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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国初期,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毛泽东做出了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指示,根据指示,李维汉起草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动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的开展和进行,为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
关键词: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李维汉
建国初期,民族工作面临极其复杂的形势,李维汉同志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前,多次赴当地调查走访。调查走访发现: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风俗方面汉族与少数民族有很大差别,汉族的工作者难以顺利开展民族工作;当时部分民族地区尚有国民党残余势力盘踞,他们勾结少数民族反动的民族宗教上层,利用历史上少数民族对汉族的仇恨与隔阂,挑拨民族关系,策动武装叛乱。再者,由于历史上反动统治者长期实行民族压迫政策,各民族之间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还存在很深的隔阂有待消除。虽然民主革命时期党内和军队中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但数量十分有限,仅有4.8万人[1]远远不能满足新中国建立之初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客观需求。
1949年11月,毛泽东在《关于西北少数民族的指示》中,针对广大解放地区的民族矛盾的复杂情况,提出了著名的战略性指导原则:“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生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行的。”[2]即后来的“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指示。李维汉根据毛主席指示主持起草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该方案在1950年11月24曰于政务院第16次政务会议上获准通过,为新中国制定了有计划、成规模、系统地开办正规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培养指南。
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重要性问题上,李维汉认为少数民族干部在民族地区开展工作有许多独特的长处:首先,他们同本民族的人民群众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通晓本民族的语言文字,熟悉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能更深刻地体察本民族人民的情感和疾苦,反映本民族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其次,他们熟悉当地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能够更好地同本民族的特点和地区特点结合起来。因此,出身于本民族的干部的这些特殊作用是别的民族干部难以取代的。1
1950年,李维汉遵照毛泽东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指示,主持起草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提出“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并为贯彻这一方针做出明确规定:
第一、《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明确提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目标。《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指出,为了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政策的需要,应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当前的少数民族培养方案应以开办政治学校与政治训练班,培养普通政治干部为主,迫切需要的专业与技术干部为辅,应尽量吸收知识分子,提高旧的,培养新的,并培养适量有志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汉族干部,以便帮助各少数民族的解放事业与建设工作。
第二、设立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学校。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并在西北、西南、中南各设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一处,并规定在必要时还可增设。各省份设立民族干部学校,各有关专区或县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临时性的民族干部培训班。有关各级人民政府有计划地逐步整理或设立少数民族中学,建立少数民族的高等学校。还亲自参与中央民族学院的筹办,昼夜兼程起草了《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
第三、鼓励与帮助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高等学校深造。《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规定,为了鼓励与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各种高等教育,凡考入高等学校(包括少数民族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一律公费待遇;除公费待遇的少数民族中学外,在若干指定的中学亦得设立少数民族学生的公费名额。
第四、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年限和教学内容做出了规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规定,各民族学院目前应分长期和短期两种班次,短期训练区级及营级以上的干部,长期班拟以两年至三年培养知识分子,并培养相当数量兼通本民族语文和汉族语文的干部。各大行政区应计划争取在两三年内将区级及营连级以上干部送中央或当地轮训一遍。对教学方法,《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规定,应以中国历史与中国现状(包括中国各民族的历史与各民族社会经济情况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毛泽东思想与马列主义理论为长期班政治课的基本内容。短期班以此为方向,规定当前实际工作需要的具体课程。《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还明确提出,在一切民族学校内,应发扬共同纲领精神,克服大漢族主义倾向与狭隘的民族主义倾向,培养民族间互相尊重、平等、团结、友爱、合作 的作风。[3]
短短几年,民族学院、民族干部学校、民族干部培训班、工农文化补习学校和工农速成中学在全国兴办起来。通过这些培养渠道,到1966年全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己经发展到80万人,比1950 年增长近17倍[4]。这些少数民族干部积极投身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中去,为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参考文献
[1] 李维汉.统一战线问题与民族问题.人民出版社.北京.1981年版,第483页
[2] 转引自宋全.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政策.人大复印报刊 之《民族研究》,2000年11月版
