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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的目的在为了选择信誉良好、技术过硬、管理水平较高的施工企业,不仅可以保证建筑工程建设质量,而且还能够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因此,做好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工作,对于建筑工程各方面目标的实现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主要探讨当前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然后提出应对措施,以确保建筑工程招标管理更加科学、完善。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管理;问题;措施
招标在我国已经实行了长达几十年,在这段时间内,发挥出了显著地作用。招标就是选择优秀的承包商,让工程业主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保证工程的质量,也是让承包商之间激烈竞争,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充满压力,迫使承包商提高技术,实力,合理配置内部资源,讲究信誉。针对招标方面的有关法律也于多年前颁布实施,使的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活动变得有据可依,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1现阶段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行政干预过多
招标过程中的行政干预主要体现在招标部门对能够带来更大利益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指定,或者通过制定许多的条件限制其他投标人,比如为潜在投标人量身制作的单位资质等级、获奖证书、业绩成果、项目经理等。可以看出这种行政干预,已经严重影响了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也没有公正可言。按照正规的招标流程,应该是先由招标人预审招标,审核招标申请人及单位的条件是否符合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通过对招标申请人及单位的具体了解,如企业资质、技术设备、财务状况、经验成果、社会信誉等方面的了解进行择优筛选。经过预审后,审查招标单位会依据项目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等,制定出相应的审查与评分标准,最后由招标办审查。这样才能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工程项目筛选出最具实力的投标人来完成,才能确保施工管理及施工质量。
1.2存在虚假招标现象
虚假招标的情况有很多种:
第一种是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招标单位打着举行招标活动的幌子,以示公正,而实际上弄虚作假,早已经与投标人或者是代理招标的机构协商好,招标活动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第二种是陪标,一家施工企业进行招标,另外几家施工企业陪标,迷惑招标单位对他们的实际判断,获取最大的利益,在事成之后,利润平分。
第三种是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招标单位排斥一些计划投标的施工企业,通过设置某些不合理的限制来阻止他们参加招标活动。这些虚假招标的行为都是不利于建筑工程的顺利展开的,如果招标公平公正,就可以保证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的质量,也可以顺利的进行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某些问题的协商。
1.3关于招标的法制体系不完善
虽然在很多年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关于招标的法律,让招标活动有了最基本的依据,但是法制体系直至今日还不是很完善,没有全国统一的管理招标体系和信用体系。我国的各个省市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了与之相匹配的招标制度,但是由于招标监管制度没有形成统一,导致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监督办法,有着不小的差异。
2完善招标管理的策略
2.1给市场竞争减压
招标单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采取虚假招标或者是规避招标的手段,工程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互相倾轧,压价,阻碍了整个行业的顺利发展。解决这种因过度竞争引起市场混乱情况比较好的方法是使产业尽可能集中,适度的增加垄断。这种方法是有据可依的,我们周边的一些国家在战争结束后,就根据实际国情,采取了这一方法,达到了抑制市场过度竞争的良好效果。我国也针对这一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鼓励大型企业的发展,提高注册标准,限制一级企业存在的数量,减小市场的竞争。
2.2减少行政对招标的干预
行政干预在招标活动的进行过程中是最大的不安定因素,需要减少行政对招标的影响。行政部门需要遵循不违法干涉的原则,让招标单位拟定的细则顺利通过。为了达到目的,采取的对策有,加大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力度,让行政部门有所顾忌,不过度的干涉招标活动。确立备案制度,对投标人资格预审以及评分细则进行备案,让监管部门调查违法乱纪行为有资料可以查询。这样可以增加招标单位的自主选择性,选出最适合最优秀的施工单位来进行项目的建设。通过这样公平公正的竞争,施工企业获得应得的施工项目,增加自身的影响力,扩大在市场上的份额,努力实现本企业的长久发展。
2.3完善招标制度
