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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会公民隐私安全面临着隐私信息被泄露、贩卖,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等风险.该风险产生的因素包括:开发服务商和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信息数据管理维护薄弱、犯罪主体的趋利本能及开发服务商的利益倾向、危害难以定责、相关法律法规欠缺和处罚力度不足、多主体协作机制尚未建立、公民隐私安全意识薄弱等.为保护公民的隐私安全,在意识层面必须做到充分重视互联网的发展和治理,通过建立多主体的协作机制,强调政府、互联网企业和公民共同发力,并进一步完善隐私安全保护相关法律、加大打击信息犯罪处罚力度,提升互联网防护水平,促进互联网企业规范自身行为,完善互联网技术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