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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选举是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广东省昊川市S村和L村的调查,发现通过村民选举,农村基层民主已具有一定的民主参与广度,但在民主参与的深度上却存在较大差异,对民主程序正义的追求却并不一定能够带来民主结果的正义。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质量不尽如人意,需要通过一定路径选择来加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