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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安全是任何形式生产首先需要满足的要求与条件,这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因此必须在实际生产与工作中借助科学技术与手段实现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在不断创新与改革的过程中我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成就,但在运行过程中依旧无法实现零缺陷的目标,因此需要我们进行不断的努力与探索,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步,最终为人民群众的生命以及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关键词: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方式
为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对安全生产问题的改善,必须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与建议,并从宏观角度着手实现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细节的充分把握,这可以说是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这不仅可促使一系列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可在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这也要求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必须提高重视程度,并在原有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手段与方式进行不断的创新。
一、关于现阶段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的认识与分析
成立安监部门可以说是从根本上促使监督管理职责得以履行以及创新监督体制与机制的必要手段,因此我们说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中上述举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其中还是有不可避免问題的存在,下面我们对其进行分析。
1.行政手段浓烈
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处于不断深化的趋势之中,我国市场经济在此种趋势与背景之下取得相当大的进步,在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实现与当前国情的有机结合,主要是促使行政实现与市场实现充分融合的目标。但现阶段安全监管工作普遍存在过于依赖行政手段的现象。
2.形式主义严重
部分地区在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面临严重的重视形式而忽视内容的现象,声势越来越大以及种类越来越多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这可实现对上述问题的直观体现。导致上述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实现对检查工作的贯彻与落实,在检查过程中也不能利用执法机制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
检查方式陈旧也是现阶段检查工作面对的主要问题,因此在实际对安全生产监督手段与方式进行实际创新的过程中也必须实现对上述问题的充分考虑,这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积极意义。
二、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1.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是安监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单位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组织形式并存,大量的改制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出现,这就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不断探索和实践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方式和新方法,要在监管理念、监管思路、监管职责等方面不断创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各种新形势的需要。
2.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是提升安监部门监管权威的需要
在探索的过程中,能否有效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安监部门的权威。我们只有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实施有效的监管,不断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能真正树立安监部门的权威。
3.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是有效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需要
从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发展模式来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大致可分为四个历史阶段:即自然本能期、法制监督期、自我管理时期和团队文化时期。目前我国企业的安全管理基本还处在第二个历史时期。
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是国家颁布和实施了严格的法规,企业的安全管理依赖于政府强制执法监督,管理者由于惧怕法治惩戒而层层设立责任目标,依据法律条文要求管理安全生产。实践中,对于存在事故隐患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安监部门的监管手段往往显得单薄无力。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务必提升三个能力
1.法律法规的强制力
一是要严格行政审批,从源头防控。要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把好生产准入关,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及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严格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只有通过现场执法,制止、制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才能消灭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以强化执法加强安全管理,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以强化执法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2.经济政策的引导力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施综合治理,既要有法律手段、必要的行政手段,还需要用经济手段进行引导。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相关的经济政策,各级安监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有关经济政策,实施“政策治本”,用政策调整和引导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一是要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督促企业特别是煤矿企业,严格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使用,督促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生产企业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推行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罚款处罚力度,运用经济手段制裁违法行为。
3.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一是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种主流媒体的作用。各级安监部门要与当地党报、党刊、电台和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立新闻联系制度,积极宣传报道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如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文艺调演、安全文化下乡等活动,让职工在宣传活动中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是创新宣传内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到企业、社区,深入到人心,努力营造人人知安全、人人懂安全的良好氛围。
结语:
针对监管力量单一导致的监管需求和监管能力之间的矛盾,提出以实现监管力量多元化为目的的“单一中心,多重源点”的安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各类型社会组织和单位在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的作用;针对乡镇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权限不足、委托执法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提出通过立法手段保障其法律地位、赋予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参考文献:
[1]庄燕.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及创新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3.
[2]薛剑光.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的量化表达方法研究[D].中南大学,2010.
关键词:安全生产;监管;手段;方式
为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对安全生产问题的改善,必须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与建议,并从宏观角度着手实现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细节的充分把握,这可以说是从根本上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这不仅可促使一系列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可在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这也要求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必须提高重视程度,并在原有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手段与方式进行不断的创新。
一、关于现阶段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的认识与分析
成立安监部门可以说是从根本上促使监督管理职责得以履行以及创新监督体制与机制的必要手段,因此我们说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中上述举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其中还是有不可避免问題的存在,下面我们对其进行分析。
1.行政手段浓烈
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处于不断深化的趋势之中,我国市场经济在此种趋势与背景之下取得相当大的进步,在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实现与当前国情的有机结合,主要是促使行政实现与市场实现充分融合的目标。但现阶段安全监管工作普遍存在过于依赖行政手段的现象。
2.形式主义严重
部分地区在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面临严重的重视形式而忽视内容的现象,声势越来越大以及种类越来越多的安全生产检查并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这可实现对上述问题的直观体现。导致上述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就是在实际检查过程中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不能从根本上实现对检查工作的贯彻与落实,在检查过程中也不能利用执法机制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
检查方式陈旧也是现阶段检查工作面对的主要问题,因此在实际对安全生产监督手段与方式进行实际创新的过程中也必须实现对上述问题的充分考虑,这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积极意义。
二、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1.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是安监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单位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组织形式并存,大量的改制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出现,这就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不断探索和实践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方式和新方法,要在监管理念、监管思路、监管职责等方面不断创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各种新形势的需要。
2.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是提升安监部门监管权威的需要
在探索的过程中,能否有效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安监部门的权威。我们只有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实施有效的监管,不断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能真正树立安监部门的权威。
3.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是有效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需要
从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发展模式来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大致可分为四个历史阶段:即自然本能期、法制监督期、自我管理时期和团队文化时期。目前我国企业的安全管理基本还处在第二个历史时期。
这一时期的主要特征是国家颁布和实施了严格的法规,企业的安全管理依赖于政府强制执法监督,管理者由于惧怕法治惩戒而层层设立责任目标,依据法律条文要求管理安全生产。实践中,对于存在事故隐患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违法生产行为,安监部门的监管手段往往显得单薄无力。
三、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与方式务必提升三个能力
1.法律法规的强制力
一是要严格行政审批,从源头防控。要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把好生产准入关,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及时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严格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法律法规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只有通过现场执法,制止、制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才能消灭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以强化执法加强安全管理,以强化执法促进隐患整改,以强化执法增强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2.经济政策的引导力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实施综合治理,既要有法律手段、必要的行政手段,还需要用经济手段进行引导。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了相关的经济政策,各级安监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国家已出台的有关经济政策,实施“政策治本”,用政策调整和引导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
一是要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督促企业特别是煤矿企业,严格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使用,督促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生产企业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推行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罚款处罚力度,运用经济手段制裁违法行为。
3.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一是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各种主流媒体的作用。各级安监部门要与当地党报、党刊、电台和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建立新闻联系制度,积极宣传报道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如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文艺调演、安全文化下乡等活动,让职工在宣传活动中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是创新宣传内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到企业、社区,深入到人心,努力营造人人知安全、人人懂安全的良好氛围。
结语:
针对监管力量单一导致的监管需求和监管能力之间的矛盾,提出以实现监管力量多元化为目的的“单一中心,多重源点”的安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各类型社会组织和单位在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的作用;针对乡镇安全监管机构执法权限不足、委托执法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提出通过立法手段保障其法律地位、赋予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参考文献:
[1]庄燕.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及创新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3.
[2]薛剑光.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的量化表达方法研究[D].中南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