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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资本协议既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监管标准,也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改进风险计量技术、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框架、重塑风险管理流程等均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求从公司治理、政策流程、风险计量、数据基础、信息科技系统等方面不断强化风险管理,以实现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6-000271-02
新资本协议既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监管标准,也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是正规化、系统化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逻辑就是根植于巴I的精神,运用巴Ⅱ的方法,实现巴Ⅲ的标准。
一、新资本协议实施的背景
我国于2009年3月正式加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但早在2004年2月,中国银监会在充分借鉴巴塞尔I的基础上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明确了资本监管在我国银行监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但随着巴塞尔协议Ⅱ的实施,为了与资本监管的国际标准接轨,2007年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24号)文件,开始实施巴塞尔协议Ⅱ。然而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巴塞尔委员会又推出了巴塞尔协议Ⅲ。为了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文件,在借鉴巴塞尔协议Ⅲ最新成果基础上,结合中国银行业实际情况,明确了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贷款损失准备、流动性风险四大监管工具,并在2011年之后连续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的商业银行监管框架。
(一)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政策
2011年7月,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农村银行机构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1]215号),要求在2016年底前,农村银行机构应建立适应实际情况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程序。农村信用社参照本指导意见实施新资本协议。
2012年6月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实施新资本协议对包括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基本要求
2012年新颁布的《资本办法》与2004年要求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相比,对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有大幅的提高,对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不低于5%、6%和8%,且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在特定情况下,还应计提逆周期资本,要求为加权风险资产的0-2.5%,且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2012年资本办法实施后,要求在2018年底前,所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也不得低于10.5%,并提出资本充足率过渡期分年度安排。即从2013年至2018年底,资本充足率应依次达到8.5%、8.9%、9.3%、9.7%、10.1%、10.5%的要求。但对于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不低于5%、6%和8%)不设过渡期。《资本办法》中根据资本充足的情况,将商业银行分为四类,对于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任意一项未达到最低资本要求的第四类机构,按照要求,将采取要求机构大幅降低风险资产的规模、责令停办一切高风险资产业务、限制或禁止增设新机构和开办新业务、责令要求机构调整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依法对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的监管措施。
二、农信社新资本协议实施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随着部分法人机构不良资产大幅反弹,机构自身盈利能力、拨备提取能力持续下降,加大了补充资本的压力,资本充足率不但没有满足银监会关于实施资本管理办法过渡期分年度资本充足率要求,反而呈现出持续下降趋势。全辖统算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标准最低要求,一半以上机构尚未达到监管要求。同时,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仅仅是对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提出了刚性要求,也是对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革命性变革,对于商业银行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改进风险计量技术、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框架、重塑风险管理流程等均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求从公司治理、政策流程、风险计量、数据基础、信息科技系统等方面不断强化风险管理,以实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看,各法人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对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对今后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认识还较为模糊,对这项工作没有引起足夠的重视,资本约束的经营理念还没有完全建立,风险管理的手段还十分简单原始,仍然在延续着以高资本消耗为主的粗放式规模扩张模式,亟待通过本次培训,转变发展理念,学习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改进风险计量手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三、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主要管理人员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仅对农村商业银行有刚性约束,农村信用社也要参照执行。通过培训学习,各法人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实施新资本协议对机构长远发展的认识,对今后经营管理工作影响的认识,对风险精细化管理要求的认识,增强紧迫意识,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调动各个条线、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的力量,整体联动,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地实施。 (二)科学合理的制订实施规划
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从制度的修订、风险的精细化管理、业务流程再造、组织重塑、信息系统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新资本协议的实施进行统筹规划,分阶段、有重点地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切忌弄虚作假,为了指标而指标,要扎实做好实施工作。
现阶段,主要以农村商业银行为重点,本着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分类达标的原则,做好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当前重点是培养建立实施新监管标准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思维方式,做好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制订了农村商业银行实施资本管理办法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逐步建立与自身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资本管理架构。
(三)强化资本刚性约束的经营理念
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要求各旗县法人机构必须转变以高资本消耗为代价的粗放式规模扩张模式,以资本的刚性约束引导发展方式转型,以资本约束和经风险调整后的利润回报作为经营管理的核心要求,着力提升发展质量。这就要求各法人机构要明确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在客户选择、资源配置和风险限额确定等方面强化资本约束的理念,并深入运用在授信决策、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等各个领域,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提高风险缓释水平,使资本增长与风险资产扩张相适应,逐步实现经营管理水平质的飞跃。
(四)与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与贯彻落实农村信用社的战略定位有机结合起来。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银行,服务城乡社区的零售银行为战略定位,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就是发展符合国家战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低资本消耗行业和低资本消耗业务,是与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内在要求相一致的。二是与不良资产压降重点工作相结合。全力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加快存量风险化解处置,有效防控新增贷款风险,也是新资本管理办法关于信用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三是与内控合规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厘清和落实各层级内控合规职责,强化内控合规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内控合规长效机制,也是新资本管理办法中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五)加强信息交流,定期反馈情况
