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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市民饲养宠物热一浪高过一浪,由此引发的宠物伤人事件也屡见不鲜。然而一旦被流窜的“流浪狗”所伤,因流浪狗无主人,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成为困扰受害人的一道难题。不久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通过运用危险责任的归责原则,审理了一起流浪狗在居民小区内咬伤人的索赔官司,判决小区物业管理者为流浪狗伤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