教、社会习俗等常识缺乏培训,出现投资纠纷,甚至恶化与投资地的关系,只能撤资损失收场。甚至对非出口产品出现“中国货等于地摊货”的说法,质量监管亟待规范。
《支点》:您如何评价民间组织对中非经贸所起的作用?
周德文:境内外民间组织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目前,国内除挂靠在政府部门之下的社团组织如中国非洲工业论坛、中国非洲工商联合会等在积极倡导、推动民企走进非洲外,也有一些从事推进中非项目对接的民间团队,在探索、尝试建立非洲投资一站式服务模式,如非洲投资网(俱乐部)、去非洲网等。境外的非洲各国华人华侨组织、民营的工业园区业主等,也利用参加国内会展机会或自身渠道,在国内进行招商活动,但总体上看,这些力量或多或少都存在自身不足,难以为走进非洲的民企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全方位服务。(支点杂志2014年4月刊)
《支点》记者 杨萍
在非的华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非洲市场是水深、浪大、有鱼。投资非洲的中国民企,个个都有故事。伴随着新一轮投资非洲的热潮,中国民企如何在神秘而陌生的非洲实现新一轮“淘金梦”?非洲还能不能投资?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副会长、非洲投资俱乐部执行主席周德文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提出了诸多意见给民企支招。
“窝里斗”严重
《支点》:据说,某些在非华商出现恶性竞争现象,这是不是增加了赴非投资的风险?
周德文 :是的,“扎堆”和“窝里斗”的现象很严重。一些民企,看到或听到某人在非洲赚钱了,便一窝蜂“扎堆”投资,导致中国企业之间无序竞争、竞相压价,甚至出现相互诋毁等令人痛心的现象。如加纳采金、莫桑比克砍伐红木等,“扎堆”现象严重;又如少数企业在参与同一项目投标时,自相压价,拼来拼去。最终,拼掉的是应有的丰厚利润,甚至由于中标价太低,出现了要么只能偷工减料压低成本施工,要么在工程进行了一半就无法继续履约的现象,这种不重视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形象。
《支点》:在非投资过程中,民企最容易遇到的问题有哪些?
周德文:入非民企自身局限性大,持续发展空间受限,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种问题。一是投资带有很大的盲目性,缺乏清晰的投资策略。很多民企对非洲国家投资并没建立风控模型,在不了解政治、法律、外汇管理制度、汇率、税负、物流等各种风险的情况下,就贸然决定投资,导致项目实施困难重重,企业蒙受损失甚至完全“打水漂”。
二是缺少懂得国际规则和语言相通的人才。目前在非洲投资的民企很多实现了员工本地化,只有少数高级管理人员、技术员由国内派出,但双方的交流只能依靠翻译,沟通不便。
三是守法意识不强,短视倾向严重。不少投资非洲民企臆断非洲法律,习惯于其在国内的不良做法,如在非法用工方面,无视当地法律,不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劳工,工资标准甚至低于所在国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不注重保护员工基本权益,既影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了中国企业在当地的形象。还有少数企业存在“捞一把就走”的短视观点。
《支点》:制约民营资本投资非洲的因素有哪些?
周德文:因素有很多,最显而易见的瓶颈是融资难题和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资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血液,缺资金是民企非洲拓展的最大瓶颈。目前,国字号政策性金融机构,无论开发银行,还是进出口银行,更多地服务于央企,而规模不大、实力相对薄弱的民企求贷无门。面向民企开放的中非发展基金,除自身规模小外,立项手续相对繁琐,审查周期长。
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在非网点覆盖面窄,融资服务品种更是少之又少,根本满足不了前赴后继走进非洲民企的融资需求。
政策落实难
《支点》:在投资非洲的民企面临的挑战中,有哪些是需要政府给予支持和解决的?
周德文:首先,扶持政策落实难、操作难。为推动企业“走出去”,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些鼓励政策,既有资金方面的,也有投资便利化、境外投资保障等方面的,如《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但在实际操作中,民企普遍反映这些政策落实困难。一方面确有民企对非投资中有不规范的地方,也有些是地方主管部门执行政策出现了偏差,或审批复杂,或时效性严重滞后,根本难解企业燃眉之急。
其次,对非投资协议有待完善和缺乏有效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据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已经和32个非洲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条约(以下简称为BIT),并与45个国家建立经贸联委会机制,还与东非共同体、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签署了《经贸合作框架协议》。但是中非BIT的条约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如在不少中非投资协议中都能发现许多定义含糊的词句,使得缔约双方的权利义务处于一种待定的状态,可以进行多种解释,不利于处理投资纠纷。政府应是企业海外投资宏观环境信息提供者,但目前我国尚缺乏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对非投资合作指南。尽管商务部曾发布非洲各国指南,外交部驻非各网站、驻非各经商机构网站都对非洲投资情况有所介绍,但这些信息多数不及时、不全面,难以对特定国家宏观投资环境及时跟踪和整体评估,对民企投资非洲参考作用有限。
此外,对走进非洲民企培训欠缺和对非出口产品监管不力。民企走进非洲,尽管是企业自身行为,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可以不管。目前,为数不少的在非民企,由于对当地法律法规、外交礼仪、文化宗教、社会习俗等常识缺乏培训,出现投资纠纷,甚至恶化与投资地的关系,只能撤资损失收场。甚至对非出口产品出现“中国货等于地摊货”的说法,质量监管亟待规范。
《支点》:您如何评价民间组织对中非经贸所起的作用?
周德文:境内外民间组织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目前,国内除挂靠在政府部门之下的社团组织如中国非洲工业论坛、中国非洲工商联合会等在积极倡导、推动民企走进非洲外,也有一些从事推进中非项目对接的民间团队,在探索、尝试建立非洲投资一站式服务模式,如非洲投资网(俱乐部)、去非洲网等。境外的非洲各国华人华侨组织、民营的工业园区业主等,也利用参加国内会展机会或自身渠道,在国内进行招商活动,但总体上看,这些力量或多或少都存在自身不足,难以为走进非洲的民企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全方位服务。(支点杂志2014年4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