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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何做好新时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广大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资金支撑,不断满足职工住房消费资金需求,是摆在我们每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者面前十分重要而紧迫的课题。通过对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状况剖析,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管理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资金流动性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2018)01-0068-73 收稿日期:2017-11-19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得到快速发展,资金总量和业务规模相继扩大,覆盖群体日益增加,但面临的资金运营风险也随之增大。如何做好新时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广大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资金支撑,不断满足职工住房消费资金需求,是摆在我们每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者面前十分重要而緊迫的课题。本文通过对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状况剖析,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管理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1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现状
1.1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资金运营充分
近年来,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突出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调整修订了近20项政策,做到政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包括缩短贷款缴存年限,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提高还贷额占家庭收入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启动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家庭代际互助贷款,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职工购房提取、还贷提取可按照贷款月供提取等,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大幅增长,有力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度,帮助众多职工圆了住房梦。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平均达132.35%。住房公积金提取率14.13%、住房公积金贷款率71.65%、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率92.41%。住房公积金作为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市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中发挥了制度设计应有的作用。(见表1)
1.2贷款提取大幅增长,资产风险可控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呈逐年增长趋势。特别是2014年以来释放资金大幅增长,据统计,2014年至2017年9月,全市住房公积金释放资金达159.55亿元,以平均每年18.29%的速度增长。截至2017年9月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21.21亿元,累计发放个人贷款171.22亿元,贷款余额104.98亿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2‰以内,大大低于国家要求的0.3‰标准,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08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4.47%,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2%。(见表2)
1.3增值收益稳中求进,资产保值增值
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加强资金营运,提高增值收益。通过提升服务、优化流程,扩大住房公积金个贷在全市的房贷市场的份额,充分发挥住房制度的保障作用,实现“居者有其屋”。同时,做好沉淀资金的营运工作,适时转存定期存款,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增值收益,较好地回报社会。近三年宜宾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79余万元,平均增值收益率达2.18%。截至2017年9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率92.41%、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0.015‰、资产负债率105.39%、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率13.34%。(见表3)
1.4创新财务运作模式,资金保障有力
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创新财务运作模式,建立完善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资金运作审批流程和大额资金管理规定,全市统筹资金管理,由以往的资金由县(区)管理部分散管理调为市公积金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金运作管理,有力保障了职工住房消费资金需求。据统计,2014年至2017年9月,全市为职工住房消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86.37亿元、提取资金73.72亿元。目前沉淀资金10.03亿元(其中贷款风险准备金5.08亿元、贷款保证金4.95亿元)。(见表4)
2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资金使用高位运行
2014年以来。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持续攀升,最高时达113.19%,到2017年9月底,个贷率和使用率仍达92.41%和124.53%。同时,住房公积金提取也一直居高不下,2016年以来月均提取额高达2.08亿元。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资金净流量和可运营时间等关键预警指标早已超过市公积金管委会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预警制度》规定的红色(高级)预警状态:即在个人贷款比率>90%或资金净流量为负、可运营时间≤3个月时,应当启用高级(红色)预警。经市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宜宾市从2016年7月起再度启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轮候制度,资金运营高位运行得到一定缓解,但“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治。
2.2内控管理有待加强
由于住房公积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和适时规范,导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存在制度风险、岗位风险和操作风险。个别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负责任,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及回收等环节上不够严密,制度设计存在缺失,政策缺乏预见性。二是权责不明,职能交叉不清。各科室之间存在职能交叉和工作推诿现象,各个岗位之间的职能没有划分清楚。三是内控目标不够明确,考核逗硬乏力,内部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泛化,考核执行弱化,员工工作积极性、执行力和创造力没能得到充分发挥,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实际上并没有全面发挥出内控应有的作用。 2.3资金流动存在隐忧
