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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五粮液(000858.SZ)在停牌3个多月后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公告,市场期待已久的五粮液混改方案随之出炉:五粮液拟以23.34元/股的价格向员工、经销商以及基金公司等非公开发行1亿股新股,拟募集资金23.34亿元。
个人认为,这是一份令人失望的方案。一方面,从股权结构而言,混改方案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现状;另一方面,五粮液账面巨额资金长期闲置,根本不需要股权融资。本次在混改名义下推出的增发方案,实质上只是假借混改之名,行“圈钱”之实。
令人失望的混改
五粮液目前总股本37.96亿股,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宜宾国资”)直接持有13.67亿股、通过控股子公司持有五粮液7.62亿股,直接和间接持有五粮液股票合计21.28亿股,持股比例为56.07%。本次增发1亿股方案若成功实施,则增发后宜宾国资的持股比例将由56.07%微降至54.63%,仍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大股东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现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五粮液本次混改并没有实质意义。
增发新股会摊薄原股东的每股收益,既然增发新股并不会改变大股东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现状,五粮液为什么还要增发新股?是因为公司很差钱?
据公告,本次增发拟募资23.34亿元,将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型电子商务平台项目。这么说,五粮液是为了实施相关项目、为了募集资金,才推出增发方案?
从五粮液历年披露的财务报告来看,五粮液不仅不差钱,而且,账面上大量资金长期闲置、一直躺在银行里吃活期利息,是一家资金严重过剩的企业。
多年来,五粮液账面有巨额货币资金,且没有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2015年三季报资产负债表显示,截至9月末,五粮液账面货币资金余额高达253.69亿元。
分析显示,五粮液账面巨额货币资金主要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银行:2014年末,五粮液账面货币资金余额223.82亿元,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23.64亿元,说明其账面货币资金以活期存款为主。以五粮液历年财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除以年平均货币资金余额,可以计算出其货币资金利息收入的年化收益率,2012年-2014年,其货币资金利息收入的年化收益率分别为3.15%、3.06%和2.74%,均低于同期一年期银行存款的基准利率。
五粮液的资金利用效率低下,是显而易见的。在此背景下,五粮液却拟通过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由此只会造成更多的资金闲置,而增发新股会摊簿原有股东的每股收益,其融资方案所为者何?
是员工持股计划还是向机构发售
根据公告,五粮液本次非公开增发方案中,引入了员工持股计划、经销商持股计划;本次增发的1亿股中,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不超过2200万股,经销商持股计划认购不超过1800万股,二者合计为4000万股。五粮液在公告中表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高员工积极性与凝聚力,引进优秀经销商持股,以巩固销售渠道。这或许是五粮液本次增发方案的唯一亮点。
但是,要引入员工持股计划和经销商持股计划,并非一定要通过增发新股的方式才能实现,也可通过大股东转让部分股权的方式来实现;在这方面,A股市场早有先例:
2006年3月,格力电器(000651.SZ)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实施股权激励,并引入战略投资者。此后,格力电器于2006年-2008年间分三阶段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由格力电器大股东格力集团将所持股份中划出2639万股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管人员、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管人员。
2007年4月,格力电器引入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河北京海”)作为战略投资者,河北京海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8054.1万股,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0%,转让价款10.269亿元。河北京海是由格力电器10家主要销售公司出资成立的,格力电器表示,通过引入河北京海作为战略投资者,“建立厂商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促进格力电器与经销商共同持续健康发展。”(详细内容见笔者为《证券市场周刊》所撰《格力电器国有股权多元化路径》一文)。
考虑到五粮液账面巨额货币资金长期闲置,增发新股只会导致其更多资金闲置,摊薄原有股东收益,所以,五粮液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员工持股计划和经销商持股计划时,完全可以借鉴格力电器的成功经验,通过大股东转让股权的方式来实现,而不是通过增发新股方式来实现其股权多元化。
