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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政府预算中存在着透明度低、预算不完整、约束力弱等问题,这使得在预算执行时公众对预算的监督软弱无力、刚性约束不足,也易滋生腐败、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办法,在于实行公开预算、接受公众监督,编裁统一预算、避免预算外收支不受控制,细化部门预算、实现零基预算,落实刚性预算,不断提高公共预算的法律权威。同时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预算编制方法,随着我国部门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入,部门预算制度日趋完善,改革的成效正在逐步明显。本文对当前部门预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最终提出迸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制度的建议和措施。
政府预算 部门预算 问题 建议
我國政府预算公开存在的问题
(1)预算全面性不足
我国预算信息公开尚未达到伞过程公开,这种缺失使得对预算的分析缺少了参照,也就失去了理解预算动态变化所反映出的支出变化。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没有详细的分类,很多公众特别关注和期望知道的预算信息没有公布。
(2)公众的知情权难以真正落实
我国长期以来,财政预算信息只向内部使用者公开而忽视了外部使用者的需求,从根本上违反了财政透明的要求。我国的权力机关即人民大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财政信息公开,也存在诸多的缺陷。
(3)获取不够便捷
横向部门之问预算信息公开进度不一,各地方政府间预算公开的推进亦参差不齐,并且在预算的完整性及细化度卜有较大的差异,纵向来看,从中央到基层各级政府预算信息的公开也不平衡,公开力度总体呈现逐级弱化。
我国政府预算改革建议
(1)立法机构应有之举
1.健伞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法律制度
转变保密思维,培养阳光政府意识,逐步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机合并。
2.修订完善《预算法》
新修订的《预算法》中应写清楚预算公开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提高预算公开的可操作性。
3.建立预算公开的司法救济
按照现行《宪法》和《预算法》的精神,我国公民对政府财政预算信息享有知情权。当公民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政府拒绝提供或者过期不答复,公民可以对相关政府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2)财政部门工作改进
1.统一财政预算公开的形式与口径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不仅要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还应负有审查、统计和监督所属各部门预算的职责。
2.建立预算公开问责机制
首先便要对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另外应倾听社会各界的声音,吸收合理意见,配合建立预算绩效结果评价的公开机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次年安排预算的一个依据。
3.不断提高政府预算公开透明的技术手段
各部门将所有收入和支出伞部细化到具体项目,严格按照预算组织收人、安排支出。收人科目要反映各行业、各阶层的收入状况。改变仅接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划分科目的现状,增加分类标准,新的预算科目可按部门、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细化预算的科目,尽可能分设若干款、项、日级科目,使人们知道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花钱干什么以及钱是怎么花的,以利于人大代表和纳税人的监督,增加预算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3)监督部门可行之策
1.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一方面利用各种有威慑力的传播媒体或网络,建立一个审计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和完善审计统计指标体系,全方位地向社会介绍、说明审计机关的工作;另一方面对存在重大违规问题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可以在报纸、电台、电视台上进行曝光,调动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量。
2.发挥预算公开中的社会力量
在一些民主程度较高的国家,公众参与预算的实践非常成功,成为推动预算公开的重要力量。
我国部门预算存在的问题
财政与部门间的关系难以理顺。部门预算改革的本质特征就是改变了原来按财政资金性质和部门交叉管理的方式,以部门为依托构建新的预算管理体系。从近几年的部门预算改革实践看,财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关系还没有很好的理顺。
(1)我国预算编制时间不合理
根据我国预算法第10条的规定,中国预算实行历年制,即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因此我国的财政预算编制时间仅仅只有三四个月的时间,如此短暂时间内,要想认真逐项地审议各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是很难做到。
(2)“天书式预算”导致年底“突击花钱”
从我国“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流程中可以发现,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采用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使得管理财政资源的财政部和中央的各部门是分开的,两者的职能和分工是不一样的。
(3)预算编制方式落后。
我国目前预算编制为了简便,一般采用基数加增长预算法,也就是说,对预算的存量则严重欠缺在分配方面的考虑,而是在新的预算年度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下来。
当前我国部门预算的改革建议
(1)制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预算法》
首先,延长预算编制时间,其次,《预算法》需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的监督。
(2)预算的改革应偏重于预算执行并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制约
财政部的预算改革应从原来的预算编制方面向预算的执行效果倾斜,即未来一段时间内财政部门预算改革将开始侧重于预算执行,即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提高预算过程透明度
预算是了解和观察政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窗口,但只有在预算过程具有透明度的情况下,预算才能算做这种窗口。
(4)在预算编制中引入绩效考评
从整体上讲,我国目前进行的部门预算编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绩效方面的考核机制,大大限制了部门预算功能的发挥,这也非常不利于财政使用率的提高。
[1]王金秀.陈志勇.国家预算管理(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75-77.
[2]陈露.我国政府预算公开研究.[D].安徽:安徽大学,2014.