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地保证招标过程的规范性以及法律性,是避免在招标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最有力的保障。我国招标法的制定与实施,在很大的程度上减少了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与违法交易。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与国外企业的合作不断增多,我国的招标制度已经很难满足这种发展状态。招标法律的内容已经很完善,但是相应的法规还不是很完善,需要建立健全完整的法规体系,同时增加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形成全国统一的招标监管制度尤为重要,只有着这样,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对招标进行有效的监管。建立招标信息查询系统和违法乱纪公示系统,以及征信机制,是势在必行的一件事。招标单位把招标信息进行全国公示,有利于保证公平与公正,政府把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公示,可以給其他人一个警醒,杜绝同样行为的发生。还有针对违法乱纪的行为要给与严惩,在我国的招标法中,对于上述虚假招标行为,只有一个比较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说明该如何惩罚,导致在实际的监督过程中没有确切的依据,况且只要当事人拒不承认,监管人员就很难强制取证。所以要完善这一方面的法规,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明确化,惩罚手段量化,以减少某些人逃避责任的侥幸心理,减少这种虚假行为在招标活动中的蔓延,确保大多数人的利益。
2.4增加评标的科学性
在进行评标的时候,招标单位需要考虑工程完成的日期,质量,以及投入资金的多少,三者有机结合,不能一味的追求低报价,不顾工程质量,也不能只追求工程的质量与施工的速度,而忽略工程造价。评标专家需要熟知招标法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招标法的内容进行评标工作,选择出素质高,技术水平高,信誉好的施工队伍。除了这一方面,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标体系,来保证评标的结果。
2.5加强对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
建筑工程的实施要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做好工程质量、工期的控制,但是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是无法避免的。如果是设计方案发生变更,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将如何处理工程变更的相应方案进行明确。不管是哪一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的方式由建设方或者是施工方向对方进行通知,只有双方都签字认可以后工程变更才能够生效;建设单位应当给予重点关注,慎重考虑,造价工程师也要积极采取各种方法,强化经济施工方案设计。
3小结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推进,建筑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虽然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之中,但这并不能杜绝建筑行业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因此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现阶段,招标问题是社会大众注意的热点问题,招标单位需要加强自身的能力,提高素质,加强监督,保证公平公正,促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刘凤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风险管理探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23)
[2]张东升,史利华,张敬峰.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发展特点及管理措施[J].包钢科技.2012(01)
[3]郑雪芸.建筑工程招标管理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1(06)
[4]李雪芳.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研究[J].爱享,2012(09).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管理;问题;措施
招标在我国已经实行了长达几十年,在这段时间内,发挥出了显著地作用。招标就是选择优秀的承包商,让工程业主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保证工程的质量,也是让承包商之间激烈竞争,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充满压力,迫使承包商提高技术,实力,合理配置内部资源,讲究信誉。针对招标方面的有关法律也于多年前颁布实施,使的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活动变得有据可依,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1现阶段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行政干预过多
招标过程中的行政干预主要体现在招标部门对能够带来更大利益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指定,或者通过制定许多的条件限制其他投标人,比如为潜在投标人量身制作的单位资质等级、获奖证书、业绩成果、项目经理等。可以看出这种行政干预,已经严重影响了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也没有公正可言。按照正规的招标流程,应该是先由招标人预审招标,审核招标申请人及单位的条件是否符合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通过对招标申请人及单位的具体了解,如企业资质、技术设备、财务状况、经验成果、社会信誉等方面的了解进行择优筛选。经过预审后,审查招标单位会依据项目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等,制定出相应的审查与评分标准,最后由招标办审查。这样才能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工程项目筛选出最具实力的投标人来完成,才能确保施工管理及施工质量。
1.2存在虚假招标现象
虚假招标的情况有很多种:
第一种是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招标单位打着举行招标活动的幌子,以示公正,而实际上弄虚作假,早已经与投标人或者是代理招标的机构协商好,招标活动只是为了掩人耳目。
第二种是陪标,一家施工企业进行招标,另外几家施工企业陪标,迷惑招标单位对他们的实际判断,获取最大的利益,在事成之后,利润平分。
第三种是由于某些特殊的原因,招标单位排斥一些计划投标的施工企业,通过设置某些不合理的限制来阻止他们参加招标活动。这些虚假招标的行为都是不利于建筑工程的顺利展开的,如果招标公平公正,就可以保证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的质量,也可以顺利的进行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某些问题的协商。
