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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阜阳劣质奶粉、山西黑砖窑等事件中常见有基层工商所干部被问责的报道,暴露出传统管理模式效能低下、手段匮乏、履职不到位等弊病,工商履职能力受到严峻挑战。如何全面履职尽责、实现职能到位,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道现实而迫切的课题。作为基层工商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此深有感触,略作反思。提出应对设想,以飨同仁。
一、基层工商问责事件的反思
反思之一:基层工商所责任风险的客观因素不可回避
工商执法依据存有缺陷。有些执法依据滞后于现实需求,有的至今仍是法律空白地带。缺乏执法依据;有些执法依据过于抽象,弹性太大,难以操作。容易陷入执法误区;还有一些涉及多个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因为职责界定不清。常常导致越权、不作为或互相争执不休等现象发生。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虽然几经调整和改革,公正执法与地方保护主义相互博弈的矛盾仍很突出。加上社会公共道德的缺失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抗拒执法的事件屡有发生。
反思之二:基层工商所责任风险的主观因素不容忽视
从主观因素上说,我们目前的这支队伍。虽然比过去进步不小,但无论从政治素质还是业务水准来衡量,还不能真正适应现代市场监管的需要。目前,基层工商还是一个“松散联合体”,存在以下四个脱节:一是登记与管理脱节。有的企业注册在某地开发区,但不在区内经营,登记发照后,监管出现“这边找不到、那边管不着”的盲区。二是巡查人员不会办案,仅限于“问问费看看照”,难以发现问题,即使发现也办不了。三是信息化与业务脱节。应用信息技术整合各种业务资源,实现电子化监管,而现在电脑成了“打字机”,输入的数据准确性、真实性差,无法分析辖区经营情况。四是所、片、点三脱节。有的基层工商不论管理模式,还是运行机制,都处于“松散联合”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上的过错风险以至违法违规风险的高频率发生,就不足为奇了。
反思之三:和谐社会视野下基层工商所责任风险的化解方法
党中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商部门作为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顺应形势,针对目前工商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及体制性障碍等因素,大胆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哲学原理,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基层工商所责任风险,着力推进和谐工商建设。
二、应对设想
(一)以系统论为指导创新决策机制,遏制执法风险生成的主观因素
系统论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系统是普遍存在的。要着重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工商部门作为一个系统,也应运用系统论原理来思考市(县)局与基层工商所之间的问题。
1、系统处理决策分工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工商所主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现行局所工作格局可以用“千条线一根针”来形容,同时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从系统论的角度而言,局机关一方面要瘦身下放事权,另一方面需要上收指挥、协调权限,坚决杜绝基层工商所存在的“机关情结”、“条线情结”。
2、系统配置决策人员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部门的前沿阵地和窗口形象,没有一支作风顽强、业务过硬、与时俱进的干部队伍。就不能从根本上履行好工商职能,完成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因此要配齐配强基层工商所干部队伍,至于所长人选,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素质以及法律意识,要能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廉洁自律,以情感人,以德服人。科学管理,统筹兼顾。
(二)以信息论为指导创新执行机制,掌控执法风险生成的诱发因素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时代。信息论认为系统是普遍存在的,是物质存在的必须形式,任何系统都处在自身及其与外界的信息交换中,没有信息和能量的交换,系统就不能获得发展,信息的概念已渗透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要正确地认识并有效地控制系统,尤其必须了解和掌握系统的各种信息流动与交换。工商部门作为社会的子系统,其执法的实质在于获取广大市场主体的动态信息,建立市场主体数据库,进而平衡掌握。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瞬息万变,需要不断创新执行机制,提供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
1、创新行政许可机制以迅速把握市场主体原生信息
基层注册窗口人员直接面对申请人,掌握了申请人的第一手信息。因此有必要放权和授权,推行注册官制度,确定企业注册官的级别,分别需要具备各自相应的条件,同时拥有不同的权限和职责。为解决基层工商所和县市局事权划分的矛盾,要进一步整合登记事务软件,实现就地申请,远程发照。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准入指导,给予信息引导、准入操作的技术指导和适时的政策指导。
2、创新执法办案机制以快速处置市场主体违法信息