资金管理较为粗放,离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尚有差距,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还需完善。同时,从资金使用上看,资金流入(实缴额+回收额)与流出之差(提取额+发放额)近四年品为-1.25亿元,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新增需求与新增供给基本持平,已经显示较为紧张的流动性风险。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链实际是处于比较紧张状况的。过高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资金净流量呈负,意味着资金流向很可能入不敷出,将使得住房公积金面临着较大的支付风险,即流动性风险。
2.4内审制度还需完善
内部稽核监察制度待完善,职责不明,职能弱化,稽查手段缺失,内审机构独立性不强影响了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内审方式上以事后审计为主,缺乏事前和事中监督,不能及时发现管理运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内审的范围和内容较窄,深度不够,仍以对操作执行面的查错究弊为主,对深层次的问题因素关注不够。
3加强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議采取以下措施强化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
3.1适时调整使用政策,提高政策管理水平
一是对现有提取、贷款等使用政策进行梳理,适时进行调整。二是构建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措施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的意见,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全面评估政策出台后的社会稳定风险,对于存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隐患的,要暂缓出台或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再出台。三是继续执行按揭贷款发放轮候制,防止出现阶段性资金流动风险,为出台“治本”之策迎得时间,争取主动。
3.2健全内控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市公积金中心的主要职能体现在住房公积金的筹集和使用上,资金流转环节操作的复杂性和连贯性决定了资金管理风险级别的增加。所以,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有效降低住房公积金的运营风险。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制度上建立逐级操作的科学规程,全面实施管运分离、岗位不兼容制度,强化岗位职责的明晰和制衡制约,层层把关,逐级审批,进行实时的进度监控。二是健全协作机制,强化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职能。要想实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目标,就应该构建内外协调一致的快速联动机制。外部要推进与公安、工商、民政、住建、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联网,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内部要在市公积金中心的各个科室进行权责划分,采取有制约力、有组织性以及能够通力合作的内部控制体系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保障能力,通过财务决策来实现财务资源的有效配置,对风险进行主动、谨慎、有效的控制。三是多管齐下,确保资金良性循环。一方面要探索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包括最高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利率政策,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必要的保障性住房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必须把个贷率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以不超过85%为宜,力争把资金使用率控制在90%以内。建立资金流动性情况预警机制,如资金储备不足预警或资金过剩预警等,提高对风险的监督和管理能力。借鉴商业银行的机制(《商业银行法》规定75%的警戒线),设置住房公积金风险控制点,规定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中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比如果超过85%的警戒限时,就应进行相关分析及探讨使用政策调整的可能性,进一步完善防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过高的流动性风险。
3.3实施全面计划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全面计划能够对住房公积金的合理运用进行有效控制。一是市公积金中心在进行计划管理和计划控制的过程中,对于那些涉及各项业务的流程要进行认真梳理,整合优化财务体系,实现住房公积金整体价值的提升。二是在编制总计划确定目标后,形成分级别、分部门和分业务类别的计划,给住房公积金提供量化管理标准。三是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应该对实际核算的结果与计划管理实施差异分析,以此制定调控措施,干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使其在正确的计划方向上继续运转并对以后的计划管理工作方向进行指导。四是进行计划管理的结果分析和评价,制定奖惩措施保证计划管理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3.4加快系统改造升级,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一是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抓手,加快网上缴存系统和网上提取、贷款申请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改造升级现有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管理系统和财务会计管理系统,以信息系统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促进管理的精细化和服务的便捷化。二是利用科技手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对住房公积金的宏观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信息数据容灾异地备份库,构筑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的最后屏障。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信息管理队伍的设置、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
3.5加强内部稽核审计,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确保内部审计稽核监察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监督的作用。二是强化稽核审计稽核手段,改进内审工作方式。内审工作应向管理审计稽核和效益审计稽核过渡,不但要关注资金流,更要关注资金安全;不但要关注核算的规范化,还要重点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定期不定期对业务流程和业务凭证资料实行全覆盖式审验。三是加强专项审计稽核,重视事后审计稽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审计稽核,有效化解风险。重视后续审计稽核,责成审计稽核对象提出整改措施后稽核监察部门必须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开展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及重点岗位经办人任期内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盯紧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和关键环节,实行专项监督和动态监督有机结合。四是探索信息化系统审计,提高系统安全性、有效性、可靠性。已经升级的信息系统应该完善住房公积金审计稽核功能,以计算机辅助审计稽核代替人工审计稽核,控制人为审计稽核风险。建立内审稽核资源共享系统,开展联网审计稽核,打破空间局限性。