各机构特别是农村商业银行要加强汇报沟通,及時反馈情况。将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工作指导。同时要借助监管部门搭建的信息交流平台,做好相关情况沟通和交流工作。
作者简介:王凤学(1982),男,内蒙古呼伦贝尔人,2004年参加工作,大学文化,会计师,中共党员,供职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呼伦贝尔审计中心。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6-000271-02
新资本协议既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监管标准,也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是正规化、系统化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逻辑就是根植于巴I的精神,运用巴Ⅱ的方法,实现巴Ⅲ的标准。
一、新资本协议实施的背景
我国于2009年3月正式加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但早在2004年2月,中国银监会在充分借鉴巴塞尔I的基础上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明确了资本监管在我国银行监管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但随着巴塞尔协议Ⅱ的实施,为了与资本监管的国际标准接轨,2007年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银监发[2007]24号)文件,开始实施巴塞尔协议Ⅱ。然而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巴塞尔委员会又推出了巴塞尔协议Ⅲ。为了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号)文件,在借鉴巴塞尔协议Ⅲ最新成果基础上,结合中国银行业实际情况,明确了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贷款损失准备、流动性风险四大监管工具,并在2011年之后连续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的商业银行监管框架。
(一)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政策
2011年7月,银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农村银行机构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1]215号),要求在2016年底前,农村银行机构应建立适应实际情况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程序。农村信用社参照本指导意见实施新资本协议。
2012年6月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提出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实施新资本协议对包括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基本要求
2012年新颁布的《资本办法》与2004年要求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相比,对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有大幅的提高,对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不低于5%、6%和8%,且要求在最低资本要求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在特定情况下,还应计提逆周期资本,要求为加权风险资产的0-2.5%,且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2012年资本办法实施后,要求在2018年底前,所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也不得低于10.5%,并提出资本充足率过渡期分年度安排。即从2013年至2018年底,资本充足率应依次达到8.5%、8.9%、9.3%、9.7%、10.1%、10.5%的要求。但对于最低资本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要求分别不低于5%、6%和8%)不设过渡期。《资本办法》中根据资本充足的情况,将商业银行分为四类,对于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任意一项未达到最低资本要求的第四类机构,按照要求,将采取要求机构大幅降低风险资产的规模、责令停办一切高风险资产业务、限制或禁止增设新机构和开办新业务、责令要求机构调整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依法对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的监管措施。
二、农信社新资本协议实施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随着部分法人机构不良资产大幅反弹,机构自身盈利能力、拨备提取能力持续下降,加大了补充资本的压力,资本充足率不但没有满足银监会关于实施资本管理办法过渡期分年度资本充足率要求,反而呈现出持续下降趋势。全辖统算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标准最低要求,一半以上机构尚未达到监管要求。同时,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仅仅是对资本充足率等主要监管指标提出了刚性要求,也是对传统风险管理模式的革命性变革,对于商业银行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改进风险计量技术、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框架、重塑风险管理流程等均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求从公司治理、政策流程、风险计量、数据基础、信息科技系统等方面不断强化风险管理,以实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看,各法人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对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对今后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认识还较为模糊,对这项工作没有引起足夠的重视,资本约束的经营理念还没有完全建立,风险管理的手段还十分简单原始,仍然在延续着以高资本消耗为主的粗放式规模扩张模式,亟待通过本次培训,转变发展理念,学习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改进风险计量手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三、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主要管理人员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
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不仅对农村商业银行有刚性约束,农村信用社也要参照执行。通过培训学习,各法人机构的主要管理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实施新资本协议对机构长远发展的认识,对今后经营管理工作影响的认识,对风险精细化管理要求的认识,增强紧迫意识,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调动各个条线、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的力量,整体联动,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地实施。 (二)科学合理的制订实施规划
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从制度的修订、风险的精细化管理、业务流程再造、组织重塑、信息系统和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新资本协议的实施进行统筹规划,分阶段、有重点地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切忌弄虚作假,为了指标而指标,要扎实做好实施工作。
现阶段,主要以农村商业银行为重点,本着分步实施、梯次推进、分类达标的原则,做好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当前重点是培养建立实施新监管标准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思维方式,做好各项基础性准备工作。制订了农村商业银行实施资本管理办法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后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逐步建立与自身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资本管理架构。
(三)强化资本刚性约束的经营理念
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要求各旗县法人机构必须转变以高资本消耗为代价的粗放式规模扩张模式,以资本的刚性约束引导发展方式转型,以资本约束和经风险调整后的利润回报作为经营管理的核心要求,着力提升发展质量。这就要求各法人机构要明确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在客户选择、资源配置和风险限额确定等方面强化资本约束的理念,并深入运用在授信决策、风险管理、绩效考核等各个领域,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提高风险缓释水平,使资本增长与风险资产扩张相适应,逐步实现经营管理水平质的飞跃。
(四)与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与贯彻落实农村信用社的战略定位有机结合起来。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银行,服务城乡社区的零售银行为战略定位,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就是发展符合国家战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低资本消耗行业和低资本消耗业务,是与新资本协议实施的内在要求相一致的。二是与不良资产压降重点工作相结合。全力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加快存量风险化解处置,有效防控新增贷款风险,也是新资本管理办法关于信用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三是与内控合规建设重点工作相结合。厘清和落实各层级内控合规职责,强化内控合规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内控合规长效机制,也是新资本管理办法中关于操作风险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五)加强信息交流,定期反馈情况
各机构特别是农村商业银行要加强汇报沟通,及時反馈情况。将不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工作指导。同时要借助监管部门搭建的信息交流平台,做好相关情况沟通和交流工作。
作者简介:王凤学(1982),男,内蒙古呼伦贝尔人,2004年参加工作,大学文化,会计师,中共党员,供职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呼伦贝尔审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