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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日后,与交通违法事故挂钩的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车主在上一年度交强险保单期满进行续保时将享受浮动费率,安全驾驶者可享受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的保费。也就是说,一辆车如果多次出险,来年的保费就会很快上涨,而常年遵守交法不出险的,保费会逐年降低,以此实现“奖优罚劣”。笔者为这一制度的出台拍手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