综上所述,基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该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不断创新住房公积金的运营管理,实现住房公积金的高效安全运作。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资金流动性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2018)01-0068-73 收稿日期:2017-11-19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得到快速发展,资金总量和业务规模相继扩大,覆盖群体日益增加,但面临的资金运营风险也随之增大。如何做好新时代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广大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资金支撑,不断满足职工住房消费资金需求,是摆在我们每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者面前十分重要而緊迫的课题。本文通过对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状况剖析,就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管理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1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现状
1.1支持职工住房消费,资金运营充分
近年来,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突出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调整修订了近20项政策,做到政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包括缩短贷款缴存年限,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提高还贷额占家庭收入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启动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家庭代际互助贷款,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职工购房提取、还贷提取可按照贷款月供提取等,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大幅增长,有力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支持度,帮助众多职工圆了住房梦。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平均达132.35%。住房公积金提取率14.13%、住房公积金贷款率71.65%、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率92.41%。住房公积金作为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市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中发挥了制度设计应有的作用。(见表1)
1.2贷款提取大幅增长,资产风险可控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呈逐年增长趋势。特别是2014年以来释放资金大幅增长,据统计,2014年至2017年9月,全市住房公积金释放资金达159.55亿元,以平均每年18.29%的速度增长。截至2017年9月底,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21.21亿元,累计发放个人贷款171.22亿元,贷款余额104.98亿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2‰以内,大大低于国家要求的0.3‰标准,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08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4.47%,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2%。(见表2)
1.3增值收益稳中求进,资产保值增值
在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加强资金营运,提高增值收益。通过提升服务、优化流程,扩大住房公积金个贷在全市的房贷市场的份额,充分发挥住房制度的保障作用,实现“居者有其屋”。同时,做好沉淀资金的营运工作,适时转存定期存款,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增值收益,较好地回报社会。近三年宜宾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79余万元,平均增值收益率达2.18%。截至2017年9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率92.41%、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0.015‰、资产负债率105.39%、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率13.34%。(见表3)
1.4创新财务运作模式,资金保障有力
近年来,市公积金中心创新财务运作模式,建立完善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资金运作审批流程和大额资金管理规定,全市统筹资金管理,由以往的资金由县(区)管理部分散管理调为市公积金中心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金运作管理,有力保障了职工住房消费资金需求。据统计,2014年至2017年9月,全市为职工住房消费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86.37亿元、提取资金73.72亿元。目前沉淀资金10.03亿元(其中贷款风险准备金5.08亿元、贷款保证金4.95亿元)。(见表4)
2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资金使用高位运行
2014年以来。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持续攀升,最高时达113.19%,到2017年9月底,个贷率和使用率仍达92.41%和124.53%。同时,住房公积金提取也一直居高不下,2016年以来月均提取额高达2.08亿元。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资金净流量和可运营时间等关键预警指标早已超过市公积金管委会关于《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预警制度》规定的红色(高级)预警状态:即在个人贷款比率>90%或资金净流量为负、可运营时间≤3个月时,应当启用高级(红色)预警。经市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宜宾市从2016年7月起再度启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轮候制度,资金运营高位运行得到一定缓解,但“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治。
2.2内控管理有待加强
由于住房公积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和适时规范,导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存在制度风险、岗位风险和操作风险。个别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负责任,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及回收等环节上不够严密,制度设计存在缺失,政策缺乏预见性。二是权责不明,职能交叉不清。各科室之间存在职能交叉和工作推诿现象,各个岗位之间的职能没有划分清楚。三是内控目标不够明确,考核逗硬乏力,内部总体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泛化,考核执行弱化,员工工作积极性、执行力和创造力没能得到充分发挥,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实际上并没有全面发挥出内控应有的作用。 2.3资金流动存在隐忧
