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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程加快,房地产业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的主流行业,城市快速的扩建、不断的规划,监理工作从中发挥这重要的作用,其不仅可以对建筑工程的投资、进度进行控制,同时还能有效的监督、控制工程的安全质量。然而,虽然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的发展迅速,但由于监理制度尚未完善,从而往往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难以有效的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监督。本文就如何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进行简要的分析、评述。
关键词: 建筑工程 施工 安全管理质量
建筑施工单位,虽然推动着城市的建设、促进了社会进步,但其根本目标在于经济效益最大化。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虽然相关部门制订了一些规范及措施,但监理制度并未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因此工程的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针对施工安全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建筑的各个主体存在质量安全的意识较弱、管理缺乏力度、责任不落实、甚至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违法、违规现象。在建筑工程实际的施工中,建设部门往往会缩短工期、缩减投资,而建设单位并未根据相关强制性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从而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偷工减料、安全防护的投入较少,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有着直接影响。
一.引起建筑工程事故的主要因素
(一)工程现场施工期间,人为因素:
作为建筑工程的第一生产要素,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个人素质、施工技术与工艺,对建筑的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有着直接影响。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将导致系统出现故障、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其主要是由施工作人员的不规范操作、施工设计的违背所致。在实际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不规范操作、奔跑作业、追赶工期、施工材料随意放置、施工程序错乱、使用不合格设备等现象,由此将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二)工程的安全投入不足:
一些施工单位为获得建筑工程项目、追求高额利润,通常会压低中标价格,实际施工期间的安全投入难以保障,从而往往造成工程所需的安全生产设施、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装备难以及时到位,建筑采用的安全防护材料不合格等问题,由此导致安全隐患的增多、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建筑工程现场的一些必要安全措施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工程的边缘没有搭设安全防护的栅栏、电梯的井口没有设置防护栏、实际施工作业高度超出所搭设的安全防护网、施工面没有采取完全封闭等,而一些预留的采光井、洞口、通风口等位置甚至没有设施防护盖。这些没有给予解决的安全隐患,不仅威胁到施工现场安全,同时也难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三)相关的法律、制度尚未完善:
近些年,虽然我国针对房地产建筑行业颁布、实施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结构越发复杂、规模不断扩大,此些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已无法适应社会环境变化,从而在实际的施工期间往往存在一定的缺陷,同时暴漏出一些问题,其具体表现为:相关法律、规范的实际操作性较弱;施工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有关法律条文、约束性规范存在交叉、重复情况等。
(四)安全监理部门缺乏管理:
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期间的监督者与指导者,监理部门自身缺乏规范性、约束性管理,其往往为扩大规模而随意布设分支机构,或是为追求利益而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他人。一些随意布设的分支机构,不仅没有构建项目本部,甚至缺少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监理人员与设备仪器。其中,部分的监理人员,存在一人跨区负责多个工程项目的现象。监理部门,其部分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其职责,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没有发挥其监督、指导、控制作用,更没能对项目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的编制与上交进行监督、审查,从而无法保证建筑的质量安全。此外,一些监理部门的招聘环节缺乏效的管理,招聘流程没能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由此难以保证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工程的建设方缺少法律意识:
我国部分的建设单位,往往没能根据法定程序、相关标准与规范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缺少一定的法律意识。一些建设单位,甚至将施工项目违法发包至没有配备有关设备与机械、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此外,部分的建设部门为追求高额利益,难免会逃避政府的监督与管理,存在招标报建程序违法、施工许可手续不全、施工设计图纸跳过审查等情况。法律意识的薄弱,造成施工过程缺乏规范性与约束力,从而为施工现场安全、建筑质量安全埋下隐患,以至于工程事故的频发。此外,业主往往制定不合理工期,施工单位为加快工程进度,以赶工为名,漠视或者忽略了对安全的管理。
二.加強施工安全监理的相关措施
一)制定《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建立监理部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要求,采用系统理论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事前控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实际的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首先应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各个单项工程的施工责任作详细划分,明确每个施工作业人员的责任,倘若发现不规范操作、质量隐患等安全问题,根据详细的划分追求其责任人法律责任,从而有效提高对施工作业行为的约束力。安全监理部门,应在此基础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监督、控制、指导工作细化,分布于每个施工环节,对于各个单项工程的交付,应进行严格审核,带确认其质量安全、合格后,批准进行下一项工程。由此,不仅能够有效约束整个施工过程,同时还能将各个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系统的控制起来,有助于施工现场综合控制的加强。
三)加强施工现场巡视,定期召开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根据相关规范与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及时监督、指导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施工机械与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审查施工现场的物料摆放、清洁情况;实时监督、规范不同单项工程的施工作业行为;与施工单位协调、解决已识别的安全隐患等。此外,监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监理例会,向施工单位介绍监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制度与计划安排等情况,同时提出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参加该项例会,与监理部门沟通、合作,从而确保施工整改意见的提出与实施。对于工程的安全生产与施工规范的专项问题,应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例会,由此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与建筑质量安全。
四)完善、实施安全检查制度: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应构建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同时还需保证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巡视,从中寻找、识别不安全因素并及时给予解决,其具体的检查内容包括: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构建、实施情况;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特种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施工设备与机械的运行与维护情况;工程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工程安全事故的防范与处理情况等。
结束语:
综上所述,作为安全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其职责,不断积累实践经验。随着社会环境的快速变化,及时更新业务知识与技能,从而保证实际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更好的实现安全监理目标、保障施工现场安全与建筑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 谢培初.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之要点[J]. 山西建筑,2010(11). [2] 徐燕丽.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J].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
[3] 丁懿.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J]. 科技致富向导,2010(20).