充分发挥局机关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的维权信息汇总发布中心功能,健全工作规范,整合信息资源。继续探索案件主办人制度。完善案件承办责任制,提高案件主办人的执法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办案体制。提高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水平和质量,增强行政处罚文书的说理性。加强市场竞争行为指导,制订和公布各种竞争指南、公布不正当竞争案例,提升公平交易执法水平:加强市场交易秩序指导,健全咨询投诉网点、公示与消费有关的信息、开展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的各种点评活动,提升维护消费者权益水平。
3、创新责任区监管模式以准确掌握市场主体日常信息
责任区监管是目前工商所各项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检验基层工商所管理和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这项工作的重点主要有无照经营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及放心店建设、责任区巡查计划制订及落实、农资管理、商标品牌建设和企业培训等等。基层工商所要围绕“以信息化为平台,以企业分类监管为手段,以责任区建设为载体,以处理块线结合为关键。以绩效考核机制为保障,达到人职匹配,职能到位”这一原则来探索责任区监管模式的创新,实现定人、定责、定区域、问责到位。一要细划监管区域。在划分巡查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监管区域,将辖区划分为多个监管网络,明确划分到街道、小巷、居委会(村)、农贸市场、商城、工业小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杜绝监管盲区。二要实行“一人为主”监管模式。每个网络明确一名监管责任人,负责全面履行网络内的监管职 能。监管责任人要准确、熟练地掌握片区内的经济户口状况:做到户口清、底数明、检查实。三要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在巡查组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联动机制,实行统一指挥、集中检查、联动监管,确保监管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三)以控制论为指导创新监督机制,缩减执法风险生成的可能空间
控制论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一个新的边缘学科。在控制论中,信息概念是一个基本概念,控制论建立在信息论基础之上。信息论的反馈原理,在控制论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几乎一切控制都包含反馈——系统输送出去的信息,作用于被控对象后产生的结果。再输送回来。并对信息的再输出发生影响。控制论,从功能的角度,揭示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着眼于对事物进行整体的综合性动态研究、统一处理、运筹规划、协调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关系,重视执行过程的反馈处理,可以使事物按预定的目标发展。
和谐工商的建设在于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工商执法系统。运用控制论的原理,努力构建执法监督体系,实现系统内外监督机制的创新,必须构建以执法质量考核为核心,与行政复议、案件核审等其他监督手段紧密衔接、互为补充的执法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在执法监督中实现合法性监督与合理性监督并重,事前防范与事中制约、事后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对执法行为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执法监督工作态势。
1、推动执法质量考核的纵横深化
进一步拓展考核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在对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注册登记、行政处罚等进行考核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社会各界的评价比例、注重执法效果的实际检验。实行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并重的考核工作机制。将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核审、处理相对人举报投诉、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掌握的工商所的执法情况纳入考核,同时充分发挥业务机构在各自业务条线上的监督考核作用,尽可能反映工商所执法情况的全貌,确保质量考核的客观、公正。
2、推动执法监督重心的基层化
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为此,要强化法制监督基层工作网络建设,要求基层工商所必须设置专(兼)职法制员,开展对工商所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承担起本所承办的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简易程序案件备案监督、对本所监管执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等职责。
3、推进执法监督手段的日常化
要充分发挥市县局机关复议的监督救济功能。实现复议公正,加大复议监督力度,突出行政复议的日常监督和规范作用。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借鉴司法裁判文书的制作,充分叙述双方的意见、理由、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对证据的采信情况、作出决定复议的理由及依据,强调以理服人。二是实现行政复议与执法质量考核等其他执法监督方式的衔接整合,将对个案的复议监督与对被申请人整个执法情况监督考核以及执法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追究联系起来,提高行政复议监督效果。三是将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的指导规范结合起来,分析研究通过复议所接触掌握的第一手情况,及时、有针对性、由点及面地对下级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四是强化对终止案件及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4、实现执法监督关口的前移化
