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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医疗机构的投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国家确立了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也对两类医疗机构的税收课征予以具体规定。文章从我国医疗机构课税制度的现状分析出发,结合医疗机构的特殊属性,对完善医疗机构之税法规制提出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