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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6日20:30左右,南京市内环西线南延工程发生钢箱梁倾覆事故,导致7名施工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3人受伤。对于这起事故,业内权威专家指出,这个失误非常低级,实在是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专家说这次事故是个“低级失误”,完全是从技术角度说的。确实,这个事故没有多少“科技含量”。报纸的报道说得浅显易懂,这个事故并不涉及什么高难度的技术,与施工管理有关:没有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
其实,从技术角度看,安全事故基本上都是“低级失误”。是不是有的安全事故的发生,能够暴露出我们原来不知道的国家级,甚至世界级的技术难题?这种可能性太小了。而从管理角度看,更应该认为,所有安全事故都是低级错误,安全事故最大的原因都是有章不循,无视操作规程,因而是不应该发生的,是可能避免的。上海“一一五”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也不是什么“高级错误”,也是管理上的各种“低级错误”碰撞出了“火花”引发。
曾有专家感叹“我们在安全生产上犯的错误越来越低级”,其实技术失误的“低级”背后,藏着更令人担心的东西。我们强调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没有高级失误,总是低级失误,不仅在于要还事故一个本来面目,揭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更在于从中获得启发,警示我们预防事故的重演。一方面,事故的发生没有可以原谅的借口,都是本来不该发生的低级错误:另一方面,事故的预防不需要什么尖端的技术,只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就可以办到。当然还有第三条,主管部门如果连这样的低级错误都难以避免,难道不应该被追究责任吗?
应该懂得,所有的安全事故都是低级失误,但产生的后果却并不“低级”,可能相当严重。仅仅因为没有固定钢箱梁和颠倒了施工的顺序,就让7名施工人员死亡。难道我们的工程管理者就没有发现如此严重的隐患?海恩法则提出,在航空界飞行安全中,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它告诉我们,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如果在实际操作层面得不到落实,依然无法阻挡事故的发生。
[相关链接]
调查组认定的事故三大原因
1.曲线铜箱梁吊装后.未及时对受拉支座锚栓灌浆,造成梁体与桥墩之间无锚固连接,使得拉压支座无法发挥作用。
2.在未对铜箱梁压重的情况下.就进行下一道工序防撞墙混凝土的浇筑。
3.浇筑外侧防撞墙护栏混凝土时.产生了不利的偏心荷载,加之浇筑混凝土时,泵车导管可能撞击梁体,以及混凝土浇筑产生的冲击力引起主梁偏心受力,从而引发铜箱梁侧翻坠落。“一一·二六”事故3责任人被批捕
日前,从雨花台区检察院获悉,该标段项目部副经理梁某、总工程师邵某及监理杨某因在建筑施工和监理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三人忏悔——真对不起死去工友
事故发生之后,警方于11月28日对这三人实施刑事拘留。在检察官提审三人时,三人均表示由于自己的失职导致工友死亡及受伤非常后悔。“如果不是我们的错,他们也不会死!我对不起他们!”几人谈到死去的工友时,都非常伤心。
“这段时间我也反省了很多,在以后的施工中还是要尊重科学,不能因为赶工期而存在丝毫的马虎。”梁某说,老婆马上就要临产,他这时不能陪在身边.非常内疚。刚当上爸爸不久的邵某谈起因为自己的过错将照顾不了家庭.也是非常难过。而杨某则表示.干了这么多年监理,却还有这样的事发生,自己真的很自责。
(编辑/范朝文)
专家说这次事故是个“低级失误”,完全是从技术角度说的。确实,这个事故没有多少“科技含量”。报纸的报道说得浅显易懂,这个事故并不涉及什么高难度的技术,与施工管理有关:没有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
其实,从技术角度看,安全事故基本上都是“低级失误”。是不是有的安全事故的发生,能够暴露出我们原来不知道的国家级,甚至世界级的技术难题?这种可能性太小了。而从管理角度看,更应该认为,所有安全事故都是低级错误,安全事故最大的原因都是有章不循,无视操作规程,因而是不应该发生的,是可能避免的。上海“一一五”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也不是什么“高级错误”,也是管理上的各种“低级错误”碰撞出了“火花”引发。
曾有专家感叹“我们在安全生产上犯的错误越来越低级”,其实技术失误的“低级”背后,藏着更令人担心的东西。我们强调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没有高级失误,总是低级失误,不仅在于要还事故一个本来面目,揭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更在于从中获得启发,警示我们预防事故的重演。一方面,事故的发生没有可以原谅的借口,都是本来不该发生的低级错误:另一方面,事故的预防不需要什么尖端的技术,只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就可以办到。当然还有第三条,主管部门如果连这样的低级错误都难以避免,难道不应该被追究责任吗?
应该懂得,所有的安全事故都是低级失误,但产生的后果却并不“低级”,可能相当严重。仅仅因为没有固定钢箱梁和颠倒了施工的顺序,就让7名施工人员死亡。难道我们的工程管理者就没有发现如此严重的隐患?海恩法则提出,在航空界飞行安全中,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它告诉我们,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如果在实际操作层面得不到落实,依然无法阻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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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组认定的事故三大原因
1.曲线铜箱梁吊装后.未及时对受拉支座锚栓灌浆,造成梁体与桥墩之间无锚固连接,使得拉压支座无法发挥作用。
2.在未对铜箱梁压重的情况下.就进行下一道工序防撞墙混凝土的浇筑。
3.浇筑外侧防撞墙护栏混凝土时.产生了不利的偏心荷载,加之浇筑混凝土时,泵车导管可能撞击梁体,以及混凝土浇筑产生的冲击力引起主梁偏心受力,从而引发铜箱梁侧翻坠落。“一一·二六”事故3责任人被批捕
日前,从雨花台区检察院获悉,该标段项目部副经理梁某、总工程师邵某及监理杨某因在建筑施工和监理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三人忏悔——真对不起死去工友
事故发生之后,警方于11月28日对这三人实施刑事拘留。在检察官提审三人时,三人均表示由于自己的失职导致工友死亡及受伤非常后悔。“如果不是我们的错,他们也不会死!我对不起他们!”几人谈到死去的工友时,都非常伤心。
“这段时间我也反省了很多,在以后的施工中还是要尊重科学,不能因为赶工期而存在丝毫的马虎。”梁某说,老婆马上就要临产,他这时不能陪在身边.非常内疚。刚当上爸爸不久的邵某谈起因为自己的过错将照顾不了家庭.也是非常难过。而杨某则表示.干了这么多年监理,却还有这样的事发生,自己真的很自责。
(编辑/范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