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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是公路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城市水土流失状况及生态环境有着重要影响。本文结合笔者多年实践经验,重点围绕土石方平衡、取土场地址选择和取土场防护等内容分析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以供类似工程研究借鉴。
关键词:公路项目;水土保持;土石方平衡;编制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得到不断的扩大,公路项目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数量日益增加。公路建设项目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建设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占地面积大和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其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填筑和弃渣等工程动用的土石方量比较大,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危害,严重阻碍了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方案是开发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起步较晚,加上一些施工单位缺乏水土保持意识,并没有对弃渣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导致水土流失状况愈加严重。因此,如何编制高质量的水土保持方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缓工程建设中引起的新增水土流失,就成为建设单位面临的难题。
1 土石方平衡及其流向方案
实践表明,土石方平衡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基础内容之一,土石方量计算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水土流失预测、方案比选、占地面积计算、取弃料场设置、防治措施布设,以及水土保持投资等多个方面。但目前公路、铁路项目主体设计所列的土石方量,普遍存在有深度不够、考虑因素较少,主体设计中缺乏统筹性,土石方平衡往往只包含主线路基的工程量,没有考虑路基与其他各项目之间土石方的相互利用,甚至挖填平衡过于理想化等问题,从而给水保方案编制过程中的土石方平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为此,水保方案编制人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土石方量换算
通常公路、铁路的土石方工程量计算方法是: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以下简称“自然方”)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以下简称“实方”)计算,石方爆破按自然方计算,借方作填方时按实方计算,并称其为计价方;而水保监[2008]8号文要求各种土石方均应折算为自然方进行平衡。表1给出了土石方的松实系数。
因此,在摘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土石方数据时,需及时了解是否采用了计价方的规则进行计量,若是则应进行相应换算。
1.2 补充临时工程的土石方量
仔细分析主体工程土石方量的组成,要复核是否包括立交、桥隧、站场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区的土石方量;同时应重点分析如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供配电、供气供热、供排水等临时工程的土石方量。
1.3 理顺土石方平衡路线
对于站场、桥涵和公路立交等分散于路基沿线的工程,其土石方平衡不能按类型工程统一进行,否则土石方不好在相隔很远、彼此挖填方量差异甚大、土石方难以调运的工程之间平衡。因此,该类工程若不按单个工程进行土石方平衡,就应随相邻路基工程进行土石方平衡。
1.4 明确不能忽视的几个数据
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过程中,经常会提出一些如剥离表土、钻渣、泥浆等问题,虽然其土石方量并不大,但也应该引起编制人员的足够重视,否则会影响整个报告书的质量。因此,建议在土石方平衡小节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从实际出发,明确表土剥离(包括水域淤泥清理)的范围、厚度、数量、堆放场地其后期利用方向(“防治措施布设”小节中给出措施典型设计,并明确相应的剥离和回填覆土利用工程量)。
(2)明确桥梁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钻渣、泥浆数量及其后期处理方案(“防治措施布设”小节中明确具体措施及工程量)。
(3)明确建筑物拆除所产生的垃圾数量及处理方案。
1.5 完善土石方流向方案
在补充临时工程土石方量和换算复核主体工程土石方量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土石方调运利用的可行性(如施工道路在施工准备期就应该完成,如将隧道弃渣或路基开挖余方调运给施工道路就是不可操作的;了解周边道路的情况,特别是隧道附近有无现成公路;根据跨越河道附近是否已有桥梁,以及桥梁宽度及承载力能否满足施工要求等),结合施工时序(看施工的时序能否衔接,若施工时序衔接不上,则再看有无场地供临时堆置),并参考可能划分的标段等情况,以桥、隧(必要时结合挖填方特大的站场)为节点,完善土石方调配方案,并给出土石方平衡表及其流向框图。
2 取土场选址分析
合理选择取土(石、料)场的位置和优化取土场数量,乃是减少扰动面积、控制占用耕地、有效防治水土流失的基础。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规定,笔者结合多年的实践,认为对取土场选址的分析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1)取土场选址要以桥梁、隧道为节点的土石方流向框图和《技术规范》为依据,以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为前提条件,以满足路基填筑质量与数量、缩短运距(须在沿线视线以外)和减少扰动地表面积为目标,尽量减少取土场数量,优化取土场位置的设置。
(2)即使是增长运距,加大投资,也不能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料)场,还要远离民房、电线杆(塔)等工农业生产设施。
(3)在山区、丘陵区选址,应分析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可能性,最好选择植被稀疏的孤立小山包、小山脊或黄土梁峁等处,既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又能避免引发地质灾害,还能改造局部地形并造地。
(4)若由于条件限制,只能在距离城镇、景区较近区域选取取土场的,首先要避开正常的可视范围,其次在划定范围、取土方式、取土深度和终期治理(防治标准相应提高一级)等方面,应符合城镇、景区等规划要求,并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5)在河道取砂(砾)料和黄河滩地取土的,应遵循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当地河道管理部门审批(取得相应附件);同时,后期治理要符合河道主管部门的要求。
(6)在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河渠、公路、铁路和居民点时,开挖土石必须设计渣石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渣导出后及时运至弃土(石、渣)场或专用场地,防止弃渣造成危害。
(7)平原区取土场最好选择沙丘、岗地,或结合河道整治、水渠开挖和其他工程弃渣一并解决.
