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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作为一种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其性质的界定尚存在一定的争议。新闻自由作为宪法中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它是一种制度性权利;除了具有传统意义上的保障公共舆论形成的功能外,在现代民主社会,新闻自由同时发挥着监督政府权力的作用。在内涵上,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也存在差异。所以,新闻自由从性质上来说,是一项从言论自由中分离、独立的宪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