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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金代银锭在我省发现不多,阿城县曾出土过四枚。一九七八年春,于哈尔滨市西南郊约四十里处的正红四屯又发现一枚银锭,形制同于前者,外观呈砝码形,束腰,边缘四周为水波纹。银锭长十四厘米,锭首宽八点五厘米,腰宽五点五厘米,厚二点五厘米。银锭上刻有“伍拾两”“行人唐公原”“□□称”的錾文,并加盖上“使司”“赵思义”及“?、?、?”等戳记符号。带有“使司”款的银锭,一九七四年在陕西省临潼县出土的三十一枚金代银锭中,计有九枚,其中二枚也带“行人唐公原”、“唐公原”的錾文。可见,哈尔滨市郊区出土的这枚“使司”银锭,当为金代无疑。金代官署在铸造银锭时,为确保铸造质量、重量、成色等、在银锭上还錾出有关行人、称子的姓名和金银铺行的名称,这枚“使司”银锭上刻的是