实际上,据报道,2015年6月,五粮液集团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刘中国曾明确表示,五粮液集团将减持公司股权,并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薪酬体制改革等措施。令人遗憾的是,在停牌3个多月后,五粮液推出的混改方案却只是一份新股增发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五粮液本次增发1亿股,员工和经销商持股计划合计认购4000万股,占比仅为40%,而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认购6000万股,占了本次增发新股的大部分。如果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经销商持股计划,可以提高员工积极性与凝聚力、巩固销售渠道,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那么,本次方案中大部分新股却面向保险、基金等机构发售,其意义何在?如果仅仅是为了募集资金,那么,在企业账面资金长期闲置、资金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增发新股融资,则是赤裸裸的“圈钱”行为。
2013年4月,笔者曾撰文《盈利能力、成长性与内在价值》,探讨了股权融资与“圈钱”的区别。笔者认为,企业能否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高回报率的项目,是区别“圈钱”与正常融资的关键。一个企业如果能够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高收益率的项目,增厚每股收益,就属于正常的股权融资。当企业处于高增长阶段、自身的利润积累不足以支撑企业发展时,就需要通过股权融资获得资金。
五粮液是一家资金严重过剩的企业,账面巨额资金长期闲置,显然不需要通过股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支持企业发展;通过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只会导致其更多的资金被闲置,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摊薄原有股东的收益。
如果五粮液确有诚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则应通过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方式来实施,并从根本上改变其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现状。在巨额资金长期闲置、资金严重过剩的情况下,五粮液却借着混改的名义,推出股权融资方案,是典型的“圈钱”行为。
2015年7月份A股市场爆发空前的股灾以来,为了稳定市场信心,一些上市公司纷纷推出股票回购、大股东增持方案,万科A(000002.SZ)甚至通过发债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回购股票。考虑到五粮液账面巨额货币资金长期闲置的现状,个人认为,为了提高其资金利用效率,五粮液不仅没有必要增發新股,而且,还应利用账面闲置的资金回购其股票。如果五粮液无意响应管理层的号召、回购公司股票,则应通过大比例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自己选择是否用分红所得现金增持公司股票。
作者为深圳紫金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
个人认为,这是一份令人失望的方案。一方面,从股权结构而言,混改方案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现状;另一方面,五粮液账面巨额资金长期闲置,根本不需要股权融资。本次在混改名义下推出的增发方案,实质上只是假借混改之名,行“圈钱”之实。
令人失望的混改
五粮液目前总股本37.96亿股,第一大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宜宾国资”)直接持有13.67亿股、通过控股子公司持有五粮液7.62亿股,直接和间接持有五粮液股票合计21.28亿股,持股比例为56.07%。本次增发1亿股方案若成功实施,则增发后宜宾国资的持股比例将由56.07%微降至54.63%,仍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大股东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现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五粮液本次混改并没有实质意义。
增发新股会摊薄原股东的每股收益,既然增发新股并不会改变大股东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现状,五粮液为什么还要增发新股?是因为公司很差钱?
据公告,本次增发拟募资23.34亿元,将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服务型电子商务平台项目。这么说,五粮液是为了实施相关项目、为了募集资金,才推出增发方案?
从五粮液历年披露的财务报告来看,五粮液不仅不差钱,而且,账面上大量资金长期闲置、一直躺在银行里吃活期利息,是一家资金严重过剩的企业。
多年来,五粮液账面有巨额货币资金,且没有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2015年三季报资产负债表显示,截至9月末,五粮液账面货币资金余额高达253.69亿元。
分析显示,五粮液账面巨额货币资金主要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银行:2014年末,五粮液账面货币资金余额223.82亿元,其中,可随时用于支付的货币资金余额为223.64亿元,说明其账面货币资金以活期存款为主。以五粮液历年财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除以年平均货币资金余额,可以计算出其货币资金利息收入的年化收益率,2012年-2014年,其货币资金利息收入的年化收益率分别为3.15%、3.06%和2.74%,均低于同期一年期银行存款的基准利率。
五粮液的资金利用效率低下,是显而易见的。在此背景下,五粮液却拟通过增发新股募集资金,由此只会造成更多的资金闲置,而增发新股会摊簿原有股东的每股收益,其融资方案所为者何?
