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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内蒙古自治区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情、改水降砷工程使用情况及饮水砷含量变化情况,为及时调整地方性砷中毒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2015年,按照国家《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监测方案》,在内蒙古自治区的8个盟市选择38个病区村作为监测点,调查监测村的改水情况及改水降砷工程的运行情况。采集监测村的水样检测水砷含量,对监测村所有正在暴露或以往暴露过高砷水的常住人口进行体检;采集其中30名成人砷中毒患者尿样,测定尿砷含量。
结果监测的38个病区村均已实现改水,改水率为100.00%(38/38)。涉及的18个改水工程全部正常运转;水砷含量合格工程17个,覆盖监测村36个;水砷含量超标工程1个,超标率为5.56%(1/18),覆盖监测村2个。36个水砷含量合格的自然村中,检查了4 163名居民,砷中毒患者检出率为10.21%(425/4 163),其中轻度、中度、重度、皮肤癌患者检出率分别为7.59%(316/4 163)、1.68%(70/4 163)、0.86%(36/4 163)、0.07%(3/4 163),无新发病例及新增皮肤癌病例。在2个水砷含量超标的自然村中,检查了饮用高砷水源的常住人口461人,砷中毒患者检出率为3.69%(17/461),无中、重度,新发及皮肤癌病例。改水工程正常运转且水砷含量合格的36个村中,共检测了1 107例砷中毒患者尿样,尿砷含量范围为0.000~ 0.441 mg/L,中位数为0.011 mg/L。改水工程水砷含量超标的2个村中,共检测了60例砷中毒患者尿样,尿砷含量范围为0.030~ 0.268 mg/L,中位数为0.155 mg/L。
结论内蒙古自治区防砷改水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改水工程水砷含量超标的问题,需加强对改水工程的管理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