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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值得研究的问题很多,但最为核心的、最为基础的问题是目标定位不清、冲突及模式选择混乱,这是目前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的问题之源。我国的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应当将"为受害人人身损害提供快速、基本保障"确定为唯一的立法宗旨,并严格按照强制责任保险原理构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亟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