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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于原因自由行为是可罚性已无争议,但是当学者们在探讨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以及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根据时,便出现了许多不同的见解。争议的焦点在于如何解释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与“实行行为与刑事责任同时存在”原则的关系问题。本文拟从探讨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入手,对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的责任基础进行分析,进而提出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