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来源 :法制博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gtt0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出现的新课题,我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有关规定中并未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多年来一直引起理论界与司法界的广泛研讨。完善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不仅是理论法学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关键词:行政附带民事;民事诉讼;行政争议
  中图分类号:D92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2-0229-01
  作者简介:苗迪(1979-),女,汉族,吉林吉林人,本科,吉林佳誉律师事务所,四级律师,研究方向:法律。
  一、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概述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指那些民事争议能够在行政诉讼中得以一并解决的诉讼。在我国具体行政行为是引起行政诉讼的必要条件,但对于引起行政诉讼的行为没有统一标准。
  二、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足
  (一)行政判决与民事判决的内容相互矛盾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以“局外人”的身份,对平等的民事主体间的民事争议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因此行政裁决行为的做出,必然以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存在民事争议为前提,当平等民事主体对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裁决不服时,就同时面对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因而,这两种诉讼在很多地方的司法机关被行政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分别审理,行政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难免会出现相互矛盾的判决。
  (二)诉讼效率低下且司法资源被极大地消耗
  由于平等民事主体对行政裁决行为不服时,将同时存在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两种争议,现实中许多当事人先后分别提起了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对两种诉讼分别进行审理。加之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不服,对法院的未生效判决提起上诉,不但降低了诉讼效率,也极大地消耗了我国稀缺的司法资源。
  (三)诉讼程序的不规范致使程序正义无法实现
  在传统思想中,正义被视为法律的最高价值,这便意味着只要结果是公正的,实现结果的过程、方法和程序都是可以被忽略的。但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提出了“纯粹的程序正义”,使得一些学者开始思考法律程序本身公正性的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加强诉讼制度的设计来彰显程序正义的固有价值。
  三、完善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完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方式
  在司法实践中,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一般有三种方式:1.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案件一并审理;2.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案件分开审理,一并作出判决;3.附带民事诉讼与行政案件分别审理、分别判决。这三种审理方式都有其合理之处,但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方式,并认为在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应该首先对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因为由行政裁决引起的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只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和减少当事人诉累,附带式地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因此,笔者认为两类纠纷全部应由同一审判组织——行政审判庭分别审理,一并作出判决。
  (二)调解制度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调解制度在民事诉讼领域内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调解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使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互相“礼让”的前提下成功地化解宿怨。但是,由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具有特殊性,此处的民事诉讼是与行政诉讼密切关联的;那么,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调解制度的适用必须遵守行政裁决存在错误的大前提;如果行政裁决完全合法,当事人不顾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和确定力,擅自主张调解,将极大地损害我国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争议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如果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在签收之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应当与行政诉讼一并进行审理判决。
  (三)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具体适用
  任何案件的审理都要涉及举证责任的问题。在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中,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即由被告证明其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因为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是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才做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而在民事诉讼法的领域,奉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是因为民事诉讼是解决私权的法律救济,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主体。因此,笔者认为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应该坚持两种举证方式并存,各自适用各自的举证方式,充分发挥各自的举证优势,不能将行政附带民事案件的举证方式机械地进行统一。这种举证责任方式的设计可以使待证事项比较充分地被证明,这有利于人民法院准确地认清事实,并做出公正的判决。
  四、结语
  司法机关对于此类问题的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常常出现“官了民不了”和“案结事不了”的恶性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极大地破坏了司法的权威性与统一性,使司法机关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大打折扣,同时造成原本稀缺的司法资源大量地被消耗,人民群众的诉讼利益受到极大侵害。因此,我们必须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合理化的方案,使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作用,更好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参考文献]
  [1]王驰.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必要性研究[J].法制博览,2013(7):233.
其他文献
摘要:本文结合人民监督员制度法理渊源,论述该项制度的必要性,以期我国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能够充分发挥维护司法公正、体现司法民主、保障人民权利的作用。  关键词:司法改革;外部监督;权力制衡  中图分类号:D926.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2-0225-01  作者简介:季巍(1978-),男,汉族,江苏泰兴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08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就职于
研究生逆反心理与青春期学生逆反心理存在联系但也有显著不同,他们还存在延续性、隐秘性的特点,因此顽固性更强也更具危害性.在调适研究生逆反心理时,要注重突出其特殊性,不
[摘要]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当下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它直接影响着学生的生活状态和课堂精神状态,甚至影响工作。很多高校在实践应用中总结发现在培养当代大学生健康心理过程中,大学体育课程有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对大学体育教育的研究和分析能够有效缓解和调整大学生的心理障碍,提高其心理素质,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关键词]大学体育 大学生 心理素质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本文以AP1000核电站综合管廊设计为例,在参考相关规范和类似核电站设计的基础上,探讨核电站综合管廊的设计基准,重点分析了综合管廊总平面、结构、通风、排水、消防及火灾报
摘 要 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符合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是解决目前本科教学“模式化”及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关键。如何培养出创新型人才适应社会需求,日益成为各高校法学院法学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重点。本文旨在归纳法学实训教学现状,总结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所在,探索出法学实训教学的改革方案及相关做法。  关键词 高校转型 法学实训 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韩大娜,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
摘 要 南昌起义后,《大公报》连续刊载了一些与南方政局相关的专题报道。这些专题报道或是基于一件事情的全程回顾,或是记者对南方政局的深入观察。本文指出透过南昌起义时《大公报》的专题报道,可以看出《大公报》是代表北方利益的报纸。  关键词 南昌起义 《大公报》 专题报道  作者简介:张乃元、阙伟康,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中图分类号:D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
摘 要 近年来随着大学教育的改革,一些公安院校改革成为应用型本科,所以教学方法必须在传统“学术型”教学方法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将PBL结合LBL的教学法应用于公安学经侦类专业课程《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中的运用,探讨了其实施的具体实施过程、LBL教学法中教学内容的设置、PBL教学法中问题提出和引导的基本要求等内容。本文认为这种教学方法使学生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安业务实践综合能力,可推广应用于公安院校的
皖南尖吻蝮蛇蛇毒经分离和纯化得到出血毒素Ⅲ(AaHⅢ),质谱测定分子量为23,284.4±0.1。实验表明,Trp残基较大程度位于AaHⅢ分子的疏水区。十二烷基磺酸钠(SDS)和盐酸胍的加入使AaHⅢ的分子构象发生变化,导致分
一、“成功体育”教育产生的背景    “成功体育”教育模式的提出,是在深化当前体育教育改革的十字路口,广大体育教育工作者经过多方寻找后才发现的一个路标。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有人试图引进“快乐体育”教育的思想,并付诸于实践。这一尝试,应当说在我国的体育教学改革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打破了体育课堂教学中那种沉闷的局面。然而,“快乐体育”教育毕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无法体现“成功体育”的深刻内涵。随着社
目的 探讨75%酒精外用治疗大鼠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的组织病理变化.方法 选取动物SD大鼠24只,将实验动物进行适应性喂养1周后,随机分为95%酒精组、75%酒精组、空白组、激素组,每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