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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进环境费改税,对于环境保护至关重要,《环境保护税法》中关于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于环境税收的划分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本文在梳理税收划分理论和总结环境税类收入归属划分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环境保护税出台背景,从税种本身特征、环境治理事权划分等角度进行分析沦证,认为环境保护税适合被列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但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力状况和提高环境保护税征管效率的角度考虑,在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可以考虑先将收入划归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