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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开始,我国各地方政府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让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缩小贫富差距。不单中国,世界各国政府无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政府对市场的正当干预。
但是,当我国政府连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之后,却遭到了一些专家学者的公开批评,认为政府这样对市场的干预并没有好处,这是为什么呢?
好心办坏事?
这些学者担心,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过快,会使企业缩减员工数量,导致社会的失业率增加。国外早有研究显示,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率而非就业率呈正比例关系,每当最低工资标准上升10%,失业率就同时增长1~3个百分点。这其中道理何在呢?
我们一起来假设这样一个情景:你拥有一家小型服装店,里面有5名员工,你每个月会支付给他们一人800元的最低工资,也就是说,一个月共需支付员工工资4000元。现在,政府规定将最低工资线调节到1000元,但是你本身也是小本生意,不想额外支付工资,怎么办呢?想来想去,你发现如果你辞退一个人,其他四个人的工资均为1000元,你一个月所需支付的工资仍然是4000元没变。被辞退者的工资平摊到其他四个人头上,工作任务自然也是如此。工资得到提升的员工或许没有什么不满,但是有一个员工却因此失业了。
我们再继续假设:这时政府下了禁令,表示不许因为上调最低工资而解雇老员工。这样一来,你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人1000元的工资,相当于成本上升了1000元。作为小企业,你不得不减少如原料进口、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开支,同时还要增加商品的售价来达到收支平衡。但是,这样一来,由于你的原料、设备较次,产品质量差,价格又高,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力,很快你就支撑不下去了,只好申请破产。结果就是你的5名员工连同你自己一起成了失业者。
当然,在我们生活中最常见到的就是第一种假设中出现的情况。由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主为了控制工资支出,只好通过裁员来解决问题。因此就会有一部分人员被开除,而这部分人员大多是年轻的非熟练工人。但是如果仔细回想一下,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想要帮助的是哪些人呢?讽刺的是,也正是这些年轻的非熟练工人。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尴尬的局面:政府想要帮助的人反而成为了其帮助措施的受害者。
以上分析表明,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或许对那些家大业大的大企业没有什么影响,但是给大量年轻的非熟练工人提供就业机会的小型企业则遭了难。据香港中小企业联合会负责人表示,通过行政命令来提高最低工资,将导致3%~5%的中小企业在涨薪中倒闭,而由此导致的员工失业数量不知凡几。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但从社会实践来看,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又是有必要的,中国近几年一直提倡不要过于依赖国际市场,要通过扩大内需来拉动经济增长。但是中国的经济结构与美国橄榄型结构不同,属于典型的金字塔结构,也就是低收入者占据绝对的主体地位,而中、高收入者数量则相当稀少。这意味着,低收入者才是消费的主体。只有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他们才能真正有钱消费。
除此之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处于完全开放的自由竞争市场,员工跳槽、老板开除旧员工聘请新员工的情况比比皆是。而这种人员流动也大多是发生在短期工和低收入群体之中的。一旦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无论是员工跳槽,还是老板开除员工时,都要考虑这部分的成本:对员工来说,跳到新单位是有风险的,可能到时的收入还不如原单位好,或者工作会不顺心。如果在本单位能获得较高的收入,就没有必要非得跳槽。而对老板来说,招聘新人也同样需要人力、物力的投入,而招来的新人也不可能给他们过低的工资来弥补这部分成本,有些得不偿失。这样一来,两方就都失去了波动的动机,企业自然也就稳定了。
这样看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也同样有着好处,那么怎样在上调最低工资的同时保证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还能逐步提高就业率呢?美国人早在一个世纪前就想出了好办法——1938年,罗斯福政府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最低工资法案的同时,为了增加就业,还执行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著名的“工人进步项目”,就是通过大量的公共工程来增加就业机会,这一举措有效地抵消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给就业带来的冲击,不可谓不妙。此外,给中小企业大量减税,同样也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加全社会就业率的好办法。
但是,当我国政府连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之后,却遭到了一些专家学者的公开批评,认为政府这样对市场的干预并没有好处,这是为什么呢?
好心办坏事?
这些学者担心,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过快,会使企业缩减员工数量,导致社会的失业率增加。国外早有研究显示,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率而非就业率呈正比例关系,每当最低工资标准上升10%,失业率就同时增长1~3个百分点。这其中道理何在呢?
我们一起来假设这样一个情景:你拥有一家小型服装店,里面有5名员工,你每个月会支付给他们一人800元的最低工资,也就是说,一个月共需支付员工工资4000元。现在,政府规定将最低工资线调节到1000元,但是你本身也是小本生意,不想额外支付工资,怎么办呢?想来想去,你发现如果你辞退一个人,其他四个人的工资均为1000元,你一个月所需支付的工资仍然是4000元没变。被辞退者的工资平摊到其他四个人头上,工作任务自然也是如此。工资得到提升的员工或许没有什么不满,但是有一个员工却因此失业了。
我们再继续假设:这时政府下了禁令,表示不许因为上调最低工资而解雇老员工。这样一来,你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人1000元的工资,相当于成本上升了1000元。作为小企业,你不得不减少如原料进口、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开支,同时还要增加商品的售价来达到收支平衡。但是,这样一来,由于你的原料、设备较次,产品质量差,价格又高,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力,很快你就支撑不下去了,只好申请破产。结果就是你的5名员工连同你自己一起成了失业者。
当然,在我们生活中最常见到的就是第一种假设中出现的情况。由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企业主为了控制工资支出,只好通过裁员来解决问题。因此就会有一部分人员被开除,而这部分人员大多是年轻的非熟练工人。但是如果仔细回想一下,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想要帮助的是哪些人呢?讽刺的是,也正是这些年轻的非熟练工人。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尴尬的局面:政府想要帮助的人反而成为了其帮助措施的受害者。
以上分析表明,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或许对那些家大业大的大企业没有什么影响,但是给大量年轻的非熟练工人提供就业机会的小型企业则遭了难。据香港中小企业联合会负责人表示,通过行政命令来提高最低工资,将导致3%~5%的中小企业在涨薪中倒闭,而由此导致的员工失业数量不知凡几。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但从社会实践来看,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又是有必要的,中国近几年一直提倡不要过于依赖国际市场,要通过扩大内需来拉动经济增长。但是中国的经济结构与美国橄榄型结构不同,属于典型的金字塔结构,也就是低收入者占据绝对的主体地位,而中、高收入者数量则相当稀少。这意味着,低收入者才是消费的主体。只有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他们才能真正有钱消费。
除此之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由于我们处于完全开放的自由竞争市场,员工跳槽、老板开除旧员工聘请新员工的情况比比皆是。而这种人员流动也大多是发生在短期工和低收入群体之中的。一旦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无论是员工跳槽,还是老板开除员工时,都要考虑这部分的成本:对员工来说,跳到新单位是有风险的,可能到时的收入还不如原单位好,或者工作会不顺心。如果在本单位能获得较高的收入,就没有必要非得跳槽。而对老板来说,招聘新人也同样需要人力、物力的投入,而招来的新人也不可能给他们过低的工资来弥补这部分成本,有些得不偿失。这样一来,两方就都失去了波动的动机,企业自然也就稳定了。
这样看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也同样有着好处,那么怎样在上调最低工资的同时保证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还能逐步提高就业率呢?美国人早在一个世纪前就想出了好办法——1938年,罗斯福政府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最低工资法案的同时,为了增加就业,还执行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比如著名的“工人进步项目”,就是通过大量的公共工程来增加就业机会,这一举措有效地抵消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给就业带来的冲击,不可谓不妙。此外,给中小企业大量减税,同样也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加全社会就业率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