(8)在选择取土场时应尽量考虑沿线集中取土,避免任意开挖,以便于采取坡地取平、复耕还田或地方其他开发利用。
(9)取土场的设置要以深挖窄取,少占农田,有利排水和有利农业灌溉等为基本原则。
(10)对于大型、特大型取土场的选址,还必须通过多部门的配合,尤其是能请水利、水土保持主管机构参加取土场的选址则更好,以便结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水利建设和河道整治工程,使取土场选取与当地规划、水土流失防治紧密结合起来,同时还能取得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投资的效果。
3 取土场治理
资料和实地调查表明,取土场开挖取土的时间短则数月,长则数年,并动态配合于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而取土场的水土流失主要有面蚀、沟蚀和风蚀3种类型。因此,取土场的治理应采取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相结合、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与永久性水土保持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的新增水土流失发生。
关键词:公路项目;水土保持;土石方平衡;编制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得到不断的扩大,公路项目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数量日益增加。公路建设项目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建设规模大、涉及范围广、占地面积大和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其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填筑和弃渣等工程动用的土石方量比较大,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危害,严重阻碍了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方案是开发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起步较晚,加上一些施工单位缺乏水土保持意识,并没有对弃渣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导致水土流失状况愈加严重。因此,如何编制高质量的水土保持方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缓工程建设中引起的新增水土流失,就成为建设单位面临的难题。
1 土石方平衡及其流向方案
实践表明,土石方平衡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基础内容之一,土石方量计算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水土流失预测、方案比选、占地面积计算、取弃料场设置、防治措施布设,以及水土保持投资等多个方面。但目前公路、铁路项目主体设计所列的土石方量,普遍存在有深度不够、考虑因素较少,主体设计中缺乏统筹性,土石方平衡往往只包含主线路基的工程量,没有考虑路基与其他各项目之间土石方的相互利用,甚至挖填平衡过于理想化等问题,从而给水保方案编制过程中的土石方平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为此,水保方案编制人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土石方量换算
通常公路、铁路的土石方工程量计算方法是: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以下简称“自然方”)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以下简称“实方”)计算,石方爆破按自然方计算,借方作填方时按实方计算,并称其为计价方;而水保监[2008]8号文要求各种土石方均应折算为自然方进行平衡。表1给出了土石方的松实系数。
因此,在摘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土石方数据时,需及时了解是否采用了计价方的规则进行计量,若是则应进行相应换算。
1.2 补充临时工程的土石方量
仔细分析主体工程土石方量的组成,要复核是否包括立交、桥隧、站场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区的土石方量;同时应重点分析如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供配电、供气供热、供排水等临时工程的土石方量。
1.3 理顺土石方平衡路线
对于站场、桥涵和公路立交等分散于路基沿线的工程,其土石方平衡不能按类型工程统一进行,否则土石方不好在相隔很远、彼此挖填方量差异甚大、土石方难以调运的工程之间平衡。因此,该类工程若不按单个工程进行土石方平衡,就应随相邻路基工程进行土石方平衡。
