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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贿赂”社会影响恶劣,危害巨大。其是否入罪是司法界、学术界长期争议的一个问题。就法理层面而言,“性贿赂”与当前法律认定的贿赂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其入罪与“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相悖;在司法实践上,对“性贿赂”的调查还存在取证困难、难以定性定量等问题;同时“性贿赂”还可能危害公民的人格尊严和暴露个人隐私。当前,“性贿赂”不宜入罪,但可以通过增加量刑情节、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提高道德修养以及加强媒体和群众监督等四个方面予以约束,减轻其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