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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既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取得巨大成就的经验所在,同时也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关键环节。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作为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方式的顶层设计文件,《指导意见》分别针对政府配置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社会事业资源等三类资源提出了创新配置方式的具体措施,并明确了创新资源配置的组织和监管方式,以及若干具体举措。
一、敬畏市场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必要前提
毫无疑问,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李克强总理也曾强调,“要以管理创新促进资源配置高效透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市场化配置、合理化定价、在线化操作,以此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促进创业创新与公共资源的便捷有效对接。”
党中央、国务院对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改革是如此的高度重视,之所以仍然强调要“敬畏市场”,就要尽量避免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伸得过长,让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来指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等资源要素的流动方向,对于各类资源资产的配置,都要尊重市场规则,切实遵循价值规律,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推动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的提高,以更好地避免由于政府权力和官员主观意愿的介入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公平。
敬畏市场,也就意味着政府配置资源的范围要尽量的窄,种类要逐步减少,严格限定在现阶段不适宜或不完全适合由市场化手段来配置的公共资源范疇之内。《指导意见》将政府配置的资源界定为政府代表国家和全民所拥有的自然资源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等三类公共资源,显然是符合这一原则的。细化来看,《指导意见》所指的自然资源资产包括法律明确规定的全民所有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滩涂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金融类和非金融类国有资产,它们都属于经济资源范畴;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是指用于实施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的国有资产,以社会事业类资源为主,但其中部分资源可能兼具经济资源性质。
二、以尊重规则为前提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方式
在敬畏市场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并非是万能的,从亚当·斯密到凯恩斯,西方经济学发展史上早有明鉴,当今世界也不可能存在一个完全没有政府作用的“纯粹的”市场经济体。我们深知,否定市场或政府的作用同样都是不可取的,关键是要正确界定政府和市场两者发挥作用的范围和边界。尤其是对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而言,市场经济发育还很不完善,市场机制产生作用的体制环境和配套举措等方面存在一些短板,因此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作为市场配置方式的有效补充在较长时期内依然会存在,并发挥较为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把权力还给市场的同时,政府也不是如同看客一般撒手不管,只是退到后台在其能有所作为的领域把本来应该由其管的事管起来,做好其“份内”的事。除了公共资源的配置,政府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引导上,做好宏观调控,把握好大的发展方向,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正如《指导意见》所指出的,当前我国政府配置资源过程中存在市场价格扭曲、配置效率较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因此,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确立科学的目标方向。由于原来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惯性,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作用的范围依然过宽,占据了市场本该起作用的一些领域,因为政府“越位”从而使得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弱化,因而就更需要创新配置方式,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在政府配置特殊种类资源过程中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手段,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形成合理的资源收益分配机制,充分保障资源所有者权益。
另外,虽然《指导意见》对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提出了诸多具体的举措,但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创新决不能急于求成,需要摒弃固有观念,以充分尊重市场规则为前提。积极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制导”。自然资源方面要以建立产权制度为基础,实现资源有偿获得和使用,更多引入竞争机制进行配置;经营性国有资产方面,要突出国有资本的内在要求,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对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引入市场化的手段和方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多元提供的方式,实现更有效率的公平性和均等化,从而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续。
三、逐步破除对政府配置资源的路径依赖
由于长期以来的制度惯性,实践中地方和企业对政府配置资源的路径依赖还相当严重。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需要通过实践不断累积经验,提高认识,久久为功。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逐步把资源配置的主导权让渡于市场,进一步提升政府配置资源的市场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效益和公平性。
战略影响未来,细节决定成败。要逐步破除对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路径依赖,市场化的手段必须跟上。这首先,要求我们整合分散设立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完善交易和监管规则,优化市场环境,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加快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信息共享,实现公开透明的全流程监管。其次,更要求我们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根据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需要,加快修订完善涉及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社会事业资源配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着力健全完善发展规划、产权保护、社会信用、公平竞争等各方面法规制度,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配置。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方式使命光荣、任重道远。而今顶层设计蓝图已经绘就,展望未来,我们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怀敬畏市场之心,充分尊重市场规则,打破行政和市场壁垒,把促进政府资源配置方式创新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之中,推动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同步跃升。