在严格推行执法资格培训考核的基础上建立对已取得基层工商所执法资格人员的定期考核制度,对不合格人员应暂停其执法资格并待岗培训,督促执法人员加强学习,不断自觉提高自身执法素质。探索建立专业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执法岗位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基层工商问责事件的反思
反思之一:基层工商所责任风险的客观因素不可回避
工商执法依据存有缺陷。有些执法依据滞后于现实需求,有的至今仍是法律空白地带。缺乏执法依据;有些执法依据过于抽象,弹性太大,难以操作。容易陷入执法误区;还有一些涉及多个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因为职责界定不清。常常导致越权、不作为或互相争执不休等现象发生。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虽然几经调整和改革,公正执法与地方保护主义相互博弈的矛盾仍很突出。加上社会公共道德的缺失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淡薄,抗拒执法的事件屡有发生。
反思之二:基层工商所责任风险的主观因素不容忽视
从主观因素上说,我们目前的这支队伍。虽然比过去进步不小,但无论从政治素质还是业务水准来衡量,还不能真正适应现代市场监管的需要。目前,基层工商还是一个“松散联合体”,存在以下四个脱节:一是登记与管理脱节。有的企业注册在某地开发区,但不在区内经营,登记发照后,监管出现“这边找不到、那边管不着”的盲区。二是巡查人员不会办案,仅限于“问问费看看照”,难以发现问题,即使发现也办不了。三是信息化与业务脱节。应用信息技术整合各种业务资源,实现电子化监管,而现在电脑成了“打字机”,输入的数据准确性、真实性差,无法分析辖区经营情况。四是所、片、点三脱节。有的基层工商不论管理模式,还是运行机制,都处于“松散联合”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上的过错风险以至违法违规风险的高频率发生,就不足为奇了。
反思之三:和谐社会视野下基层工商所责任风险的化解方法
党中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商部门作为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顺应形势,针对目前工商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及体制性障碍等因素,大胆运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哲学原理,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化解基层工商所责任风险,着力推进和谐工商建设。
二、应对设想
(一)以系统论为指导创新决策机制,遏制执法风险生成的主观因素
系统论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可以看成是一个系统,系统是普遍存在的。要着重分析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研究系统、要素、环境三者的相互关系和变动的规律性。工商部门作为一个系统,也应运用系统论原理来思考市(县)局与基层工商所之间的问题。
1、系统处理决策分工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工商所主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现行局所工作格局可以用“千条线一根针”来形容,同时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从系统论的角度而言,局机关一方面要瘦身下放事权,另一方面需要上收指挥、协调权限,坚决杜绝基层工商所存在的“机关情结”、“条线情结”。
2、系统配置决策人员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部门的前沿阵地和窗口形象,没有一支作风顽强、业务过硬、与时俱进的干部队伍。就不能从根本上履行好工商职能,完成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因此要配齐配强基层工商所干部队伍,至于所长人选,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素质以及法律意识,要能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严于律己,廉洁自律,以情感人,以德服人。科学管理,统筹兼顾。
(二)以信息论为指导创新执行机制,掌控执法风险生成的诱发因素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信息时代。信息论认为系统是普遍存在的,是物质存在的必须形式,任何系统都处在自身及其与外界的信息交换中,没有信息和能量的交换,系统就不能获得发展,信息的概念已渗透到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要正确地认识并有效地控制系统,尤其必须了解和掌握系统的各种信息流动与交换。工商部门作为社会的子系统,其执法的实质在于获取广大市场主体的动态信息,建立市场主体数据库,进而平衡掌握。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瞬息万变,需要不断创新执行机制,提供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
1、创新行政许可机制以迅速把握市场主体原生信息
基层注册窗口人员直接面对申请人,掌握了申请人的第一手信息。因此有必要放权和授权,推行注册官制度,确定企业注册官的级别,分别需要具备各自相应的条件,同时拥有不同的权限和职责。为解决基层工商所和县市局事权划分的矛盾,要进一步整合登记事务软件,实现就地申请,远程发照。要加强对市场主体准入指导,给予信息引导、准入操作的技术指导和适时的政策指导。
2、创新执法办案机制以快速处置市场主体违法信息
充分发挥局机关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的维权信息汇总发布中心功能,健全工作规范,整合信息资源。继续探索案件主办人制度。完善案件承办责任制,提高案件主办人的执法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办案体制。提高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水平和质量,增强行政处罚文书的说理性。加强市场竞争行为指导,制订和公布各种竞争指南、公布不正当竞争案例,提升公平交易执法水平:加强市场交易秩序指导,健全咨询投诉网点、公示与消费有关的信息、开展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相关的各种点评活动,提升维护消费者权益水平。
