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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三严三实”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断完善基础教育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学校品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一、坚持创新发展,深化育人方式改革
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各地落实全国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经验交流暨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报道全国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案例。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国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组织2016年全国《开学第一课》。推动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建立优秀班主任展示国家级平台,支持区域性的班主任工作共同体建设。
加强研学旅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指导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发挥校外教育部际联席工作会议作用,推动建立研学旅行统筹协调机制,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开展。
推进实验试点工作。推动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文件,指导劳动教育实验单位实验工作。指导地方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家庭教育、安全教育等实验工作,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总结推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小学章程试点。指导各地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工作。
二、坚持协调发展,统筹教育资源配置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出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召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部署和推进各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工作,做大城镇教育,做强乡村教育。举办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培训班。
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区域内教育协同发展。完成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进展报告,更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展情况态势图,推动各地落实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
着力办好乡村教育。促进乡村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研究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的意见。研究指导加强新时期乡村义务教育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区的跟踪、督促与指导,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提高教育装备工作水平。印发《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的意见》。研制《基础教育学校(机构)教育装备管理办法》。开展全国基础教育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础教育装备标准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对塑胶跑道、文具等教育装备产品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开展治理并完善工作机制。
三、坚持绿色发展,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启动学校品质提升。落实《中小学生守则》,推动各地各校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和学生管理,将守则作为学生日常行为基本遵循。研究提出提升学校品质的指导意见,整体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组织对现行国家标准中涉及中小学的内容进行分类汇编,推进中小学办学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推动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广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和特色校的工作动态及典型做法。调研各地心理辅导室建设情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开展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研究。
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播放安全教育公益广告,用电视媒介扩大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正能量。完善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四、坚持开放发展,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促进校内外教育衔接。以“圆梦蒲公英”为主题,推动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指导各地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促进中小学生了解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和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内地中小学与港澳台地区交流,指导建立姊妹学校。
强化校外教育项目管理。制定“十三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实施规划和管理办法,做好2016年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督促地方加快基地建设进度。联合相关部委做好各类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提高学籍系统应用水平。完善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各地共性问题,推动提高学籍系统运行保障能力。强化学籍管理人员信息安全教育。观测年度中小学生流动情况。印发《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快构建与社会诚信体系接轨的管理机制。根据业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籍系统功能。继续推进自建系统对接验收。
五、坚持共享发展,健全政策保障机制
巩固招生入学工作成果。深入研究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群众普遍关心的新情况、新问题,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会议。宣传三年来招生入学工作取得的成效。对三年来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整体评估,全面掌握招生入学工作情况。
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深入研究居住证背景下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推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和“两免一补”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推进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教育融入。加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调研,梳理分析各地在随迁子女入学办证方面的政策,依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原则,推动各地落实《居住证管理条例》要求,体现分类指导,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保护载体和教育阵地的重要作用,加大学校教育关爱服务力度,完善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推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经验交流。跟踪指导留守儿童教育观测联系点工作。
一、坚持创新发展,深化育人方式改革
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各地落实全国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经验交流暨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报道全国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案例。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召开全国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组织2016年全国《开学第一课》。推动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建立优秀班主任展示国家级平台,支持区域性的班主任工作共同体建设。
加强研学旅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指导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发挥校外教育部际联席工作会议作用,推动建立研学旅行统筹协调机制,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开展。
推进实验试点工作。推动落实中小学劳动教育文件,指导劳动教育实验单位实验工作。指导地方开展中小学影视教育、家庭教育、安全教育等实验工作,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总结推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小学章程试点。指导各地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工作。
二、坚持协调发展,统筹教育资源配置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出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召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部署和推进各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工作,做大城镇教育,做强乡村教育。举办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培训班。
深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区域内教育协同发展。完成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进展报告,更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展情况态势图,推动各地落实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
着力办好乡村教育。促进乡村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研究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的意见。研究指导加强新时期乡村义务教育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区的跟踪、督促与指导,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提高教育装备工作水平。印发《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的意见》。研制《基础教育学校(机构)教育装备管理办法》。开展全国基础教育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础教育装备标准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对塑胶跑道、文具等教育装备产品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开展治理并完善工作机制。
三、坚持绿色发展,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启动学校品质提升。落实《中小学生守则》,推动各地各校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和学生管理,将守则作为学生日常行为基本遵循。研究提出提升学校品质的指导意见,整体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组织对现行国家标准中涉及中小学的内容进行分类汇编,推进中小学办学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推动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广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和特色校的工作动态及典型做法。调研各地心理辅导室建设情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开展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研究。
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播放安全教育公益广告,用电视媒介扩大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正能量。完善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加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
四、坚持开放发展,提升服务支撑能力
促进校内外教育衔接。以“圆梦蒲公英”为主题,推动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指导各地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促进中小学生了解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和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内地中小学与港澳台地区交流,指导建立姊妹学校。
强化校外教育项目管理。制定“十三五”期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实施规划和管理办法,做好2016年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督促地方加快基地建设进度。联合相关部委做好各类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提高学籍系统应用水平。完善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协调解决各地共性问题,推动提高学籍系统运行保障能力。强化学籍管理人员信息安全教育。观测年度中小学生流动情况。印发《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快构建与社会诚信体系接轨的管理机制。根据业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学籍系统功能。继续推进自建系统对接验收。
五、坚持共享发展,健全政策保障机制
巩固招生入学工作成果。深入研究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群众普遍关心的新情况、新问题,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会议。宣传三年来招生入学工作取得的成效。对三年来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整体评估,全面掌握招生入学工作情况。
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深入研究居住证背景下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推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和“两免一补”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推进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教育融入。加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调研,梳理分析各地在随迁子女入学办证方面的政策,依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原则,推动各地落实《居住证管理条例》要求,体现分类指导,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保护载体和教育阵地的重要作用,加大学校教育关爱服务力度,完善留守儿童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推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经验交流。跟踪指导留守儿童教育观测联系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