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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听证制度具有监督、制约行政权力与保障相对人权利的重要功能。当前我国听证制度存在的定位不合理、听证代表能力欠缺、部分代表还不具备利益主体权利属性和对代表意见缺乏必要的回应机制等问题。对此有必要从根本上转变行政机关对听证的认识、提高听证会透明度、制定统一的行政立法及完善听证回应机制等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听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