3、创新责任区监管模式以准确掌握市场主体日常信息
责任区监管是目前工商所各项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检验基层工商所管理和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这项工作的重点主要有无照经营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及放心店建设、责任区巡查计划制订及落实、农资管理、商标品牌建设和企业培训等等。基层工商所要围绕“以信息化为平台,以企业分类监管为手段,以责任区建设为载体,以处理块线结合为关键。以绩效考核机制为保障,达到人职匹配,职能到位”这一原则来探索责任区监管模式的创新,实现定人、定责、定区域、问责到位。一要细划监管区域。在划分巡查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监管区域,将辖区划分为多个监管网络,明确划分到街道、小巷、居委会(村)、农贸市场、商城、工业小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杜绝监管盲区。二要实行“一人为主”监管模式。每个网络明确一名监管责任人,负责全面履行网络内的监管职 能。监管责任人要准确、熟练地掌握片区内的经济户口状况:做到户口清、底数明、检查实。三要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在巡查组之间建立科学有效的联动机制,实行统一指挥、集中检查、联动监管,确保监管措施到位,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三)以控制论为指导创新监督机制,缩减执法风险生成的可能空间
控制论是现代科学技术的一个新的边缘学科。在控制论中,信息概念是一个基本概念,控制论建立在信息论基础之上。信息论的反馈原理,在控制论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几乎一切控制都包含反馈——系统输送出去的信息,作用于被控对象后产生的结果。再输送回来。并对信息的再输出发生影响。控制论,从功能的角度,揭示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着眼于对事物进行整体的综合性动态研究、统一处理、运筹规划、协调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关系,重视执行过程的反馈处理,可以使事物按预定的目标发展。
和谐工商的建设在于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工商执法系统。运用控制论的原理,努力构建执法监督体系,实现系统内外监督机制的创新,必须构建以执法质量考核为核心,与行政复议、案件核审等其他监督手段紧密衔接、互为补充的执法监督长效工作机制,在执法监督中实现合法性监督与合理性监督并重,事前防范与事中制约、事后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对执法行为广覆盖、多层次、全方位的执法监督工作态势。
1、推动执法质量考核的纵横深化
进一步拓展考核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在对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注册登记、行政处罚等进行考核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社会各界的评价比例、注重执法效果的实际检验。实行集中考核与日常考核并重的考核工作机制。将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核审、处理相对人举报投诉、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中掌握的工商所的执法情况纳入考核,同时充分发挥业务机构在各自业务条线上的监督考核作用,尽可能反映工商所执法情况的全貌,确保质量考核的客观、公正。
2、推动执法监督重心的基层化
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为此,要强化法制监督基层工作网络建设,要求基层工商所必须设置专(兼)职法制员,开展对工商所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承担起本所承办的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简易程序案件备案监督、对本所监管执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提供法律咨询建议等职责。
3、推进执法监督手段的日常化
要充分发挥市县局机关复议的监督救济功能。实现复议公正,加大复议监督力度,突出行政复议的日常监督和规范作用。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借鉴司法裁判文书的制作,充分叙述双方的意见、理由、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对证据的采信情况、作出决定复议的理由及依据,强调以理服人。二是实现行政复议与执法质量考核等其他执法监督方式的衔接整合,将对个案的复议监督与对被申请人整个执法情况监督考核以及执法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追究联系起来,提高行政复议监督效果。三是将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的指导规范结合起来,分析研究通过复议所接触掌握的第一手情况,及时、有针对性、由点及面地对下级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指导和规范。四是强化对终止案件及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4、实现执法监督关口的前移化
在严格推行执法资格培训考核的基础上建立对已取得基层工商所执法资格人员的定期考核制度,对不合格人员应暂停其执法资格并待岗培训,督促执法人员加强学习,不断自觉提高自身执法素质。探索建立专业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执法岗位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执法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