资金管理较为粗放,离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尚有差距,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还需完善。同时,从资金使用上看,资金流入(实缴额+回收额)与流出之差(提取额+发放额)近四年品为-1.25亿元,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新增需求与新增供给基本持平,已经显示较为紧张的流动性风险。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链实际是处于比较紧张状况的。过高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资金净流量呈负,意味着资金流向很可能入不敷出,将使得住房公积金面临着较大的支付风险,即流动性风险。
2.4内审制度还需完善
内部稽核监察制度待完善,职责不明,职能弱化,稽查手段缺失,内审机构独立性不强影响了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内审方式上以事后审计为主,缺乏事前和事中监督,不能及时发现管理运作中的问题和风险。内审的范围和内容较窄,深度不够,仍以对操作执行面的查错究弊为主,对深层次的问题因素关注不够。
3加强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議采取以下措施强化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
3.1适时调整使用政策,提高政策管理水平
一是对现有提取、贷款等使用政策进行梳理,适时进行调整。二是构建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措施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的意见,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全面评估政策出台后的社会稳定风险,对于存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隐患的,要暂缓出台或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再出台。三是继续执行按揭贷款发放轮候制,防止出现阶段性资金流动风险,为出台“治本”之策迎得时间,争取主动。
3.2健全内控制度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市公积金中心的主要职能体现在住房公积金的筹集和使用上,资金流转环节操作的复杂性和连贯性决定了资金管理风险级别的增加。所以,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有效降低住房公积金的运营风险。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制度上建立逐级操作的科学规程,全面实施管运分离、岗位不兼容制度,强化岗位职责的明晰和制衡制约,层层把关,逐级审批,进行实时的进度监控。二是健全协作机制,强化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职能。要想实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目标,就应该构建内外协调一致的快速联动机制。外部要推进与公安、工商、民政、住建、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联网,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内部要在市公积金中心的各个科室进行权责划分,采取有制约力、有组织性以及能够通力合作的内部控制体系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保障能力,通过财务决策来实现财务资源的有效配置,对风险进行主动、谨慎、有效的控制。三是多管齐下,确保资金良性循环。一方面要探索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包括最高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利率政策,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必要的保障性住房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必须把个贷率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以不超过85%为宜,力争把资金使用率控制在90%以内。建立资金流动性情况预警机制,如资金储备不足预警或资金过剩预警等,提高对风险的监督和管理能力。借鉴商业银行的机制(《商业银行法》规定75%的警戒线),设置住房公积金风险控制点,规定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中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比如果超过85%的警戒限时,就应进行相关分析及探讨使用政策调整的可能性,进一步完善防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过高的流动性风险。
3.3实施全面计划管理,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全面计划能够对住房公积金的合理运用进行有效控制。一是市公积金中心在进行计划管理和计划控制的过程中,对于那些涉及各项业务的流程要进行认真梳理,整合优化财务体系,实现住房公积金整体价值的提升。二是在编制总计划确定目标后,形成分级别、分部门和分业务类别的计划,给住房公积金提供量化管理标准。三是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应该对实际核算的结果与计划管理实施差异分析,以此制定调控措施,干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使其在正确的计划方向上继续运转并对以后的计划管理工作方向进行指导。四是进行计划管理的结果分析和评价,制定奖惩措施保证计划管理的可持续和健康发展。
3.4加快系统改造升级,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一是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抓手,加快网上缴存系统和网上提取、贷款申请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建设,改造升级现有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管理系统和财务会计管理系统,以信息系统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促进管理的精细化和服务的便捷化。二是利用科技手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对住房公积金的宏观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信息数据容灾异地备份库,构筑住房公积金信息安全的最后屏障。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信息管理队伍的设置、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
3.5加强内部稽核审计,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确保内部审计稽核监察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监督的作用。二是强化稽核审计稽核手段,改进内审工作方式。内审工作应向管理审计稽核和效益审计稽核过渡,不但要关注资金流,更要关注资金安全;不但要关注核算的规范化,还要重点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定期不定期对业务流程和业务凭证资料实行全覆盖式审验。三是加强专项审计稽核,重视事后审计稽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审计稽核,有效化解风险。重视后续审计稽核,责成审计稽核对象提出整改措施后稽核监察部门必须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开展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及重点岗位经办人任期内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盯紧重要岗位、重要人员和关键环节,实行专项监督和动态监督有机结合。四是探索信息化系统审计,提高系统安全性、有效性、可靠性。已经升级的信息系统应该完善住房公积金审计稽核功能,以计算机辅助审计稽核代替人工审计稽核,控制人为审计稽核风险。建立内审稽核资源共享系统,开展联网审计稽核,打破空间局限性。
综上所述,基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该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不断创新住房公积金的运营管理,实现住房公积金的高效安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