[3]张梅艳.深化我国部门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问题与思路.[N]北京: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9
[4]贾康,苏明.部门预算编制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5]周鹏.我国政府预算公开研究[D].沈阳:东北财经大学,2010
政府预算 部门预算 问题 建议
我國政府预算公开存在的问题
(1)预算全面性不足
我国预算信息公开尚未达到伞过程公开,这种缺失使得对预算的分析缺少了参照,也就失去了理解预算动态变化所反映出的支出变化。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没有详细的分类,很多公众特别关注和期望知道的预算信息没有公布。
(2)公众的知情权难以真正落实
我国长期以来,财政预算信息只向内部使用者公开而忽视了外部使用者的需求,从根本上违反了财政透明的要求。我国的权力机关即人民大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财政信息公开,也存在诸多的缺陷。
(3)获取不够便捷
横向部门之问预算信息公开进度不一,各地方政府间预算公开的推进亦参差不齐,并且在预算的完整性及细化度卜有较大的差异,纵向来看,从中央到基层各级政府预算信息的公开也不平衡,公开力度总体呈现逐级弱化。
我国政府预算改革建议
(1)立法机构应有之举
1.健伞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法律制度
转变保密思维,培养阳光政府意识,逐步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有机合并。
2.修订完善《预算法》
新修订的《预算法》中应写清楚预算公开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式,提高预算公开的可操作性。
3.建立预算公开的司法救济
按照现行《宪法》和《预算法》的精神,我国公民对政府财政预算信息享有知情权。当公民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政府拒绝提供或者过期不答复,公民可以对相关政府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2)财政部门工作改进
1.统一财政预算公开的形式与口径
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不仅要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还应负有审查、统计和监督所属各部门预算的职责。
2.建立预算公开问责机制
首先便要对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另外应倾听社会各界的声音,吸收合理意见,配合建立预算绩效结果评价的公开机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次年安排预算的一个依据。
3.不断提高政府预算公开透明的技术手段
各部门将所有收入和支出伞部细化到具体项目,严格按照预算组织收人、安排支出。收人科目要反映各行业、各阶层的收入状况。改变仅接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划分科目的现状,增加分类标准,新的预算科目可按部门、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细化预算的科目,尽可能分设若干款、项、日级科目,使人们知道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花钱干什么以及钱是怎么花的,以利于人大代表和纳税人的监督,增加预算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3)监督部门可行之策
1.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一方面利用各种有威慑力的传播媒体或网络,建立一个审计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和完善审计统计指标体系,全方位地向社会介绍、说明审计机关的工作;另一方面对存在重大违规问题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可以在报纸、电台、电视台上进行曝光,调动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力量。
2.发挥预算公开中的社会力量
在一些民主程度较高的国家,公众参与预算的实践非常成功,成为推动预算公开的重要力量。
我国部门预算存在的问题
财政与部门间的关系难以理顺。部门预算改革的本质特征就是改变了原来按财政资金性质和部门交叉管理的方式,以部门为依托构建新的预算管理体系。从近几年的部门预算改革实践看,财政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关系还没有很好的理顺。
(1)我国预算编制时间不合理
根据我国预算法第10条的规定,中国预算实行历年制,即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因此我国的财政预算编制时间仅仅只有三四个月的时间,如此短暂时间内,要想认真逐项地审议各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是很难做到。
(2)“天书式预算”导致年底“突击花钱”
从我国“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流程中可以发现,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采用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使得管理财政资源的财政部和中央的各部门是分开的,两者的职能和分工是不一样的。
(3)预算编制方式落后。
我国目前预算编制为了简便,一般采用基数加增长预算法,也就是说,对预算的存量则严重欠缺在分配方面的考虑,而是在新的预算年度几乎原封不动地照搬下来。
当前我国部门预算的改革建议
(1)制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预算法》
首先,延长预算编制时间,其次,《预算法》需加强对“预算超收收入”的监督。
(2)预算的改革应偏重于预算执行并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制约
财政部的预算改革应从原来的预算编制方面向预算的执行效果倾斜,即未来一段时间内财政部门预算改革将开始侧重于预算执行,即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提高预算过程透明度
预算是了解和观察政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窗口,但只有在预算过程具有透明度的情况下,预算才能算做这种窗口。
(4)在预算编制中引入绩效考评
从整体上讲,我国目前进行的部门预算编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是由于缺乏绩效方面的考核机制,大大限制了部门预算功能的发挥,这也非常不利于财政使用率的提高。
[1]王金秀.陈志勇.国家预算管理(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75-77.
[2]陈露.我国政府预算公开研究.[D].安徽:安徽大学,2014.
[3]张梅艳.深化我国部门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问题与思路.[N]北京: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9
[4]贾康,苏明.部门预算编制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5]周鹏.我国政府预算公开研究[D].沈阳:东北财经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