(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一、敬畏市场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必要前提
毫无疑问,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李克强总理也曾强调,“要以管理创新促进资源配置高效透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资源交易阳光化运行、市场化配置、合理化定价、在线化操作,以此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促进创业创新与公共资源的便捷有效对接。”
党中央、国务院对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改革是如此的高度重视,之所以仍然强调要“敬畏市场”,就要尽量避免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伸得过长,让市场机制这只“无形的手”来指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等资源要素的流动方向,对于各类资源资产的配置,都要尊重市场规则,切实遵循价值规律,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推动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的提高,以更好地避免由于政府权力和官员主观意愿的介入而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公平。
敬畏市场,也就意味着政府配置资源的范围要尽量的窄,种类要逐步减少,严格限定在现阶段不适宜或不完全适合由市场化手段来配置的公共资源范疇之内。《指导意见》将政府配置的资源界定为政府代表国家和全民所拥有的自然资源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等三类公共资源,显然是符合这一原则的。细化来看,《指导意见》所指的自然资源资产包括法律明确规定的全民所有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海域、无居民海岛、滩涂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金融类和非金融类国有资产,它们都属于经济资源范畴;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是指用于实施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的国有资产,以社会事业类资源为主,但其中部分资源可能兼具经济资源性质。
二、以尊重规则为前提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方式
在敬畏市场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并非是万能的,从亚当·斯密到凯恩斯,西方经济学发展史上早有明鉴,当今世界也不可能存在一个完全没有政府作用的“纯粹的”市场经济体。我们深知,否定市场或政府的作用同样都是不可取的,关键是要正确界定政府和市场两者发挥作用的范围和边界。尤其是对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而言,市场经济发育还很不完善,市场机制产生作用的体制环境和配套举措等方面存在一些短板,因此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作为市场配置方式的有效补充在较长时期内依然会存在,并发挥较为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把权力还给市场的同时,政府也不是如同看客一般撒手不管,只是退到后台在其能有所作为的领域把本来应该由其管的事管起来,做好其“份内”的事。除了公共资源的配置,政府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引导上,做好宏观调控,把握好大的发展方向,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正如《指导意见》所指出的,当前我国政府配置资源过程中存在市场价格扭曲、配置效率较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因此,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确立科学的目标方向。由于原来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惯性,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作用的范围依然过宽,占据了市场本该起作用的一些领域,因为政府“越位”从而使得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弱化,因而就更需要创新配置方式,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在政府配置特殊种类资源过程中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手段,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形成合理的资源收益分配机制,充分保障资源所有者权益。
另外,虽然《指导意见》对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提出了诸多具体的举措,但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创新决不能急于求成,需要摒弃固有观念,以充分尊重市场规则为前提。积极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制导”。自然资源方面要以建立产权制度为基础,实现资源有偿获得和使用,更多引入竞争机制进行配置;经营性国有资产方面,要突出国有资本的内在要求,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对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引入市场化的手段和方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多元提供的方式,实现更有效率的公平性和均等化,从而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续。
三、逐步破除对政府配置资源的路径依赖
由于长期以来的制度惯性,实践中地方和企业对政府配置资源的路径依赖还相当严重。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需要通过实践不断累积经验,提高认识,久久为功。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逐步把资源配置的主导权让渡于市场,进一步提升政府配置资源的市场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效益和公平性。
战略影响未来,细节决定成败。要逐步破除对政府主导资源配置的路径依赖,市场化的手段必须跟上。这首先,要求我们整合分散设立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完善交易和监管规则,优化市场环境,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加快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和信息共享,实现公开透明的全流程监管。其次,更要求我们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根据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需要,加快修订完善涉及自然资源、经济资源、社会事业资源配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着力健全完善发展规划、产权保护、社会信用、公平竞争等各方面法规制度,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配置。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方式使命光荣、任重道远。而今顶层设计蓝图已经绘就,展望未来,我们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怀敬畏市场之心,充分尊重市场规则,打破行政和市场壁垒,把促进政府资源配置方式创新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之中,推动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同步跃升。
(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