1.3关于招标的法制体系不完善
虽然在很多年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关于招标的法律,让招标活动有了最基本的依据,但是法制体系直至今日还不是很完善,没有全国统一的管理招标体系和信用体系。我国的各个省市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了与之相匹配的招标制度,但是由于招标监管制度没有形成统一,导致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监督办法,有着不小的差异。
2完善招标管理的策略
2.1给市场竞争减压
招标单位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采取虚假招标或者是规避招标的手段,工程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互相倾轧,压价,阻碍了整个行业的顺利发展。解决这种因过度竞争引起市场混乱情况比较好的方法是使产业尽可能集中,适度的增加垄断。这种方法是有据可依的,我们周边的一些国家在战争结束后,就根据实际国情,采取了这一方法,达到了抑制市场过度竞争的良好效果。我国也针对这一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鼓励大型企业的发展,提高注册标准,限制一级企业存在的数量,减小市场的竞争。
2.2减少行政对招标的干预
行政干预在招标活动的进行过程中是最大的不安定因素,需要减少行政对招标的影响。行政部门需要遵循不违法干涉的原则,让招标单位拟定的细则顺利通过。为了达到目的,采取的对策有,加大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力度,让行政部门有所顾忌,不过度的干涉招标活动。确立备案制度,对投标人资格预审以及评分细则进行备案,让监管部门调查违法乱纪行为有资料可以查询。这样可以增加招标单位的自主选择性,选出最适合最优秀的施工单位来进行项目的建设。通过这样公平公正的竞争,施工企业获得应得的施工项目,增加自身的影响力,扩大在市场上的份额,努力实现本企业的长久发展。
2.3完善招标制度
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地保证招标过程的规范性以及法律性,是避免在招标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最有力的保障。我国招标法的制定与实施,在很大的程度上减少了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与违法交易。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与国外企业的合作不断增多,我国的招标制度已经很难满足这种发展状态。招标法律的内容已经很完善,但是相应的法规还不是很完善,需要建立健全完整的法规体系,同时增加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形成全国统一的招标监管制度尤为重要,只有着这样,才能在全国范围内对招标进行有效的监管。建立招标信息查询系统和违法乱纪公示系统,以及征信机制,是势在必行的一件事。招标单位把招标信息进行全国公示,有利于保证公平与公正,政府把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公示,可以給其他人一个警醒,杜绝同样行为的发生。还有针对违法乱纪的行为要给与严惩,在我国的招标法中,对于上述虚假招标行为,只有一个比较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说明该如何惩罚,导致在实际的监督过程中没有确切的依据,况且只要当事人拒不承认,监管人员就很难强制取证。所以要完善这一方面的法规,对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明确化,惩罚手段量化,以减少某些人逃避责任的侥幸心理,减少这种虚假行为在招标活动中的蔓延,确保大多数人的利益。
2.4增加评标的科学性
在进行评标的时候,招标单位需要考虑工程完成的日期,质量,以及投入资金的多少,三者有机结合,不能一味的追求低报价,不顾工程质量,也不能只追求工程的质量与施工的速度,而忽略工程造价。评标专家需要熟知招标法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招标法的内容进行评标工作,选择出素质高,技术水平高,信誉好的施工队伍。除了这一方面,还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标体系,来保证评标的结果。
2.5加强对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
建筑工程的实施要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做好工程质量、工期的控制,但是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变更是无法避免的。如果是设计方案发生变更,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将如何处理工程变更的相应方案进行明确。不管是哪一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的方式由建设方或者是施工方向对方进行通知,只有双方都签字认可以后工程变更才能够生效;建设单位应当给予重点关注,慎重考虑,造价工程师也要积极采取各种方法,强化经济施工方案设计。
3小结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推进,建筑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虽然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之中,但这并不能杜绝建筑行业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因此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工作中还存在较多的问题。现阶段,招标问题是社会大众注意的热点问题,招标单位需要加强自身的能力,提高素质,加强监督,保证公平公正,促使招标工作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刘凤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风险管理探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23)
[2]张东升,史利华,张敬峰.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发展特点及管理措施[J].包钢科技.2012(01)
[3]郑雪芸.建筑工程招标管理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1(06)
[4]李雪芳.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研究[J].爱享,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