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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我国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需要。安徽省铜陵市从实际出发,在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框架内,主动探索,积极创新,收到了良好效果。分析铜陵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有益尝试和现存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可以为安徽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供重要借鉴。
铜陵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成效
铜陵市在户籍改革的新突破和对中央要求的超前谋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下面。
首先,注重统筹,以户改强化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平安铜陵建设。铜陵市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与公安机关开展的“三访三评”活动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在县区政府的支持下,组织广大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城市农村,逐户、逐人走访调查,着力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全面掌握人、房、车、业、证等关联信息,大力强化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管控和重点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
其次,及时兑现政策,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利民惠民。户籍制度改革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原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人员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原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人员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可选择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之前已参加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续转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缴费差额予以社会保险费补贴,由市、县区财政分担;推进城乡创业、就业和培训工作,将原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人员纳入城镇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统一,全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355元,为安徽全省最高,实现了城乡低保家庭应保尽保;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首次将农村居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2012年全市共有32户享受该政策;同时每年专门从保障性住房中安排20%作为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陵市务工人员居住房,2012年全市共有103人申请享受。
铜陵户籍制度改革的建议
对照中央最新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尽管铜陵市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已经取得的成效不仅与中央要求一致,而且有新的突破,为推进铜陵市民生发展、加快“四个之城”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在户籍制度改革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财政困难、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和广度等问题,为迅速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深化铜陵市户籍制度改革,针对当前铜陵市户籍制度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课题组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设立专项资金。从省级层面设立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专项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的投入机制,市县区也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创新财税制度改革和扩大金融产品服务范围,加大对县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资源市场化配置,盘活农村存量资源。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支持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做好户籍改革后续政策的衔接工作。从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与异地户籍接转相衔接统一的政策,尽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物权、担保等有关法规,加大国有银行支持参与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力度,以利于加快户籍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更多地区、更大范围的实施推进,努力拓宽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领域,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异地户籍接转相衔接统一的政策,铜陵市已经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称为“铜陵市居民户口”,在实际中已经出现“地方粮票”如何才能在“全国流通”的问题;建议从省级或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计划生育超生入户执行办法,目前铜陵市在开展这项工作中遇到了实际操作困难局面,此项工作暂停了,安徽省委党校课题组觉得要妥善解决计划生育超生入户和保持我国现有计划生育政策一致,不仅铜陵市计划生育部门要主动创新管理手段,还是需要从省级,最好是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计划生育超生入户执行办法;建议从省级或国家层面出台对意外事故死亡赔偿城乡统一标准,铜陵市已经实现了社保、教育、医疗、就业等16项权益的“同城同等待遇”解决了“同城不同命”的问题,但是还没有解决“同命不同价”的问题,虽然铜陵市政府和推进办、公安局以及法院多位主要领导已经和铜陵市多家保险公司多轮协商,但至目前都没有进展。
加大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民选择进城还是继续留在农村,是有自己考量的,这就是市民化成本和市民化收益的比较,不要认为农民是不理性的、不会计算的。课题组曾做过调查,2012年,被调查农民中28.8%的因为计划生育政策和找工作困难等原因不愿意转为铜陵市城市居民。所以,在户改过程中,要尊重农民和农民工的意愿,让农民自愿进城。
对于愿意进城和愿意留守的两个群体都要有后续的、配套的政策跟进。对愿意进城的农民或农民工要考虑怎样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完全市民化不仅包括身份市民化、权利市民化,还包括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文明程度等方面的市民化。
铜陵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成效
铜陵市在户籍改革的新突破和对中央要求的超前谋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下面。
首先,注重统筹,以户改强化基础工作,全力推进平安铜陵建设。铜陵市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与公安机关开展的“三访三评”活动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相结合,在县区政府的支持下,组织广大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深入城市农村,逐户、逐人走访调查,着力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等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全面掌握人、房、车、业、证等关联信息,大力强化违法犯罪高危人群的管控和重点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
其次,及时兑现政策,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利民惠民。户籍制度改革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原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人员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可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原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人员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可选择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之前已参加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续转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缴费差额予以社会保险费补贴,由市、县区财政分担;推进城乡创业、就业和培训工作,将原农村户籍制度改革人员纳入城镇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促进其在城镇稳定就业;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并轨统一,全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355元,为安徽全省最高,实现了城乡低保家庭应保尽保;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首次将农村居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2012年全市共有32户享受该政策;同时每年专门从保障性住房中安排20%作为新就业无房人员和来铜陵市务工人员居住房,2012年全市共有103人申请享受。
铜陵户籍制度改革的建议
对照中央最新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尽管铜陵市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已经取得的成效不仅与中央要求一致,而且有新的突破,为推进铜陵市民生发展、加快“四个之城”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在户籍制度改革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财政困难、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工作缺少深度和广度等问题,为迅速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深化铜陵市户籍制度改革,针对当前铜陵市户籍制度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课题组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设立专项资金。从省级层面设立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专项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的投入机制,市县区也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创新财税制度改革和扩大金融产品服务范围,加大对县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资源市场化配置,盘活农村存量资源。同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投资、捐助、认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支持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工作。
做好户籍改革后续政策的衔接工作。从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与异地户籍接转相衔接统一的政策,尽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物权、担保等有关法规,加大国有银行支持参与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力度,以利于加快户籍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更多地区、更大范围的实施推进,努力拓宽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领域,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异地户籍接转相衔接统一的政策,铜陵市已经取消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称为“铜陵市居民户口”,在实际中已经出现“地方粮票”如何才能在“全国流通”的问题;建议从省级或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计划生育超生入户执行办法,目前铜陵市在开展这项工作中遇到了实际操作困难局面,此项工作暂停了,安徽省委党校课题组觉得要妥善解决计划生育超生入户和保持我国现有计划生育政策一致,不仅铜陵市计划生育部门要主动创新管理手段,还是需要从省级,最好是国家层面出台统一的计划生育超生入户执行办法;建议从省级或国家层面出台对意外事故死亡赔偿城乡统一标准,铜陵市已经实现了社保、教育、医疗、就业等16项权益的“同城同等待遇”解决了“同城不同命”的问题,但是还没有解决“同命不同价”的问题,虽然铜陵市政府和推进办、公安局以及法院多位主要领导已经和铜陵市多家保险公司多轮协商,但至目前都没有进展。
加大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民选择进城还是继续留在农村,是有自己考量的,这就是市民化成本和市民化收益的比较,不要认为农民是不理性的、不会计算的。课题组曾做过调查,2012年,被调查农民中28.8%的因为计划生育政策和找工作困难等原因不愿意转为铜陵市城市居民。所以,在户改过程中,要尊重农民和农民工的意愿,让农民自愿进城。
对于愿意进城和愿意留守的两个群体都要有后续的、配套的政策跟进。对愿意进城的农民或农民工要考虑怎样让他们尽快融入城市,完全市民化不仅包括身份市民化、权利市民化,还包括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文明程度等方面的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