1.4 明确不能忽视的几个数据
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过程中,经常会提出一些如剥离表土、钻渣、泥浆等问题,虽然其土石方量并不大,但也应该引起编制人员的足够重视,否则会影响整个报告书的质量。因此,建议在土石方平衡小节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从实际出发,明确表土剥离(包括水域淤泥清理)的范围、厚度、数量、堆放场地其后期利用方向(“防治措施布设”小节中给出措施典型设计,并明确相应的剥离和回填覆土利用工程量)。
(2)明确桥梁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钻渣、泥浆数量及其后期处理方案(“防治措施布设”小节中明确具体措施及工程量)。
(3)明确建筑物拆除所产生的垃圾数量及处理方案。
1.5 完善土石方流向方案
在补充临时工程土石方量和换算复核主体工程土石方量的基础上,全面分析土石方调运利用的可行性(如施工道路在施工准备期就应该完成,如将隧道弃渣或路基开挖余方调运给施工道路就是不可操作的;了解周边道路的情况,特别是隧道附近有无现成公路;根据跨越河道附近是否已有桥梁,以及桥梁宽度及承载力能否满足施工要求等),结合施工时序(看施工的时序能否衔接,若施工时序衔接不上,则再看有无场地供临时堆置),并参考可能划分的标段等情况,以桥、隧(必要时结合挖填方特大的站场)为节点,完善土石方调配方案,并给出土石方平衡表及其流向框图。
2 取土场选址分析
合理选择取土(石、料)场的位置和优化取土场数量,乃是减少扰动面积、控制占用耕地、有效防治水土流失的基础。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规定,笔者结合多年的实践,认为对取土场选址的分析应着重以下几个方面:
(1)取土场选址要以桥梁、隧道为节点的土石方流向框图和《技术规范》为依据,以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为前提条件,以满足路基填筑质量与数量、缩短运距(须在沿线视线以外)和减少扰动地表面积为目标,尽量减少取土场数量,优化取土场位置的设置。
(2)即使是增长运距,加大投资,也不能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料)场,还要远离民房、电线杆(塔)等工农业生产设施。
(3)在山区、丘陵区选址,应分析诱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可能性,最好选择植被稀疏的孤立小山包、小山脊或黄土梁峁等处,既能满足工程建设需求,又能避免引发地质灾害,还能改造局部地形并造地。
(4)若由于条件限制,只能在距离城镇、景区较近区域选取取土场的,首先要避开正常的可视范围,其次在划定范围、取土方式、取土深度和终期治理(防治标准相应提高一级)等方面,应符合城镇、景区等规划要求,并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5)在河道取砂(砾)料和黄河滩地取土的,应遵循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当地河道管理部门审批(取得相应附件);同时,后期治理要符合河道主管部门的要求。
(6)在河岸陡坡开挖土石方,以及开挖边坡下方有河渠、公路、铁路和居民点时,开挖土石必须设计渣石渡槽、溜渣洞等专门设施,将开挖的土石渣导出后及时运至弃土(石、渣)场或专用场地,防止弃渣造成危害。
(7)平原区取土场最好选择沙丘、岗地,或结合河道整治、水渠开挖和其他工程弃渣一并解决.
(8)在选择取土场时应尽量考虑沿线集中取土,避免任意开挖,以便于采取坡地取平、复耕还田或地方其他开发利用。
(9)取土场的设置要以深挖窄取,少占农田,有利排水和有利农业灌溉等为基本原则。
(10)对于大型、特大型取土场的选址,还必须通过多部门的配合,尤其是能请水利、水土保持主管机构参加取土场的选址则更好,以便结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水利建设和河道整治工程,使取土场选取与当地规划、水土流失防治紧密结合起来,同时还能取得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投资的效果。
3 取土场治理
资料和实地调查表明,取土场开挖取土的时间短则数月,长则数年,并动态配合于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而取土场的水土流失主要有面蚀、沟蚀和风蚀3种类型。因此,取土场的治理应采取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相结合、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与永久性水土保持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有效控制项目建设期及运行期的新增水土流失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