[3] 李维汉.统一战线问题与民族问题.人民出版社.北京.1981年版,第456-457页
[4] 温华.毛泽东关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理论.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作者简介:杨宇(1979— ),女,四川大邑人,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关键词: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李维汉
建国初期,民族工作面临极其复杂的形势,李维汉同志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前,多次赴当地调查走访。调查走访发现: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风俗方面汉族与少数民族有很大差别,汉族的工作者难以顺利开展民族工作;当时部分民族地区尚有国民党残余势力盘踞,他们勾结少数民族反动的民族宗教上层,利用历史上少数民族对汉族的仇恨与隔阂,挑拨民族关系,策动武装叛乱。再者,由于历史上反动统治者长期实行民族压迫政策,各民族之间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还存在很深的隔阂有待消除。虽然民主革命时期党内和军队中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但数量十分有限,仅有4.8万人[1]远远不能满足新中国建立之初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客观需求。
1949年11月,毛泽东在《关于西北少数民族的指示》中,针对广大解放地区的民族矛盾的复杂情况,提出了著名的战略性指导原则:“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生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行的。”[2]即后来的“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指示。李维汉根据毛主席指示主持起草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该方案在1950年11月24曰于政务院第16次政务会议上获准通过,为新中国制定了有计划、成规模、系统地开办正规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培养指南。
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重要性问题上,李维汉认为少数民族干部在民族地区开展工作有许多独特的长处:首先,他们同本民族的人民群众有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通晓本民族的语言文字,熟悉本民族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能更深刻地体察本民族人民的情感和疾苦,反映本民族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其次,他们熟悉当地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能够更好地同本民族的特点和地区特点结合起来。因此,出身于本民族的干部的这些特殊作用是别的民族干部难以取代的。1
1950年,李维汉遵照毛泽东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指示,主持起草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提出“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并为贯彻这一方针做出明确规定:
第一、《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明确提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目标。《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指出,为了国家建设、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政策的需要,应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当前的少数民族培养方案应以开办政治学校与政治训练班,培养普通政治干部为主,迫切需要的专业与技术干部为辅,应尽量吸收知识分子,提高旧的,培养新的,并培养适量有志于少数民族工作的汉族干部,以便帮助各少数民族的解放事业与建设工作。
第二、设立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学校。在北京设立中央民族学院,并在西北、西南、中南各设中央民族学院分院一处,并规定在必要时还可增设。各省份设立民族干部学校,各有关专区或县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临时性的民族干部培训班。有关各级人民政府有计划地逐步整理或设立少数民族中学,建立少数民族的高等学校。还亲自参与中央民族学院的筹办,昼夜兼程起草了《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
第三、鼓励与帮助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高等学校深造。《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规定,为了鼓励与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各种高等教育,凡考入高等学校(包括少数民族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学生一律公费待遇;除公费待遇的少数民族中学外,在若干指定的中学亦得设立少数民族学生的公费名额。
第四、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年限和教学内容做出了规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规定,各民族学院目前应分长期和短期两种班次,短期训练区级及营级以上的干部,长期班拟以两年至三年培养知识分子,并培养相当数量兼通本民族语文和汉族语文的干部。各大行政区应计划争取在两三年内将区级及营连级以上干部送中央或当地轮训一遍。对教学方法,《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规定,应以中国历史与中国现状(包括中国各民族的历史与各民族社会经济情况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毛泽东思想与马列主义理论为长期班政治课的基本内容。短期班以此为方向,规定当前实际工作需要的具体课程。《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还明确提出,在一切民族学校内,应发扬共同纲领精神,克服大漢族主义倾向与狭隘的民族主义倾向,培养民族间互相尊重、平等、团结、友爱、合作 的作风。[3]
短短几年,民族学院、民族干部学校、民族干部培训班、工农文化补习学校和工农速成中学在全国兴办起来。通过这些培养渠道,到1966年全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己经发展到80万人,比1950 年增长近17倍[4]。这些少数民族干部积极投身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中去,为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参考文献
[1] 李维汉.统一战线问题与民族问题.人民出版社.北京.1981年版,第483页
[2] 转引自宋全.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纲领政策.人大复印报刊 之《民族研究》,2000年11月版
[3] 李维汉.统一战线问题与民族问题.人民出版社.北京.1981年版,第456-457页
[4] 温华.毛泽东关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理论.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4年,第2期
作者简介:杨宇(1979— ),女,四川大邑人,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