是员工持股计划还是向机构发售
根据公告,五粮液本次非公开增发方案中,引入了员工持股计划、经销商持股计划;本次增发的1亿股中,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不超过2200万股,经销商持股计划认购不超过1800万股,二者合计为4000万股。五粮液在公告中表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提高员工积极性与凝聚力,引进优秀经销商持股,以巩固销售渠道。这或许是五粮液本次增发方案的唯一亮点。
但是,要引入员工持股计划和经销商持股计划,并非一定要通过增发新股的方式才能实现,也可通过大股东转让部分股权的方式来实现;在这方面,A股市场早有先例:
2006年3月,格力电器(000651.SZ)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承诺实施股权激励,并引入战略投资者。此后,格力电器于2006年-2008年间分三阶段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由格力电器大股东格力集团将所持股份中划出2639万股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管人员、中层干部、业务骨干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管人员。
2007年4月,格力电器引入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河北京海”)作为战略投资者,河北京海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8054.1万股,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0%,转让价款10.269亿元。河北京海是由格力电器10家主要销售公司出资成立的,格力电器表示,通过引入河北京海作为战略投资者,“建立厂商之间的战略伙伴关系,促进格力电器与经销商共同持续健康发展。”(详细内容见笔者为《证券市场周刊》所撰《格力电器国有股权多元化路径》一文)。
考虑到五粮液账面巨额货币资金长期闲置,增发新股只会导致其更多资金闲置,摊薄原有股东收益,所以,五粮液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员工持股计划和经销商持股计划时,完全可以借鉴格力电器的成功经验,通过大股东转让股权的方式来实现,而不是通过增发新股方式来实现其股权多元化。
实际上,据报道,2015年6月,五粮液集团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刘中国曾明确表示,五粮液集团将减持公司股权,并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薪酬体制改革等措施。令人遗憾的是,在停牌3个多月后,五粮液推出的混改方案却只是一份新股增发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五粮液本次增发1亿股,员工和经销商持股计划合计认购4000万股,占比仅为40%,而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认购6000万股,占了本次增发新股的大部分。如果说,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经销商持股计划,可以提高员工积极性与凝聚力、巩固销售渠道,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那么,本次方案中大部分新股却面向保险、基金等机构发售,其意义何在?如果仅仅是为了募集资金,那么,在企业账面资金长期闲置、资金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增发新股融资,则是赤裸裸的“圈钱”行为。
2013年4月,笔者曾撰文《盈利能力、成长性与内在价值》,探讨了股权融资与“圈钱”的区别。笔者认为,企业能否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高回报率的项目,是区别“圈钱”与正常融资的关键。一个企业如果能够将募集资金投资于高收益率的项目,增厚每股收益,就属于正常的股权融资。当企业处于高增长阶段、自身的利润积累不足以支撑企业发展时,就需要通过股权融资获得资金。
五粮液是一家资金严重过剩的企业,账面巨额资金长期闲置,显然不需要通过股权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支持企业发展;通过增发新股募集资金,只会导致其更多的资金被闲置,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摊薄原有股东的收益。
如果五粮液确有诚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则应通过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方式来实施,并从根本上改变其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现状。在巨额资金长期闲置、资金严重过剩的情况下,五粮液却借着混改的名义,推出股权融资方案,是典型的“圈钱”行为。
2015年7月份A股市场爆发空前的股灾以来,为了稳定市场信心,一些上市公司纷纷推出股票回购、大股东增持方案,万科A(000002.SZ)甚至通过发债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回购股票。考虑到五粮液账面巨额货币资金长期闲置的现状,个人认为,为了提高其资金利用效率,五粮液不仅没有必要增發新股,而且,还应利用账面闲置的资金回购其股票。如果五粮液无意响应管理层的号召、回购公司股票,则应通过大比例现金分红的方式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自己选择是否用分红所得现金增持公司股票。
作者为深圳紫金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