关键词: 建筑工程 施工 安全管理质量
建筑施工单位,虽然推动着城市的建设、促进了社会进步,但其根本目标在于经济效益最大化。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虽然相关部门制订了一些规范及措施,但监理制度并未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因此工程的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针对施工安全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建筑的各个主体存在质量安全的意识较弱、管理缺乏力度、责任不落实、甚至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违法、违规现象。在建筑工程实际的施工中,建设部门往往会缩短工期、缩减投资,而建设单位并未根据相关强制性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从而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偷工减料、安全防护的投入较少,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有着直接影响。
一.引起建筑工程事故的主要因素
(一)工程现场施工期间,人为因素:
作为建筑工程的第一生产要素,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个人素质、施工技术与工艺,对建筑的施工安全与质量安全有着直接影响。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将导致系统出现故障、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其主要是由施工作人员的不规范操作、施工设计的违背所致。在实际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不规范操作、奔跑作业、追赶工期、施工材料随意放置、施工程序错乱、使用不合格设备等现象,由此将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
(二)工程的安全投入不足:
一些施工单位为获得建筑工程项目、追求高额利润,通常会压低中标价格,实际施工期间的安全投入难以保障,从而往往造成工程所需的安全生产设施、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装备难以及时到位,建筑采用的安全防护材料不合格等问题,由此导致安全隐患的增多、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建筑工程现场的一些必要安全措施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工程的边缘没有搭设安全防护的栅栏、电梯的井口没有设置防护栏、实际施工作业高度超出所搭设的安全防护网、施工面没有采取完全封闭等,而一些预留的采光井、洞口、通风口等位置甚至没有设施防护盖。这些没有给予解决的安全隐患,不仅威胁到施工现场安全,同时也难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三)相关的法律、制度尚未完善:
近些年,虽然我国针对房地产建筑行业颁布、实施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结构越发复杂、规模不断扩大,此些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已无法适应社会环境变化,从而在实际的施工期间往往存在一定的缺陷,同时暴漏出一些问题,其具体表现为:相关法律、规范的实际操作性较弱;施工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有关法律条文、约束性规范存在交叉、重复情况等。
(四)安全监理部门缺乏管理:
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期间的监督者与指导者,监理部门自身缺乏规范性、约束性管理,其往往为扩大规模而随意布设分支机构,或是为追求利益而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他人。一些随意布设的分支机构,不仅没有构建项目本部,甚至缺少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监理人员与设备仪器。其中,部分的监理人员,存在一人跨区负责多个工程项目的现象。监理部门,其部分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其职责,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没有发挥其监督、指导、控制作用,更没能对项目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的编制与上交进行监督、审查,从而无法保证建筑的质量安全。此外,一些监理部门的招聘环节缺乏效的管理,招聘流程没能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由此难以保证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工程的建设方缺少法律意识:
我国部分的建设单位,往往没能根据法定程序、相关标准与规范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缺少一定的法律意识。一些建设单位,甚至将施工项目违法发包至没有配备有关设备与机械、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此外,部分的建设部门为追求高额利益,难免会逃避政府的监督与管理,存在招标报建程序违法、施工许可手续不全、施工设计图纸跳过审查等情况。法律意识的薄弱,造成施工过程缺乏规范性与约束力,从而为施工现场安全、建筑质量安全埋下隐患,以至于工程事故的频发。此外,业主往往制定不合理工期,施工单位为加快工程进度,以赶工为名,漠视或者忽略了对安全的管理。
二.加強施工安全监理的相关措施
一)制定《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建立监理部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要求,采用系统理论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事前控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实际的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首先应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各个单项工程的施工责任作详细划分,明确每个施工作业人员的责任,倘若发现不规范操作、质量隐患等安全问题,根据详细的划分追求其责任人法律责任,从而有效提高对施工作业行为的约束力。安全监理部门,应在此基础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监督、控制、指导工作细化,分布于每个施工环节,对于各个单项工程的交付,应进行严格审核,带确认其质量安全、合格后,批准进行下一项工程。由此,不仅能够有效约束整个施工过程,同时还能将各个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系统的控制起来,有助于施工现场综合控制的加强。
三)加强施工现场巡视,定期召开例会: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根据相关规范与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及时监督、指导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施工机械与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审查施工现场的物料摆放、清洁情况;实时监督、规范不同单项工程的施工作业行为;与施工单位协调、解决已识别的安全隐患等。此外,监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监理例会,向施工单位介绍监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制度与计划安排等情况,同时提出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参加该项例会,与监理部门沟通、合作,从而确保施工整改意见的提出与实施。对于工程的安全生产与施工规范的专项问题,应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例会,由此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与建筑质量安全。
四)完善、实施安全检查制度: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应构建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同时还需保证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有效运行。建立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巡视,从中寻找、识别不安全因素并及时给予解决,其具体的检查内容包括: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构建、实施情况;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特种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施工设备与机械的运行与维护情况;工程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工程安全事故的防范与处理情况等。
结束语:
综上所述,作为安全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其职责,不断积累实践经验。随着社会环境的快速变化,及时更新业务知识与技能,从而保证实际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更好的实现安全监理目标、保障施工现场安全与建筑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 谢培初.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之要点[J]. 山西建筑,2010(11). [2] 徐燕丽.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J].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1).
[3] 丁懿.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J]. 科技致富向导,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